第117章 恐怖酷刑(1/2)
盗窃案:偷盗公款、挪用公物等之类案件,处于剜刑。
处罚方法:挑断你的手筋脚筋,挖去你的膝盖骨。
千万不要以为你接受完处罚以后就没事了,根本没有这么简单。
为了惩治此类的腐败官员,朱元璋命令所有接受过剜刑的罪犯在领完刑罚以后,全部发放会原所在单位继续任职,继续完成你没有完成的工作,至于你残疾不残疾的那和朱元璋没有关系。
你犯了罪,就要处罚。
处罚完了以后,你继续给我上班。
如果你敢旷工,那你就惨了。
旷工等于是罪上加罪,你就等着挨斩吧,活剐了你也极有可能。
强奸案:这个……我就不说了,具体处罚形式大家都懂的,反正下半辈子是绝对不可能再犯这种事了,基本和这方面就断绝了关系,因为凡事处于这种刑罚的人都已经算不上一个完整的人了。
想干也干不来了。
压榨百姓罪:这个也好理解,我在这里仔细说下。
这里面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基本包含勾结官吏巧立名目欺诈乡民、接受赃私吊打细民,私吞田粮贪污赈济、压榨夫役吃拿卡要等等的案件。
这类案件的处罚全部按照最高规格处罚执行。
全部处死。
大家从这里面就可以想象得出,朱元璋虽然对官员们特别狠,但是对老百姓来说还是很好的。
具体处罚形式为:凌迟、枭首(砍脑袋)、族诛(株连九族)。
大家不要以为老百姓不知道官员在暗地里做的那些勾当,在明朝所有官员的行政命令和政务全部都是公开的,老百姓如果识字或者懂得会计学,闲的没事干的时候还可以算一下**的账目。
如果学过律师的话,那就更好了,你可以对官员的行政命令进行逐一核对。
如果你觉得这里面有哪些账目不对,你可以要求官员讲明。
如果讲不明的话,那你就可以上告。
还有就是你如果确实抓住了官员贪污受贿的罪名,那你同样可以上告。
上告的方法也很简单,直接抓住官员入京。
对,你没有看错!
就是老百姓抓住当官的去上告。
而不是当官的抓老百姓。
我个人认为,在明朝官员的身份比老百姓的地位还低,还贱。
在明朝,官员可以说是最没有尊严的一个时代。
因为任何一个老百姓都可以站在官员头上拉屎撒尿。
如果哪个老百姓被官员给欺负了,而恰巧这个老百姓脾气不太好,那这个官员就完蛋了。
他就等着被人上告吧!
为了打消老百姓告官的阻碍,朱元璋曾亲自下达过行政命令。
每家每户,必须全部分发一本大诰。
而且命令所有百姓必须熟读背诵,并且不定期的进行组织学习,了解大诰的知识内容。
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某个官员触犯了大诰上的某一条,那老百姓手上的这本大诰就如同是官员手中的尚方宝剑,谁要是手握大诰就可以直接进京告御状。
路上谁敢有阻拦的话,所有阻拦者可以直接处死。
什么,你说他是当官的,尿的比我高,我一个平头老百姓惹不起他。
或者说你明知道他有罪,你却隐瞒不报。
那好啊,你就等着吧。
我朱皇帝发给你手上的大诰是干什么吃的,让你当柴火烧么?
你老百姓的命运比官员的结局还要惨。
因为你这种行为就等同于包庇罪犯,已经算不上是一个纯粹的老百姓了,你的政治身份已经变成了半个官员,而你即将接受的命运一般都是活剐。
也就是凌迟。
我杀个一品大员就如同是捏死一只蚂蚁,何况你这么一个市井刁民。
砍你,我连眼睛都不带眨的。
……
除去砍头或者凌迟以外,朱元璋还有他另外的独特发明。
包裹刖足、斩趾、去膝、阉割。
刖足,把犯罪官员的脚给砍了,砍完以后你还得接着上班(这还怎么上,以前又没有轮椅,想不明白!)。
斩趾,把人的手指头和脚趾头给砍了,犯一次错砍一个,再犯再砍,还犯接着砍。
渗人,这人有多少指头够他这么砍得。
还有就是手指头脚趾头都被砍了,那还怎么办公啊!
83中文网最新地址www.83zws.com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