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的假设(2/2)
将近十一点的时候,二人走出了“驿旅幽梦”宾馆,在前台小姐的热情欢送中。
“那个,还是谢谢你啊,让你加班到这么晚,还麻烦你照顾我,真的是对不住了。”
这是元辰的真心话,他是真的很不好意思,尤其是在黎婷面前。
“没事,咱们都是朋友嘛。”
朋友。
这是黎婷第一次对他说出这个词,他的心里有一种奇特的感觉。
朋友,真是世间最美好的一样东西,所有伟大的、弥久的情谊,都是从这个词开始,慢慢衍生而成的。
它是人们信任的基础。
他们两个人,能有这种情谊吗?
和黎婷分开后,元辰一直想着这件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用医学的话来讲,这是一种躁动。
为了抑制这种躁动,他只有一个办法。
让另一件事情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此刻最好的选择自然是魏春来的案子。
没有想到,只是抽空去了趟魏春来生前住过的房间,居然鬼使神差地有了通灵感应。
不过他仔细的回想后,很快就得出了合理的解释。
桌上放着的漱口杯和牙刷都非常干燥,没有一点的水渍,而404室最近的退房是在今天白天,如果真的有使用过这套洗漱工具的话,绝不可能会这么干燥。
很可能,这个后来的住客根本就没有在那儿刷过牙!
因此,在那把牙刷和漱口杯上,应该都残留了魏春来的指纹,如此一来,便理所当然的触发了通灵感应。
至于那个插反的牙刷,应该就是魏春来的手笔,而保洁人员应该也没有注意到这点微小的瑕疵,毕竟他们的任务,只要整齐就行了,管它放没放反呢!
真是机缘巧合。
这样一来,魏春来就绝不可能会是自杀了,通灵感应只有当案件产生冤情的时候才会被触发,这点毫无疑问。
可是,这个隐藏线索只有自己知道,加上郝伟达充其量也就两个人,怎样才能让别人相信这一点呢?
还是得讲证据。
系在吊灯上的那根绳,应该就是凶手用来吊死魏春来的那根,至于那双手……
只能说,很细,很白,水润有光泽,至于是男人还是女人的手,他还真没有太大的把握。
现在只要找证据就行了。
白天,郝伟达已将走访得到的信息汇报给了元辰,其中还是有一些非常有用的。
根据他们的说法,魏春来是一个比较暴躁的人,年轻的时候游手好闲,喜欢喝酒,还经常耍酒疯,看得出来,他以前的亲戚朋友都不太待见他。
就算后来结了婚有了孩子之后,他的行为还是没有多少的改变,以至于他的家庭并不和睦。
联想到魏春来死前的种种举动,向警方申请二十四小时保护、谎称离家出走,这是否可以说明对他的迫害来自家庭呢?
他不愿告诉警方为什么遭受迫害的原因,很有可能并不是因为不知道。
而是因为,他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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