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雪日血红 第三十七章.跋涉(2/2)
但不管如何,陆远也带走三分之二的氢棒,好歹当做破门炸弹使也行……氢棒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上了锌皮放到了拖曳箱子中。
基本准备妥当,陆远又把所有剩余物资包括那三分之一的氢棒在内尽数埋入野兔下的雪坑内,陆远把一枚探测球也扔了进去,留待日后再取。
当晚陆远睡在野兔车厢内,想省点电关小点取暖,于是一晚上冻醒了好几次。天刚蒙蒙亮,陆远拆下了野兔车门,用昨天故意没扔进坑里的焊枪把四个车门加两个野兔的承重轮焊成了一个简易板车,装载着陆远所有的……家当。
陆远抱着步枪,站在野兔前,眼神复杂地注视了好一会儿,说道:“你要是现在醒来了,我拼着命不要了,也要把芯片拔了。”
果然,陆远威逼也好求情也好,墨菲依旧不吱声,如果不是陆远去摸后脖子,是能摸到一个小小的硬块,陆远几乎要认为墨菲就没有存在过。
那一天我疯了,认为这个芯片是我某个肿瘤,决定剜出来,这该死玩意会不会出声?陆远苦闷闷想到。
日照时间一天中也大概就八九个小时,陆远也没兴趣继续自怨自艾了,外骨骼惯性机制启动,陆远拖着沉重无比的板车,开始跋涉荒原。
对地球初来乍到的好奇感已经消逝地点滴不剩了,风雪很能消磨人的记忆与意志,顶着寒风与肉眼可见的雪粒旋风,陆远走了仅仅两三个小时,便觉得自己要永恒迷失在这片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以至于他开始怀疑过去他穿越星球表面是怎么做到的?
他记不起何时离开的夕云号,又是什么时候得知了白霁月失陷了的讯息,所有的一切都变成支撑他一步步向前迈动的薪柴,如果在回忆燃烧殆尽,陆远还没抵达他的目的地,也许他就真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探测球与在前方几十米慢慢贴地滚动着,指引着方向。无人机却好端端地躺在板车内,头盔像镀上了金属。雪,只有雪,除了灰白便是纯白。在墨镜里,陆远竭力想要寻找一些异色,但徒劳无功。这时他才明白待在野兔里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但陆远没有回头,也不可能回头了,野兔被他拆得空余壳子,前方是洪水猛兽也必须走到。
陆远逐渐开始不去思考,脑海澄清开来,执着地踏出每一步,直到腕表开始“嘀嘀”作响,陆远才抬起头来。
入夜了。
陆远卸下背包,掏出工兵铲,挖掘出一个可供他睡入与掩藏板车的大坑。就像是自己的坟墓。过不了多久,雪花就覆盖上了他。
陆远点亮了外骨骼的照明灯,幽暗雪坑里冒出了一缕笔直的火苗,殊为温暖,陆远摘下头盔,默默地吸着冰冷的空气,擦拭干净工兵铲,当做锅铲去加热他的晚饭。沉默地咀嚼完,然后似是满足似是无谓地“吁”了一口气。
这是他唯一能听到的人声。
陆远的手指缓缓地在胸颈前绕着圈,犹豫再三,最终是掏出了项坠,一缕彩芒映了出来,映入陆远的眼瞳。
她的面容在浅浅地抿唇,陆远至今分不清,临行前录下的影像,她究竟是在笑或是单纯地撅起了嘴在无声地抗议着在抗议什么呢?人终将远行,去步入只属于一个人的寂静吗?
生于银河,葬于银河。
陆远阖上项坠,悄然无一线光明,他忽的想起,他还活着还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让她永远不逝去,如果他有一天都忘却了她的容颜,那么她就真的永远迷陷在某个星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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