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反对(1/2)
半个月后,案子正式开庭了。
孟浪第一次上庭参加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去之前,他做了充分的准备。
裘宣相与刘虎跟着他去了法院,刘虎作为他的助手跟他一起上庭。
王某作为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由于他已经被保释,因此开庭当天,他去之前,跟他打了好几个电话,问开完庭以后会是什么情况。
因为他担心,等一开完庭,法院判处他有罪,搞不好要把他给收押起来,就出不去了。
他担心的这个事情还真是有可能发生,虽然公安将他给保释了,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也没有改变强制措施,把他给抓起来,可是到了法院阶段,法院依然有权将其收押,如果法院认为将来可能判处他刑罚,极有可能在开完庭之后,就不让他回去了。
然而孟浪请教老律师了,只要法院在开庭前不先将被告人收押,即使判有罪,也大概率是缓刑,因此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
跟王某讲解半天,王某所提起的心才放了下来。
不过,孟浪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让法院判处王某缓刑,而是想让法院宣告王某无罪。
刑事案件的开庭要比民事案件严格,法官穿着法官服,公诉人穿着检察制服,而律师则是穿着律师袍上庭参加辩护。
孟浪与刘虎二人都搞了一套律师服穿在身上,并且在上庭之前,由法庭书记员负责引导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走上法庭。
首先宣布法官上庭,只见三名法官穿着法官服,一一走上法庭,审判长坐在法官席正中的位置,两旁坐着其他两位法官。
在法官上完庭之后,书记员才宣布公诉人和辩护人上庭。孟浪就与刘虎一前一后,走上法庭,坐到了辩护人席位的地方。
三方坐下之后,书记员便宣布带被告人上庭。
由于王某是自己过来的,因此法警就让他直接走上法庭,而如果是在押的话,则需要法警将其带上法庭,并将其手铐打开,参加庭审。
被告人到庭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于是抢奸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因此法庭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官首先核对了被告人身份,问王某的名字,年龄,职业等情况,以及他所犯何罪,王某都一一做了回答。
核对好被告人后,法官就介绍了合议庭成员组成情况,以及公诉人与辩护人的情况,并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王某说不申请,法官便宣布开庭。
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
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起诉书的主要内容是指控王某所犯何罪,事实与证据如何,起诉书是刑事案件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书。
律师要想为当事人做好辩护,必须深入研究起诉书的内容,凡是起诉书上没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院是不能审理的。
坐在公诉席上的公诉人是一名女公诉人,同时还有一位年轻的男公诉助理。孟浪抬头看了看他们,心里面倒是有几分羡慕,因为他们是代表国家履行职务的,说好听一点,那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专门过来指控犯罪的。
而律师呢,则是为被告人说话,也就是平时老百姓所讲的,在为坏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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