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内帑(2/2)
然而努尔哈赤在势力越来越大,降服了越来越多的部众之后,出于现实利益考虑,还是选择以女真贵族作为自己的基本盘。为了维护女真贵族们渴望人口和财富的根本利益,背弃了自己当初的政策,对汉人进行大规模的奴役和屠杀。
人都是会变的,六十岁的努尔哈赤是变态杀人魔,但三十岁的努尔哈赤却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尚可喜、吴三桂、孙可望,乃至后来的汪精卫,要是都死在三十岁,哪一个不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
且不提那么远的事,还是回过头来说内帑。闯军连宦官制度都取消了,矿税使自然也不会再有了。但是,皇帝还是要敛财的,只不过得敛得隐蔽一些。
明朝有金花银制度,皇帝可以从朝廷正赋中抽取一部分作为内帑。但是按照闯军的赋税制度,税收是完全属于户部的,而且在明朝由金花银负担的那部分武官俸禄也是从户部划到兵部的账上。
闯军现在实行的是实物税和货币税并行的制度,如果强制要求必须征收货币税,就会导致农民在出售产品时受到盘剥。这一点暂时还不能更改,所以征金花银肯定是不考虑的。
大明的皇庄也同样臭名昭著,寻常豪绅家的恶奴都时常欺凌百姓,皇庄的管庄太监和大小庄头作为天下最有权力之人的奴才,其贪婪暴虐自然也是一流。如果说有谁能和他们媲美,那就是沈阳郊外大清皇庄的庄头了。
皇庄不缴税,其佃户又不服役,因此又滋生了借投献皇庄逃税的问题。所以投献士绅逃税的现象泛滥也就可以理解了,皇帝作为全国最大的地主带头这样干,士绅当然有样学样。而事实上,皇庄佃户所受的压迫比一般的佃户还要重得多。皇庄虽然在天子脚下,而且是皇帝的私产,按理说是离皇帝最近的地方,然而却比其他地方更加天高皇帝远,暗无天日。
目前李自成完全有设立皇庄的条件,没收的吉、桂、荣、岷、靖江五藩田产以及被治罪的官绅的田产数额非常庞大。但是李自成既没有将它们列为自己的私产,也没有用来赏赐亲族勋贵,这些土地现在全部由各县管理,都需要正常纳税,地租虽然单独列账,却是和正常的赋税一起征收的。
闯军有十几万大军要养,处处财政吃紧,这些田产的收入是正常税收很重要的补充。至于将山林湖泽收为官营这样的做法就更不考虑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个成语就是从这种政策来的。
既然大明的办法都不能用,王瑾也就只能另找门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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