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官制(1/2)
闯军对官僚体系的设计,与明朝具有极大的不同。
目前闯军不组建中央政府,只组建省政府,计划设立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四个省,目前只组建湖南一省的省政府。
明朝的省一级机构主要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部分。湖南在明朝未设省,所以也没有三司衙门,不过也有一些三司的派出机构。
主管军事的都指挥使司的工作完全由闯军内部的管理部门承担,原本的卫所全部裁撤,卫所管辖的土地改由县里管辖,卫所的兵丁除了招入闯军野战部队和卫戍部队的之外,都直接转为农户。
这种变革如果由明朝的官府来办,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他们对抗不了卫所军官的强大阻力。让清朝来办,也很难,另一时空一直到雍正年间才把卫所裁干净,因为绿营将领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卫所军官,贸然裁撤卫所会把卫所兵逼到南明一边。
让闯军来做,事情就简单得多了。九边的卫所不好动,那里的将门世家根深蒂固,可湖南就不同了,卫所兵的战斗力等同于甚至还不如民兵,卫所军官的实力非常有限,与一般的豪绅地主无异。而且也只有农民军,可以组织卫所的士兵去攻击军官,而不威胁自身的统治。
虽然裁撤卫所的过程中还是发生了不少兵变,但闯军有绝对优势的武力做依托,对于卫所兵还有格外的优待条件。理论上来说,卫所的土地都是国家的,但实际上,卫所兵都是这些土地上的佃户。藩王、豪绅土地上的佃户,闯军都是把他们变成自己的佃户,卫所兵丁则不同,他们毕竟还有兵的身份,加入闯军是起义投诚。因此在闯军的裁撤方案是将卫所的土地分给他们,让他们变成自耕农。
卫所军官中那些平素无甚劣迹、未被杀死的,如果他们是私占官田之后用长工种地,那就承认现状,使其变成富农。如果是用佃户耕种,不参与生产的,则将土地分给佃户,这些佃户一般也都是卫所中的同袍。这些军官分调到江西和两广,读过书的转为文职,没读过书的编入卫戍部队。因此,普通士兵对裁撤卫所的抵触情绪不太强,大体来说还比较顺利。
原本卫所还需要地方协饷,李自成和王瑾都担心改农户之后没有协饷,会不会导致卫所兵生活水平下降。但是实际执行的时候发现,影响并不大,这些协饷本来士兵也吃不到,反而是士兵还要上缴他们的剩余产品。
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的职能全部并入新成立的巡抚衙门。省、府、县三级都是主官之下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原本明朝的所有机构,全部简化到这六科之内。
这种安排不见得合理,但是闯军的政权刚刚建立,人才匮乏,只能一切从简。而且还有非常吃人力的田兵制度,那是个无底洞,有再多的干部也不可能全面完善,只能边走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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