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真假张道濬(1/2)
很显然王瑾没打算和张道濬商量,而是来通知他的,也容不得张道濬有不同意见,白杆兵的全部武器装备闯军也要带走。秦良玉在进京勤王时得到了崇祯接见,很受重视,故而白杆兵在北京补充了一批质量较好的武器,装备十分齐整。有了这些武器,闯军的装备水平已经与官兵不相上下了。此外,闯军还拿走了庄内的和白杆兵带来的所有的马匹。
虽然过去没这么做过,但讳败言胜也是官军武将的老本行,马祥麟和张凤仪自有办法遮掩这次的严重失利。
第二件事是招兵,因为日子还过得去,庄内百姓愿意参加闯军的并不多,白杆兵中肯入伙的更是寥寥无几。李自成也不勉强,所有不愿意跟他走的人都可以留下。但是张家和马祥麟夫妻要证明这些人是在战斗中阵亡了,不能祸及他们的亲戚邻居。
第三件事是对一些乡绅、走狗、地痞流氓的处置。李自成亲自确认了处决名单,这些人都是在百姓口中臭名昭著的,有的人的血债甚至已经是公开的事。这回李自成倒是真想征求张道濬的意见,以免错杀。张道濬看了一遍名单,劝王瑾删掉其中三个名字。
这三个人虽然也横行乡里,弄得人见人嫌,狗见狗嫌,但还没到需要杀的程度。其中一个捕快只是喜欢吃拿卡要,并无血债。那个油盐店老板是因为惯常缺斤短两,又喜欢骂人打架,才被邻居们一致评为恶霸。他也放一点贷,但是规模很小,不必因为这点事就杀他。还有一个乡绅,之所以有好几个村都众口一词地称他为劣绅,是因为当初几个村子为争田地械斗的时候,他带着自己村子的乡勇打死了别的村的好几个人。但是场争端由来已久,很难说得清谁是谁非,争斗之中棍棒无眼,打死人也不能全怪这个乡绅。
张道濬思量再三,又添上了一个名字,这是一位举人,曾经雇用土匪抢劫自己的邻居,以谋夺其家产业。此事做得隐秘,一般人都不知晓,但张道濬后来率领乡勇剿灭了那伙土匪,从匪首口中得知了此事。张道濬也不是正义感那么强的人,要是人活着,他没准还会救一下,但是苦主全家都已经死绝了,他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便始终没有公开此事。不过他心里对这个举人还是有很深的恶感的,再加上此人在编练乡勇的时候经常和他作对,张道濬便趁此机会劝王瑾把他也一起干掉。
本时空的所有司法,按二十一世纪的标准来看都是草菅人命。李自成也没时间去仔细审案,判断一个人是否该杀只能靠老百姓的控告,有血债的杀,欺压穷人达到李自成忍不了的程度的也杀。至于评判的标准,当然就是李自成当时的感觉。一般来说,李自成还是有一个固定的判断标准的,比如说放贷的规模和利息,有多少人控诉挨过打等等。不过每一个被老百姓指控的人基本上都是各种问题全有,综合起来具体怎么判断,随意性还是很大的。
这种方式自然会错杀一部分人,比如说没犯太大事情的小混混、在财产争夺中过于强势的人,但已经比官绅勾结,几乎没有平民百姓说话的份的大明司法要强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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