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风雨不归人(上)(1/2)
无定河边,无名碑旁,青衫少年,身后斜背翠蕖剑,腰间挎着个酒葫芦,是谢于锋临走时故意留在竹屋内的。
李子衿便自作主张,将那只酒葫芦带上了。
他没有穿当初跟苏斛从无定城中逃出来时,在那惊阳府供奉身上剥下的一袭鎏金长袍,还是喜欢青衫。
酒葫芦里没有酒,他便从无定河里,舀了一葫芦河水,绕着那座无名碑转了一圈,无定河水洒了一地。
以河水代酒水祭拜完陈思远以及一众无定宗弟子后,李子衿离开了无定山。
一路向北。
沿着无定河行山淌水,无定河从南往北,是一路向下,故而李子衿这一路,其实走得相当轻松。
这天夜里,少年没从河里捉到鱼,差点以为自己得饿着肚子过夜了,没想到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愣是从灌木丛中,给他发现一只野兔。
好家伙,那只野兔可不是一般肥,如今已是二境剑修的李子衿,提着那只野兔都觉得沉甸甸的,光是捉着它两只耳朵,从灌木丛提到不远处的山洞里,就给少年累得手酸疼不已,磨蹭了好半天,才一剑给它封了喉,之后便是极其耗时的剥皮。
要将一只野兔给弄成烤兔并不容易,李子衿也没怎么尝试过,唯独是在从太平郡逃往大煊京城的山水路途中,亲眼看着武夫宋景山这么折腾过几次。
那时候,陆知行和李怀仁身上其实还是有不少银子的,只是几人除了通往大煊京城的必经之地会走官路,其他时候宋景山大多数时候都是拣选一些山间小道,出于安全起见,为了避人耳目。
所以就导致那时的四人,是真正的有钱没处花,没少饿肚子。
野兔、野鸡、野猪这类山珍,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经过每一座山都能让人碰得见,即便是碰见了,想要捉住它们,那也得下一番功夫,宋景山早年还不是武夫之时,曾跟一位常年居住在山林中的老人学习过巡山打猎的技巧,对于布置一些简单的陷阱,例如绳网、倒刺这类捕捉山珍的物件儿,还是比较熟稔。另外就是学了一手以静制动,武夫称这个叫做守株待兔,重在观察野兔的脚印、出没的地点,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
而捉到一只野兔之后,还不能直接上架开烤,得仔细处理一番。
当时宋景山斩兔头,剥兔皮的时候,李怀仁说太血腥了他接受不了,打死他都不吃那只可怜的兔子。
结果最后一只手拿着一只烤兔腿,还加了不少枯茗,吃得津津有味,半点不记得之前说过什么话了。
山洞里,堆满了少年在捉好野兔之前,早早准备好的柴火,李子衿将它们架在一起,动手架起了篝火。
扶摇天下如今是秋季,夜里其实很冷,少年便将两只手搭在篝火上空,烤火取暖。世间炼气士,肉身本就弱于武夫,哪怕是剑修,其实单论体魄也不比寻常修士强上多少,剑修毕竟只是炼气士当中的一门分支。
要想真正达到肉身不惧严寒,不畏酷暑的程度,至少需要修成金丹境,能够以识海内的灵力,覆盖在皮肉之上,充当一层灵力棉被,亦或是冰凉解暑的贴身玉裳。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从八境元婴,连续跌了两境变成六境炼神境的苏斛,在那燕国北漠之中,昼夜温差极大的情况下,必须跟李子衿相拥取暖的原因所在。
六境炼神,依然不能抵御严寒酷暑。
李子衿直至将那只可怜的野兔烤到有一点点焦味了,才肯把它拿下来开啃,两只兔腿无需多说,腿上肉既嫩又方便啃食,少年打算先从两只兔腿这里下嘴。
从前四人一起逃亡的路上,大家总是会把两只兔腿都让给郡守少爷李怀仁吃,哪怕是那个同样出身书香门第,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陆家小姐陆知行,在这一点上也没有李怀仁那么矫情。
“兔腿果然滋味最佳。”李子衿一口下去,鲜嫩焦香,一丁点焦香味不会让人感到油腻,反而有些加分,火候控制得极好,若是再晚一刻,兔肉便老了,再早一些,又烤不熟。
山洞外下起了倾盆大雨,又为无定山添上了几分寒意,李子衿朝山洞里边儿靠了靠,可惜挪不进去了,背后就是岩壁,这一处的山洞其实相当小,至多能让两人躲雨。
一只兔腿刚刚啃完,就在少年打算拿起另一只兔腿大快朵颐之时,一位不速之客出现在山洞外。
是一位少女。
她面容惨白,毫无血色,一身鲜红长裙,手中抱有一枚彩冠,奇怪的是,却没有被雨水打湿。
少女冷不丁地开口询问,声音有些飘忽不定,“我可以进来么?”
李子衿先是吓了一跳,觉得自己莫不是撞鬼了?毕竟这个少女,怎么看,怎么不符合常理。
犹豫了片刻,他还是轻轻点头,嗯了一声,让那一袭红色长裙的少女走进山洞。
少女坐在李子衿对面,视线望向熊熊燃烧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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