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大炎律法(1/2)
本朝以法治国,大力提倡孝道,但并不主张愚孝,法律明文规定:长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晚辈做力所不能及和违反法律的事。
发卖家庭人员必须的有户主和该人员父母签的同意书,嫁娶也得户主和本人同意。
男子十六岁成丁,女子十五岁及笄,就可以嫁娶,男子从十八岁开始就要服兵役和劳役,中了秀才就可以勉除两役。
中了举了还可以免除五十亩田地的赋税,可以在地方衙门申请派官,但最多只能是八品县丞;中了进士就是进士出身了,可以免除一百亩田地的赋税,由朝庭派官了。
免税的田地严禁挂靠,如有发现,不仅要收回税款,还会重罚,轻者罚银钱,重者会剥夺功名。
继承法中,遗产跟赡养挂钩:如果父母有遗产,继承的份额直接跟赡养的份额挂钩,
这主要体现在分家之上,如果是父母过世后分家:父母是跟谁一起生活的,谁就可以分得父母的七成遗产,另外三成由其他兄弟平分,如果大家都生活在一起,那么所有财产由兄弟平分。
如果父母在世时分家的,父母由长子赡养时,那么长子可以分得七成的财产,另外三成由其他兄弟平分,如果父母由所有儿子一起赡养,那么家产由所有的儿子平分。
当然,如有哪个儿子不赡养老人,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剥夺他的继承权,父母可以随时收回分给他的财产。
父母有财产,而被净身出户的儿子,没有赡养责任。
父母没有财产的,由所有的儿子共同赡养,谁没有尽到赡养责任,父母兄弟都可以去县衙告状,只要证据充分,县老爷不仅会判他担起赡养责任,还会打板子,判监禁。
本朝鼓励经商,祖皇帝深知无农不稳,无商不富,认为商人是不可或缺的,并不认为商人低贱,跟农民、工人一样是大炎国的子民,大家都是平等的,所以大炎朝没有商什么商籍和匠籍。
除了卖身为奴的是奴籍,妓女、歌伎等是贱籍,其他人都是良籍,意思是除了奴仆和贱人,其他人都是平等的,至少法律上是这样的。
本朝可以立女户,女子过了十八还没有结婚,可以立女户,和离的女人也可以单独立户,失去了双亲的,未成年的男女均可以立户,这户籍法比历朝立代都宽松,也更合理。
总之,这本律法给李婧文指明了方向,为她以后处事提供了参考,更让她惊喜的是,本朝没有连座制,谁犯了法就制裁谁,跟她前世所处的社会差不多。
“只要不诛连就好,虽然家里人犯了法,会让家族蒙羞,但总比跟着流放或者送了命的好。”李婧文认为当务之急是把户藉从李家分出来,那样就是李家荣父子犯了谋逆之罪也牵扯不到他们。
“婧姐姐,我们去挖宝。”李婧文沉浸在书本,突然间豆豆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你进来怎么不敲门?”被打扰了李婧文很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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