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驱魔(1/2)
耶稣在三年的宣讲期间,与魔鬼的交锋的经验颇为丰富。不论是耶稣基督本人在三退魔诱的亲身经历的事件中,或是在他人身上与魔鬼的对抗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资讯:
——魔鬼是确实存在的,可以是个别的,也可以是群聚的;
——耶稣对魔鬼具有绝对的权威,战无不胜;
——魔附的对象,男女老少都有;
——附魔的现象也各不相同,有时外观如同生病:如癫痫;
——耶稣驱魔的行动也有所不同,或是口头命令,或是覆手;
——耶稣提供了在某些魔附情况下,驱魔者所应具备的条件:禁食、祈祷;——耶稣会区分「驱魔」与「治病」的不同;
耶稣本身并不曾为魔鬼做过分类。近代许多学者根据魔附的现象,尝试为魔鬼分类,虽不是教会神学的定论,但是对其后与魔鬼的对战中,确有所帮助。在进行驱魔行动时,询问魔鬼的名号,能够了解到魔附现象的真伪、如何影响案主、以及可能采取的最适当而有效的驱逐行动。其实,根据对观福音所载,耶稣的七个具体驱魔案件中,也可以分析出魔附种类的差异性。
一、魔附的分类大致可区分为:
1、附灵
先灵、游魂在神的许可与安排下,附在一个人身上,以完成他求助或求安息的心愿,有着人世间很通俗的名字,如;张三、李四等人的姓名。一般说来,会对被附者造成惊吓或不安,对人甚少伤害。但有不利于被附者的举动。这类的魔附很容易驱逐,只要为他们祈祷或施以较简单的圣仪,即可使其如愿安息。
2、恶魔
此类案件约占魔附比率的2/3。是颇为为凶残无情的一种,常伤害案主的身体及主动攻势他人。不过,经验显示,魔鬼在魔附期间对案主所造成的肉体伤害,在驱逐成功后大多会豁然而愈。至于心灵的创伤,则需其后的牧灵事工的复健。被附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多次是与案主本身的修为无关,甚至小孩也不放过而无端受害。但这类魔鬼也有可能是经过某些路径而进入案主身上的,例如:
——他人的罪行所导致的,特别是来自家庭的问题因素
——案主个人的软弱情景(甚至是来自原罪的导因),如:受伤的过去、情感的伤痕,有若病菌由伤口而入。
此类魔附现象,常状似心理或是生理的疾病,极易造成误判。魔鬼常乘虚顺势而入(巡行各处,寻找可吞噬的人)。
3、罪魔
是由人的罪行或罪的诱惑所引进的,如:仇恨、谋杀、愤怒、淫暖(谐音)等。学者们一般认为,每一种罪都可能有一群相对应的魔鬼,例如:针对仇恨,就有「仇恨之魔」;淫暖,就有「淫暖之魔」等。教会内的神恩复兴运动,或圣神同祷会,常较容易发现这类魔鬼的踪影。
这类魔附情况,常呈现出「魔化」的现象,就是在思维行径上表现出魔鬼的风格。严重时,多次也会有上面第二类魔附的情形。这类的魔鬼会长期地隐藏在人灵的深处,若隐若现,即使是热心的基督徒,都有可能被此类魔鬼依附,不可不慎。驱逐这样的魔鬼,常需要案主的主动悔改与皈依的行动。
4、魔鬼附身
这类的附魔,是一个或一群具体有着它们自己专用的名字,如路西法、巴力、军旅等魔鬼,附着在一人或多人身上。是属于较高级的魔鬼,除了凶恶以外,还最为顽强难缠,所幸比率很少(不到10%)。须要专门的驱魔者,及隆重的大驱魔仪式,才能驱离。引魔上身的可能原因魔附本身是一个奥秘,人是无法完全了解掌握其原因的。有些学者将其综合归之如下:
(1)外在非关己责的社会氛围或他人作为的结果,或恶魔毫无理由地主动侵犯。
(2)个人本身的因素:
——信奉邪神歪教、觇卜问卦、使用符咒,从事或接触祭邪仪式或用品等。
——弑逆父母,违反伦常等。
——欺压弱小(如堕胎)等。
——非法及不正常的醒(谐音)行为
二、何人能驱魔?
根据圣经的记载及初期教会的文献,不仅是耶稣的使徒,甚至是一般信徒,都有驱魔的能力。例如,耶稣派遣门徒们出外传教时,同时也赋予他们驱魔的能力;不过,同样在三世纪,教宗高尔乃略则明定只有圣职人员可施行。近来,不论是在天主教或是基督教(新教)内,掀起了一股神恩复兴运动的风潮,强调圣灵在个人或团体内的神恩,每个人都有圣化世界与打击恶魔的使命与能力。许多基督教特别强调“信仰团体性”的驱魔事工,而天主教仍然坚持以往一惯的风格,就是,驱魔必须是教会正权人特别指派的人,方能施行,二者之间,孰是孰非,应视魔附现象而定,若魔附较轻者,然可以用团体祈祷的力量行之;但对于那些凶恶顽强的魔鬼,则不能贸然行之,切莫忘记,在团体行动中,难免有软弱的羔羊,很可能就成为魔鬼的下一个牺牲品,这种“魔附移转”的事例,在历史上,不胜枚举,不可不慎。为谨慎起见,遇有类似的情事,最稳妥的方式,就是交给教会的专职人员。我们相信:每人都“能”,但不是每人都“应该”去驱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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