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重逢故人(1/2)
第二十四章重逢故人
雅瑶别院,伯阳城南较偏僻得一座住宅,三厢房一庭院的户型构造足以让三人很舒服的居住一段时间,前提是夜童别搞破坏不然他们手头的三百两纹银便形同虚设甚至还大有不够。
付了五十两纹银,换取租住三个月的租期,水仙三人满心欢喜的住进雅瑶别院,这个他们未来三个月的容身之所。
虽然手头银子足够,但总不能坐吃山空吧,毕竟水仙也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事情等待着他们。于是乎,她想起了在信阳城的老本行,拿了十来两碎银子重操旧业干起卖货郎的行当。内心不由得还暗自得意,这要是以后自己退伍回家总还有门手艺养家糊口,从始至终,水仙仍然没有忘记自己是赤焰军四团二旅一队四火的火长。
生活总归是平凡安逸多过惊涛骇浪的,没有谁能总是绷紧神经面对生活的,适度放松和放飞自我,确是难得的生活调剂与枯燥乏味的良药。
既然,有了难得的安逸生活,修炼的事情自然不可能被放下。自那是,莫名其妙吞食肉芝蜈蚣后,水仙便感觉自己开窍了!
原先只能凭借脑海中任性的《黄庭三卷》本能释放来增加修为。虽然五气朝元的速度不算慢甚至有点小快,可终究不是自己修炼出来的总觉得不太真实。如今好了,自己也算苦尽甘来,有那么一点修仙人的感觉。
再加上双管齐下的高效率,水仙的修为便如同御使绝世仙剑冲上三十三重天一般迅猛无比,绝非一般天才可比。便是年轻轻踏入天仙之位的古棣都对此赞不绝口,说那肉芝蜈蚣虽说伤天害理有损天合,这功效却着实不凡。要知道,古棣可是很清楚水仙之前那龟缩的修炼速度,没有对比便没有伤害,这话说的便是如今的水仙。
到是夜童那孩子,一身怪力恐怖的足以媲美天仙,加上夜家也算是个仙人家族,更是得先天灵宝六魂幡青睐。按道理,应该是个天资跟脚不凡得天才人物才对。也不知是不是年幼时受白淼蛊的影响,肉身上得天独厚,可这修炼甚至还不如没蜕变之前的水仙,差得令人发指几乎和凡人无异。
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老天爷为你关闭一扇门,必将为你打开一扇窗。夜童没半分修仙资质却有着一身怪力,按照古棣的说法,反而是走肉身成圣道路的绝佳天资。
可惜的是,古棣那里并没有对应的法诀或者说没有足以直指大道的法诀。依着她的惯性思维,只能修炼到天仙、真仙的法诀真得很不入流,连学习的必要都没有。更何况是肉身成圣这条路,根基和法诀尤为重要。
换作一般的仙人,法诀差一点终归可以重修更进一步,可肉身成圣这条路选了法诀便再难更改。
这就好比人喝水与人体内蕴含的水,是两码事一样。一般修仙,就好比喝水,至于喝什么样的水都无所谓,只要喝进去就行。可肉身成圣的人,却好比人体内蕴含的水,确定了便再难更改替换。
所以,为了夜童的将来,古棣与水仙共同决定,再等等看,毕竟好饭不怕晚嘛。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水仙的卖货郎生意日渐兴旺,这或许与水仙真得有从商天赋有关吧。
城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七大姑八大姨她就没有不熟悉的,但尺度又把握的很好,不至于被一群大老爷们误以为自家婆娘闺女红杏出墙,惹来麻烦。
生意好,钱自然滚滚而来。
侧面体现在,夜童的口粮一而再再而三的升级提高。
从原先三菜一汤的粗茶淡饭,转而变成五菜一汤炖炖离不开肉的豪华大餐。这当中自然有古棣的功劳,因为她的一句:肉身成圣皆是口腹之欲旺盛之人,囤积血气,根基自是牢固。
于是乎,把夜童当作弟弟的水仙,那可真是十八般武艺样样都搬出来。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更何况是作为长姐的水仙,洗菜做饭她再拿手不过,几乎是变着花样给夜童做,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夜童这熊孩子愈发粘着她,和一块拉不掉扯不开的牛皮糖一样。
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水仙每次出门卖货,屁股后面总会多一个小尾巴。碍于夜童怪异的毛发,水仙特意寻了块上好的丝绸白布,给他做了一件覆盖全身的长袍,倒是看上去与一般人无异。
而水仙生意好人缘好的另一个原因,便是她足够勤奋。别人不愿理会踏足的犄角旮旯,她走。别人不愿接触的低贱之人,她见。别人见风使舵见人喊价的市侩,她始终如一。
或许,水仙贩卖的东西并不是卖货郎中最廉价最好的,却是他们中卖得最多,卖得最实在的。有些人甚至宁愿在水仙这里买贵也不愿在旁人处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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