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念念不忘,必有回响(1/2)
李铭硕回到自己家中,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如同着了魔怔一样,一动不动,只管咧着嘴,傻乎乎呆愣愣地笑,一副痴痴呆呆的傻样儿。和他从小相伴长大的心腹常随李墨戈进来看到他这个样子,忍俊不禁,问道:“爷,您这嘴这是怎么了,从杨府出来,我就没见它合上过,您不累,您也得让它歇一歇啊。”
李铭硕先是一乐,然后感慨:“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可惜什么?”
“可惜了这么好的姑娘竟然心甘情愿给人家做外室。”
“爷,您说的哪位姑娘啊?”
“就是今天我在杨家花园里看见的那位,我差点跌入杨府后花园的水池子里,拉了我一把,救了我一命的那个姑娘,我就不明白了,杨家老四有什么好的,细胳膊细腿的,瘦得跟泡椒凤爪似的,居然得了一个这么好的姑娘,还不要名分地也要跟他。”
“那是杨四公子的造化好啊。”李墨戈说道:“我常听杨府里的老丁头说他们家四公子人品是再好不好的,又温和又纯良,对谁都是一片驰赤诚之心,虽说有些呆傻幼稚,可是在富家子弟之中这份禀性真的是非常稀罕。杨公子配什么样的姑娘能配不上?”
李铭硕听到墨戈夸杨季卿,心中很不自在,无理取闹道:“那你的意思是说我这样的在富家子弟当中一抓一大把的么?”
墨戈见他又犯浑,赶紧拍马屁:“哪有啊,大爷,您也是非常稀罕的,你要不是这么稀罕,哪能当上当今圣上的女婿啊,皇上统共才几个女儿,还嫁给您一个,您比杨家四公子更加稀罕。”李墨戈说完,还冲主子竖起了大拇指以资鼓励。
李铭硕认为李墨戈的理由相当有说服力,于是乎有些飘飘然,笑眯眯地自夸道:“是啊,按理说我比杨家老四更加优秀啊,那那个万冬儿给我做外室的话不比给他做外室好么?她给杨老四做外室还得排队等正房进门,给我做的话都不用排队,直接来我这里报到就行了。”
李墨戈恍然大悟道:“爷,我说您怎么跟魔怔了似的,合着您一直在做白日梦哈。”
李铭硕教育李墨戈道:“你是不是对白日梦有什么偏见?”
李墨戈不假思索道:“我当然有偏见了,纯属浪费时间嘛。”
“不对不对。”李铭硕摇头撇嘴道:“所有让人快乐的事情都不能叫做浪费时间。”
李墨戈也教育他:“等你梦醒的时候也快乐那才叫不浪费时间。”
李铭硕老脸一红,难得羞惭一次,因又想起冬儿为了救他,手背上还受了些伤,便吩咐墨戈找出他日常用的上好的金疮药,寻来一副雕工精美的红木匣子装了,绞尽脑汁,披星戴月地写了一封文笔优美的感谢信放在里面,第二日一早安排家里跑腿的小厮松竹送到杨府万冬儿姑娘哪里去。
杨家小厮松住把这红木匣子送到的时候,季卿正在冬儿屋里检查冬儿手背上的伤口结痂情况,小荷引着小厮松竹走进来,先后给季卿冬儿行了礼,自我介绍一番,口中说道:“我家李大爷万分感谢姑娘昨日的救命之恩,因惦记姑娘手上的伤口,特地把府里最好的金疮药送来给姑娘用,希望姑娘的伤早日恢复,姑娘如果还有其他身体不适,只管告诉小的,我们家大爷将尽快找最好的医生给姑娘诊治。”
冬儿昨日被李铭硕压在身下,夺了初吻,心中其实羞愤难当,只是当时接二连三地有人赶过来,手上的伤又钻心地疼,没顾上羞愧。后来回想起来,又不好意思告诉季卿和小荷,只好闷在心里,试图慢慢淡化、忘记,同时也即希望与被救的人酒醒之后能彻底忘掉这件事,只她一个人知道就行了。
她有些后悔救那个醉汉,心中暗暗埋怨自己:“我为什么要去救他呢,只管让他掉在水里,让家丁们来捞就是,想必他在湖里扑腾半天,一时半会也淹不死的。”
这已经是事情发生后的第二日,冬儿的情绪好不容易有些稳定了,那个曾经的醉汉居然又派家里小厮来叨叨这件事,真是添堵有术,道谢无方,她心口不自在,对松竹敷衍道:“这位小哥有礼了,我手上的伤其实并不严重,这会儿都愈合结痂了,已经用不上膏药了,这匣子还有这药你都统统拿回去吧。你家主人的情谊我心领了。”
松竹迟疑了一下,可怜巴巴地说道:“姑娘还是留下吧,我家大爷吩咐了,万姑娘如果不收下这些东西的话,小的回去便打断小的的腿,请万姑娘不要为难小的。”
冬儿匪夷所思道:“你家主人这么凶残吗,为了这么一点儿小事也会打断下人的腿?”
松竹忍不住笑着说:“那倒不是,我家主人也就是一张嘴厉害,他这么说就是为了让姑娘不要推辞。”
季卿也劝她道:“冬儿,李家大哥是习武之人,身上常有一些皮外伤,估计他用的金疮药真的是见效最快的,既然他一片好心,那我们就收下吧。”
杨季卿发话了,冬儿便不再坚持拒绝,她忽然想起一样东西来,吩咐松竹:“昨天我的手绢借给你家主人用,他忘了还给我,我也忘了向他索要,你回去帮我问问他,若是还能找到的话,就还给我吧。你给我送来,我答谢你辛苦费”
“好的,万姑娘。我这就回去给你找找。”松竹说完,拜了两拜,便回去了。
松竹离开后,冬儿看了一眼红木匣子,没好气地吩咐小荷:“把它放到柜子顶上去吧,我用不上它了。”
季卿看着冬儿生气的样子,纳闷道:“冬儿,你怎么这么不高兴呢,就好像李家大哥得罪你了似的。”
“他没有得罪我,不过他昨天脸红脖子粗的那个醉汉样子十分讨人,又呕吐在我收集好的金桂花瓣上,实在是恶心的很。”
“哦,原来是为这个啊,他当时是个醉汉嘛,你就不要跟醉汉计较这些了,不过说实话我倒挺喜欢李家大哥的,他跟宁安公主结婚的时候我跟哥哥去喝喜酒,我当时拿酒杯的手错了,别人都是右手拿,我左手拿,幸好没有人发现,李家大哥悄没声地把我的酒杯从左手倒到右手,然后附到我耳边悄悄告诉我,今后喝酒要是让别人逮住拿酒杯的手和人家不一样,肯定会被罚酒的,一定要记住,说完了拍拍我的肩膀就走开了。所以我觉得他这个人挺好的,并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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