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决定(1/2)
听雪除了给自家老爸买了衣服外还给三叔家的龙凤胎买了礼物。
听雪拉着路千寻去逛童装区,这个时候的童装区虽然还不像二十年后那么热闹,再怎么说这也是市里,卖童装的挺多,款式也都很时髦,衣服的料子也不错。
这还是路千寻第一次来专门卖童装的地方,看到那一件件可爱的小衣服她忍不住拿起来再三端详;“小雪,你看这件小褂子真好看,如果我有个小小的妹妹就好了,可以把我的钱全部拿出来打扮她。”
听雪笑着在路千寻耳边悄声说再过几年你就可以有自己小小的女儿了,到时候可以想怎么打扮她就怎么打扮她了。
“林听雪,你讨厌!”路千寻的脸已经红的不像话,就连对听雪的责怪都带着一抹醉人的羞怯。
听雪朝路千寻做了个鬼脸就跑开了。
她之所以跟路千寻开那样的玩笑,是因为她知道了路千寻的小秘密。
路千寻恋爱了。
她爱上了跟自己同校不同系的学长。
俩人已经开始了甜蜜的校园恋爱,不过路丹青再三警告她大学期间不许谈恋爱,多咱等你走上社会了再谈对象也不迟,所以路千寻不敢把自己恋爱的秘密告诉妈妈,听雪是她唯一的分享对象。
给听雪的书信里路千寻羞答答的告诉她我和一个叫张承的男生,他是我的学长,是化学系的。
透过娟秀的文字听雪仿佛看到了路千寻那被红晕染色的俏脸,她那眉宇间沉浸在初恋中的甜蜜和小惶恐。
虽然从始至终听雪都没有恋爱过,没有被一个温润如玉的男子追求过,呵护过,她也没有去爱慕过哪个男孩子,但她知道爱情是很美好纯粹的,恋爱的感觉应该是跟吃一口巧克力的感觉差不多吧。
她记得徐志摩的诗里把恋爱比作天上最闪烁的明星。
听雪想在路千寻心里头她的恋爱就是那夜空里最闪亮璀璨的明星。
她竟然有些羡慕,羡慕路千寻可以遇见爱情。
她不知道自己这一生会否收获一份两情相悦的爱情。、
不过她才十三岁这个时候想情啊爱啊的的确是太早了点儿,如果被长辈们知道了那肯定是要破坏了她在他们心中乖乖女的美好形象,不仅仅如此兴许还会得上思想政治课呢。
不管是在八零九零年代还是到了二十一世纪,没有上大学之前如果恋爱了那就是早恋,就会被家长和老师们视为可怕的洪水猛兽。
小孩儿的衣服实在是太漂亮了,听雪和路千寻在童装区都有些不想走了,原本听雪是打算给龙凤胎一人买一身就算了,因为衣服都太漂亮了,她就给他们一人买了三身,出来的时候荷包都萎缩了。
路千寻带着听雪去市里新开的餐厅吃了一顿好的,然后再送她去车站。
听雪到县长途车站的时候林国平已经在那里接她了。
十多天没有见女儿林国平觉得度日如年呢。
终于见到他的宝贝女儿了,所以他在人来人往的车站给了听雪一个满满的拥抱。
林国平是个非常含蓄保守的男人,他能在这样熙熙攘攘的地方跟女儿拥抱真的已经是非常不像他给人感觉了。
回到家后听雪就迫不及待的把给林国平买的西装拿出来;“爸爸,你快试一下这身衣服,这是千寻姐帮我给你挑选的。”
林国平;“爸爸有衣服穿,你干啥花这份钱呢?”
收到女儿给买的新衣服林国平虽然心里头美滋滋的,但还是心疼钱,他觉得自己穿啥都无所谓,只要女儿穿的漂漂亮亮的就ok了。
听雪牵着林国平的胳膊娇滴滴的说爸爸,咱们家现在也不像过去那么紧吧了,不光我要穿的美美的,爸爸也要打扮的帅帅的。爸爸,这衣服可是我花了我大部分的积蓄给你买的,千寻姐说这衣服穿在爸爸身上绝对是非常显年轻,衬气质的,你快穿一下给我看看嘛。
林国平最受不了的就是女儿撒娇了,衣服已经买回来了,而且是从市里买的想要去退也是不可能了,所以林国平就乖乖去试衣服。
不管是肥瘦还是长短都非常合身。
一身西装穿着林国平顿时显年轻了好多,而且看着气质也跟之前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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