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秦元丰(1/2)
习惯了一种饮食方式,那是很难改变的,哪怕后来养父母离开了,自己独自生活了听雪也都是以素食为主的。
重生回来一阵子了,她还是习惯吃素,肉不是不碰,只是吃的少了,她不那么爱吃肉了,还有就是要把肉留下来给爸爸和三叔吃。
一早林国平就去林国军家帮忙了,听雪没有跟着去,她跟三叔一起吃了早饭后就各自忙各自了的了。
听雪把桌子擦了,地扫了,又把碗筷以及锅都洗干净了,打算去把自己还有爸爸换下来的脏衣服洗了,发现家里没有多少洗衣服和肥皂了,她就从抽屉里拿出了几个零花钱打算去供销社买点儿。
听雪正要出门就听到点点儿在外头叫了起来,想到没有给点点儿栓绳子,万一把人咬了可就不妙了,她忙不迭冲到了院子里;“点点儿,去一边趴着去。”
点点儿朝小主人吐了一下可爱的小红舌头,然后就趴在了自己的狗窝旁边晒太阳。
“小雪,你的狗咋不栓起来呢?吓死我了。”来的是林红梅,因为害怕被狗咬着,所以她一直在院子头没有敢进来,看到听雪出来而且狗被赶到一旁了她就大着胆子进了院子。
听雪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林红梅这个时候来是为嘛的;“我正要给狗栓绳子呢没想到你就来了,对了,你来我家有什么事儿吗?”
面对听雪冷淡的态度林红梅丝毫不以为然,她继续靠近她;“小雪,咱们一起去大伯父家吧。”
林红梅嘴里那个大伯家就是杀猪的林国军家。
林国平去那里帮忙,所以听雪会跟着去玩儿,然后在那里能喝到用猪下水煮的汤啃上大排骨,林红梅跟林红军就在她屁股后跟着,因此也能沾光,林国军家看在林国平的份儿上对于听雪屁股后头的小尾巴自然也就不说什么了,林红梅和林红军跟着听雪在林国军家喝汤啃骨头,别提有多美了。
等林红梅直接说明自己的目的后听雪朝她飞了个白眼后才开口;“要去你自己去吧,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办呢。”
林红梅“……”
“小雪,你能有啥事儿啊?咱们快去吧,我听说红瑞哥从城里弄回来个照相机呢,咱们快去看看照相机长啥样啊。”林红梅嘴里的红瑞哥就是林国军家的小儿子,在市里当高中老师,算是林家年轻一辈里头比较牛的。
林红梅既对喝汤吃肉感兴趣对看照相机也感兴趣,而听雪如果不去的话她自己不好意思去。
林红梅的妈张晓霞跟林国军的大儿媳妇林红建家的有矛盾,林红梅想要去林国军家吃肉啃骨头那只能跟在听雪的屁股后头。
林红梅以为听雪会跟自己一样对照相机好奇呢,没想到听雪完全对那玩意儿无动于衷;“照相机有什么稀罕的,再说了看了也不是你的啊,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我还得去买洗衣粉肥皂洗衣裳呢。”
听雪直接回身把自己的屋门给锁上,然后朝在那里晒太阳的点点儿招招手。
林红梅看到点点儿朝听雪这边走过来她吓的忙朝后退;“小雪,你先去买东西,我等你回来咱们一起去大伯家。”
听雪原本想再次拒绝林红梅,不过转念她就把要说出的话给咽了回去,然后换成了好啊红梅姐,你在家等着我,等我把东西买回来洗完衣服了就去找你,咱们一起去大伯家。
听雪突然的转变让林红梅喜出望外;“好,我就在家等你。”
望着林红梅雀跃的背景听雪鄙夷的撇了一下嘴,然后就带着点点儿出了门。
大河村是个拥有一千多户人家的大村子,不光人口多,地盘也大,而且居住的相对分散,所以村里有两个供销社,听雪去了距离自家相对较近的那一家,虽然近,但是下步走的话也得差不多十分钟。
开供销社的是一对四十来岁的夫妻,招呼客人的都是这家的老板娘。
听雪家跟这家供销社的两口子还有点儿曲里拐弯的亲戚关系,所以每次来买东西听雪都会甜甜的说一声大娘好。
小丫头长的俊俏,穿的干净,而且嘴巴甜怎么能不讨长辈们喜欢呢?
“小雪,这里又进了新的泡泡糖,你不买几块回去吹泡泡吗?”老板娘知道听雪以及跟她年岁差不多的孩子都喜欢泡泡糖,而过去每次听雪来买东西都要买几块泡泡糖回去的,因为她嘴甜人可爱老板娘都会额外送给她一块。
听雪朝老板娘甜甜一笑说;“大娘,我家还有泡泡糖呢,等我家的没有了再来买。”
泡泡糖是很多八零九零后的孩子们童年美好的一段记忆。
泡泡糖不是吃的,而是在嘴里咀嚼后用来吹泡泡的一种糖,对于物质以及各种消遣的玩意儿少的年代这既能品尝到甜味儿而且还能吹泡泡玩儿的神奇泡泡糖成了孩子们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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