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影响幽远和输不起(1/2)
若是叶千落知道他们是这样理解“捡漏”的,只怕也会气笑吧,不过,仔细想想也是有这种“奸情满满”的意味在里头。
就如同满血时的自己在峡谷的河道里走着走着,突然迎面跑来个残血的小乔,然后一个平a过去收了个人头,他们一般称这种行为为捡漏。
上回琼林槡树一事也可以称为捡漏,毕竟那府衙气疯了,将铁板定钉的事儿硬生生的弄走了,而且还以史上最低价的五十两银子送给了叶千落,拿到这地契时,她便哈哈大笑着说了“捡漏”二字,只是没想到叶良听了去,并当成闲谈说与他的顶头上司荣大人听。
而荣大人此时,便用了这两个词用在了今日,叶千落是做梦也想不到啊,她居然也会有被别人“捡漏”的一天。
叶千落捂着胸口,不得不说一句,“宝宝心里苦。”
不过,经此一事之后,都城内所有的饭铺子都学了人是铁,柱子上留下“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话,每个饭铺子里都准备好了荷叶,以作打包之用,而这,也形成了风尚,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各州进都城做生意的老板见此,又将此风尚带到了自己的家乡,家乡酒楼的老板一听,是都城里传出来的?便又欢快的学上了,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大都国各州县均兴起了吃饭定量,吃不完打包的良好风气。
有贤者见此,摸着下巴的胡子欣慰的笑了起来,赞叹道,“如此风尚,如此民风,哪里还有不昌盛的道理?”
同时,那首《悯农诗》也被广为流传,不过,更喜欢它们的是庄子里的农夫们,他们每日都要念上一遍,因为这是对他们生活和辛苦劳作的最佳的肯定,“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有的还请了私塾的先生,将这首诗写下来,他们将它挂进了祠堂里,若是有子孙犯了错,便让他们跪在这诗面前自我反省。
而自此,农家的这些个小子们,他们念的第一首诗,识的第一个字,就是从这诗里头来的。
利国利民,不是一句空话,以小见大,亦不是一句空话,想要做到更好,更多,只有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而叶千落的小小一举,竟能影响到大都国的子孙后代,如此深远,如此叫人激动,主持大师立于藏经阁的最顶,对着叶府的方向向她道了句,“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所谓的大善,说的,应该就是叶千落这样的吧。
经此一事,叶千落的名头似乎又响了几层。
不过,她的日子越好过,暗中的那个人越是想要将她弄死,只是,她在等一个机会罢了。
“玥儿,这个你喜欢吗?这是金银阁的最新款式的发簪,金掌柜说,这个正适合你们戴。”
明夫人将簪子送了上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明玥只看了一眼,这是一只金与玉相互融合的簪子,款式新奇,花色不错,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一枚簪子价值不菲。
“哼,母亲,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你也买?没错,这簪子是不错,可是我不喜欢,我想要珐琅的,而且我还想要一套,你能买给我吗?能吗?”
明夫人原本笑着的脸立时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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