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兵进半岛(二)(1/2)
十匹马横向并列,缓缓向前,对面几百名高丽士兵根本不知道这已经是他们死亡的前兆,还依旧在那边高亢的嘲笑,叫嚣。
“举枪!”
小队长下意识地本想着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但刚想开口,却突然想起语言不通,而那个翻译方基恩早就退到自己后一百多米开外了。
“呵呵,弟兄们,别给我面子,把对面骑马的那个家伙先弄死,然后自由击,别忘了抓两个俘虏问话。”
话音刚落,随着“嘭!”的一声巨响,枪管中烟雾腾空而起,而六七十米外那名原本高坐在马上的高丽将领,连同胯下的坐骑一起应声倒地,不仅这一人一马,在他们边的几名高丽士兵也同样遭受了无妄之灾,整整77颗直径在四毫米左右的小铁球如一堵会移动的铁砂墙一般劈头盖脸地糊向了对面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的高丽士兵。凡是不幸被击中者无不倒地哀嚎。
就此,这名叫钟万里的侦骑小队的小队长也因这一枪,在无意间创造了一系列的记录。
这一枪,是远东帝国武装部队自从装备霰弹枪之后第一次投入实战,他也是第一个用霰弹枪取得战果的人,而且凭借这一击,一次击伤了六人一马,如果不出意外,这个记录显然很难会被打破。
只一次击就能获得如此巨大的战果是由各方面的因素集合而成的,首先这弹药的种类得选对,必须选择装载几十颗小弹丸的鸟弹才行,当然,理论上由8颗中型弹丸组成的鹿弹也行,但也仅是理论上的可能。
其次是击距离,发鸟弹时,霰弹枪的有效击距离其实很近,差不多也就是八十米之内才有一定的杀伤能力,距离再远,随着动能的丧失,即使击中了目标也难以给予敌人有效的打击,而距离太近,则弹丸幕墙太过集中,所以六七十米是有效杀伤范围最大的区域。
最后,敌人得配合的好,必须得几乎是人挨人人挤人,就像现在的高丽士兵一样。道路就只有这么宽,人数又这么多,而且为了防止骑兵的冲锋,阵型保持的极为密集。
以上这些因素相加,才能创造出一枪击伤六人一马的巨大战果。
这一枪出去,不仅对面高丽的士兵被打蒙了,就连开枪的钟万里都傻眼了,之前就是打死他也想不到自己手里的这个家伙威力居然这么大,还能连人带马一枪撂倒七八个活物。
不过转眼之间,这十名骑兵就反应过来了,刹那间“嘭嘭嘭嘭”的击声不绝于耳,而对面几十米则成了人间地狱。
要知道在远距离上,鸟弹里装的这些个密密麻麻的小钢珠一般是打不死人的,哪怕直接命中头部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还能苟延残喘好半天。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显然这局俗语,并不适用于现正在遭受打击的高丽士兵。
现在是夏天,这些个被紧急征召起来的士兵不可能穿着厚厚的棉甲,当然也更不可能披那些连上层军官都装备不起的铠甲战袍,周上下唯一能作为屏障的只有那一面薄薄的,由藤条编织而成的“盾牌”,脑袋上没有电影电视剧中常见的铁质兜鍪,取而代之的是一顶顶大而圆的草帽,若高丽士兵手里拿的不是刀枪藤牌,光看他们上的打扮,说不定还能误以为他们是要下地里插秧的农名。
可想而知,靠着上这些既不中看更不中用的“盾牌”草帽,在面对武器的时候是有多么的脆弱,哪怕它们面对的
是一粒粒看似人畜无害的小弹珠。
到最后战场上发生了奇怪的一幕,被打的抱头鼠窜的高丽士兵全都举起了自己手中的大刀,但他们举刀并不是要找对面的远东骑兵们拼命,而是举刀护住自己的面门,企图用刀来抵挡住这些骇人的弹珠。
不管他是什么人种,说的是哪里的语言,丢掉兵器,高举双手,跪地投降是国际通用的表达方式,高丽的士兵们也不例外,当钟万里出枪膛中的最后一发子弹后,没等他重新装填完毕,对面已经没有一个站着的人了,数百名拦住自己去路的高丽士兵非伤即降,在骑兵面前没人敢逃跑,也没人敢再做任何意图反抗的举动。
震惊这两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方基恩现在的内心了,什么武器弹药这些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点,自己跟对主子了。
若不是与钟万里对过话,知道他们是人,方基恩甚至都认为眼前的这十个人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专门来人间索命的。
“方基恩!”
“小......小的在!但凭大人吩咐。”
“去,找两个看上去还行的家伙问话,问一问他们是谁,从哪儿来的,知道些什么!”
“小的遵命。”
被打成这副鬼样,就没什么好嘴硬的了。方基恩没费多大会儿功夫,就将况摸了个大概。
这些拦路的高丽士兵,并不是高丽的正规军,而是类似于大明的巡检司之类的民兵组织。他们也不是从开城过来的,而是从贞州。
贞州虽然名字里有个“州”字,但与大明的州不是一个概念,占地面积虽大,但如果按人口规模划分,仅相当于乡镇一级,地理位置就位于开城的西南方向十三公里处,也就是说秦士尔的部队要想抵达开城,就必须经过贞州地界。
消息传到秦士尔的耳中,秦士尔呵呵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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