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胡同小情调(1/2)
那祯睡着了也好,清闲下来的林义,终于有时间搭理自个了。
麻利地洗个澡,用还有些发冷的水从头浇下,顿时各种感受扑面而来:激灵、舒爽、通透…
当然还有冷的起鸡皮疙瘩。
穿好衣服用干发毛巾一边擦头,一边打量这种传说里的四合院。
整个院子是传统的坐北朝南走向。南房因为光线的原因,并没有准备住人的房间,而是被当成了仓库。
东西两厢倒拾掇的很干净,是用来住人的。
林义走了一圈,发现正房三间,中间是老式堂屋,两边是卧室,这个格局和自个老家的那间木房子差不多。
要说这姑娘会享受,林义在她的卧室里,竟然发现一整套皮质沙发,而且还是贼贵的那种。
不过这套现代化的居家放在这老院房里,还是有些格格不入。
想来,那祯应该是感觉得出来的,但却依然这样,无非还是想让自己身体更舒服一些罢了。
院墙的角落里有口老井,旁边是葡萄架,这个架子搭得很讲究,似个凉棚。
东边有一颗桂树,而不远处还有一颗石榴。最抢眼的还是院子里那些被小块小块分开来的淇地,瓜果蔬菜,花花草草,各色各异…
看着这份冷清,林义感觉少了点什么,但情绪一时也说不上来…
那祯还没有睡醒的迹象,林义干脆出门而去,在几米宽的弄子里闲走,细心观察的他发现,真理果然是真理:别个口里的美好描述都是骗人的。
才这么一会功夫,社会经验丰富的林义发现这里头的住户及其复杂,混合了不同身份、阶层和职业的人。
比如,学生、教授夫妻、摇滚青年、文青和诗人、老炮儿和小混混,野模和大喇们,相互为邻,呈现出一种光怪陆离的景象。
不对劲,也不得劲。故事里都是艺术加成的,林义顿时息了要继续逛逛的心思。
“吱呀”地一声,林义打道回府,却刚好看到一双亮黑的眼睛凝视着自己:“你一个人去外边了?”
“嗯,我看到你旁边院墙里的老太太了,果然像你电话里所说的,哪像一个六十多岁的,简直就是四十多岁的妖精嘛。”
把林义放进来,那祯又把门栓上,说起隔壁本家那位老太太的容颜,也是羡慕得紧。
同林义并排着走向堂屋时,她望了眼东边院墙方向,然后低声附语:“听西边的教授夫妻说,老太太驻颜有术,是有秘方的…”
“什么法子?”要说童颜未老,后世也不差这种人,但那都是动刀、打针、美容、各种“弄”而成的。
要是真的素面朝天、自然生长,保准一个一个门清,她们的皮肤不松弛起褶皱才怪呢。
但这老太太,林义却有点看不懂了,皮肤光滑紧致,眼睛还很有神韵。一时也有些好奇。
那祯看着突然停下来侧头的林义,嘴巴刚好碰到自己的耳朵,不留痕迹地后退半步说:“胎盘,”
“啊,那东西啊?”林义想象了下孕妇产子后的胎盘,那副样子用来入口的话,感觉特别恶心,不敢想象。
“听说隔三差五就去医院走关系买,”那祯说到一半也说不下去了,脸色表情有些难看:“我现如今都不敢一个人和她呆一起久了,不然一身鸡皮疙瘩,生寒。”
胎盘神秘可入药,在中医里面已经流传了好久,并不奇怪。也曾听说有些富豪怪癖,把这东西当做珍馐。
但如今生活里,突然身边出现这么一个人,活生生地,还是有点凄白,有点荒凉,更是觉得荒唐。
“那你可以喂点猫和狗啊,壮壮胆。”说到猫狗,林义突然明白了,这院子里缺少什么了,那是缺乏生气。
想想也是,一栋老宅子,不知经历了几朝几代,那种岁月留下的荒芜,要是生气少了,还真瘆的慌。
“壮胆倒不用,我不信那些东西,不过喂几只陪自己玩,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祯虽然是个女流,但从幼儿园开始,就是那种不怕鬼神,不怕“脏东西”的人。
最让林义佩服的是,小时候玩耍,她经常在坟场藏猫猫,那酸爽…
林义至今都不敢尝试,记得小时候,只要找不到她,一准在那地方躲着。
啤酒鸭和酸辣鱼,果然还是那祯的最爱,林义现在都有些“后悔了”,重生过来干嘛做这种菜给她吃,真是给自己找麻烦。
那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小资生活的女人,对啤酒这种享乐的东西,虽说不贪杯,但碰到林义。却也兴致昂扬,主动说喝点,不然菜吃不完。
就着啤酒,就着满桌子的菜,两人慢慢地闲聊,聊着聊着就说到了林义这次来京城的目的。
购买四合院和古董。
而说起这些东西,却终究绕不过一个人,东边的隔壁老太太。
那祯说当初住进胡同的时候,对胡同各种老太太还停留在“小脚侦缉队”的印象中。殊不知胡同里藏龙卧虎,随便一位老人,就有可能身世不凡,比如这位爱吃胎盘的“太太”。
人们都习惯于称呼她“太太”,看上去就是一个特别普通的胡同妇人,穿着极简朴,也极干净。她每天去菜市场买菜,冬天自己买蜂窝煤生炉子,见着谁都打招呼唠家常。谁也想不到,她曾经是家世显赫的大家闺秀。
16岁的那一年,就读于辅仁附中的她和在华北中医学校的读书的一位高干子弟结婚了,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举行的是新式婚礼,穿着婚纱,坐着汽车,证婚人是位居高位的政要名人。
“我见过老太太年轻时的照片,镌刻的面庞,摩登的卷发,淡雅的花旗袍,出众的美丽,却还有一望而知的干练。她从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变成了大院中的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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