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末世来临(24)(2/2)
离歌:“所以我还是得去a市研究所。”
早知道达奚是丧尸王离歌也不用跑来跑去的了,还有两个多月,就是世界崩溃的时候,在男女主跟达奚之间,离歌选择了达奚。
趁大家都睡觉的时候,离歌连夜把达奚扛出了基地,用了个隐身符去了她2个积分。
又去偷了一辆车连夜赶到a市研究所。
到a市研究所的时候,跟前几天来的一样,一点都没变,看来政府已经放弃这所研究所了。
离歌看了看达奚手腕上的表,已经显示2135年6月11号凌晨4点钟。
离歌到了实验楼底下,赶紧把达奚放在手术台上,穿上防尘服,戴上手套,拿着工具,测量达奚的心脏、血压、体温,又从达奚手上抽了几管血,研究、记录。
如果此时有一个人帮忙她就能更快了。
离歌看到达奚的细胞正在缓慢的生长,离歌确定按照这种程度长得话,估计能活个两百岁不是问题。
接着又抽了达奚300cc的血,提取了其中的基因。
终于忙活完,离歌脱下衣服手套,伸了个懒腰,拿起达奚的表看了看,已经早上八点钟了,忙活了四个多小时,终于搞定。
丧尸王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离歌洗了个手,坐在达奚旁边的手术台吃起了面包,吃的太久达奚做的饭,现在觉得面包有些难以下咽。
但还是把面包吃完了。
系统这时候却出声了:“宿主,你不是说,你要证明自己的魅力,让反派自己跟自己吃醋的吗?”
离歌吃完喝了口水,又洗了手,才说道“我说的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话你能信?”
系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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