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不爽,凯取一刀,看看暴躁的宋朝节度使(1/2)
冯梦龙的《警世通言》当中,就有一个同事间爱打小报告的故事,给大家说说。
这个故事是冯梦龙老师整理的,他起了个标题叫《崔待诏生死冤家》,宋代流传下来的时候,这个故事还有一个题目,叫做《碾玉观音》。
话不多说,这就解读这篇《崔待诏生死冤家》。
1.秀秀
南宋绍兴年间,临安(杭州)有个咸安郡王,是三镇节度使。
王爷带着家眷春游,回来的时候走过街头,遇到一个老头嚷道:“我儿出来看郡王!”
他家是个女儿,这女孩儿出来看郡王,正好被郡王看见了。
郡王对帮窗虞侯(帮着照顾车窗的家将,类似于沙僧的卷帘大将)说:“我一直在找的这个人出现了,你负责帮我明天带到王府来。”
虞侯答应一声,就走到那家人家对门的茶摊儿上坐下,请卖茶婆婆到对门去,请那家的老头来问话。
老头姓璩,开一个装裱字画的铺子,老头过来,客客气气地问:
“府干有何见谕?”
府干,府上的干部,谕,命令。
虞侯说:“没事儿,闲问。刚才那个看轿子的,是你闺女么?”
上来打听人家闺女,怎么可能没事儿!
老头说了自家情况,姑娘是独生女,十八岁。
“是准备嫁人啊,还是准备进官员的府邸里打工啊?”虞侯问。
宋朝的商业发达,好多城里的姑娘没有嫁妆,都要去打几年工的,像进王府,就会有机会,比如被指婚给王爷的手下,或者干脆被王爷、公子收了做妾,总之是个机会。
“没钱,早晚都得送她去官邸里工作啊。”
“那你家姑娘有什么特长吗?”
“嘿!问着了!我家闺女刺绣绣得特别好。”
“王爷刚才看见你闺女,觉得她身上穿的刺绣肚兜特别好,看上了,你要不就把闺女献给王爷好了。”
看看都是日常聊天对吧,细细想想,不对:
王爷说认识璩老头的姑娘,一直都在找,其实他根本就不认识;
虞侯说没事儿,开口就是大事儿;
虞侯说王爷喜欢刺绣的话,王爷没说过;
老头说女儿会刺绣,王爷一下子就喜欢刺绣了。
其实很简单的一件事,王爷就是看上姑娘这个人了,你要说姑娘的特长是种花、养猫、垃圾分类,虞侯也会顺杆爬,把姑娘招进府里的。
抢男霸女这件事,王爷轻描淡写、虞侯轻车熟路。
至于小老百姓,“就这他还得谢咱!”
“大哥,谢谢啊!”
王爷买了璩姑娘,起名叫秀秀,大家都称呼为“秀秀养娘。”
南宋和今天差不多,杭州的大机构都实行花名文化。
一入侯门深似海,王爷府上,每个人都是囚徒。
2.王爷
这个当街买姑娘的人是谁呢?
绍兴年间+咸安郡王+三镇节度使+延安府人,只有一个符合条件,就是大英雄韩世忠。
现在明白,为什么他走到大街上,老头要赶紧叫姑娘来看了吧。
大家看的不仅仅是王爷,还是盖世英雄。
为什么不出名字呢?冯梦龙也好,更早的作者也好,都是为尊者讳,大英雄当街买姑娘,不成体统。
韩世忠这个人很厉害,年轻的时候人送外号叫“泼韩五”,脾气非常坏,曾经有人看见他,说“你以后会位至三公”,他当时觉得对方在嘲笑自己,就把对方暴打了一顿。
算命太准自己的命会短是有道理的。
韩世忠把秀秀买回去做养娘。
水浒传里有一个著名的养娘叫玉兰,
也曾经被张都监口头许配给武松,
诬陷武松的过程中起了大作用,
后来被武松砍死了。
什么是养娘?其实就是契约奴婢,干什么的都有,做手工的、带孩子的、写书法的、教奥数的、暖脚的、喂鸟的……
高官、王爷这样收进来的女人不在少数,要出头,秀秀这样的小姑娘还差得远。
但是锥子总有冒头的时候,官家(宋高宗)送了王爷一件绣花战袍。
皇上送的东西,理应收藏起来,但是皇上送你衣服,你又要穿上身给他看,总之皇上就是这样一个人,总给大家添麻烦。
所以秀秀干了一件露脸的事,她把绣花战袍直接做了一件一模一样的!
各位,南宋杭州的刺绣,博物馆里有,真真的艺术品。
十八岁一姑娘,达到了国家先进水平。
王爷“大喜”,他喜的不是秀秀厉害,而是喜他的官家送他战袍。
秀秀好可怜,妥妥的工具人。
王爷其实也没有在乎刺绣对吧,八成就是馋她的身子!
王爷已经在考虑给官家回礼的事了。
一块玉,准备做个玩意儿,送给皇上,于是就召来了几个碾玉的待诏。
什么叫待诏,就是皇家供奉。
中国自己有个习惯,就是民间称呼朝廷化,比如“大夫”“郎中”,过去都是官名,后来就用来称呼药铺里医生了。
再比如“师傅”,原本也都是太师太傅这种名头,后来凡是有手艺的,都可以叫师傅了。
虞侯见璩老头,称呼也是“待诏”,但这几位碾玉的待诏,真的是在王府侍奉的,可以当得起一声“待诏”。
几个碾玉待诏,有说要做劝杯的,有说要罗睺罗乞巧用的,最后二十五岁的崔宁说:“做一个南海观音吧。”
多聪明的一个小伙子!
这时候谁是皇帝?宋高宗赵构,赵构去金国做过人质,回来的时候一度逃到海上避难,后来吓破了胆,一直没有儿子。
你送他一个观音,又救苦救难,又送子增福,多么合适的礼物!
王爷大喜,让崔宁动手,崔待诏果然做成了一个极好的玉观音。
3.爱火
王府也有团建。
中秋那一夜,王爷请大家喝酒。
女子中的最强者,自然就是秀秀;
男人中的第一名,无非注定崔宁。
赏月那天王爷开玩笑:“待秀秀满日,把来嫁与你。”
满日,就是她合同期满的日子,在王府工作期满,就嫁给崔宁。同事们纷纷起哄,崔宁还拜谢了。
其实这也般配,两个艺术家,两个手艺人,互相也欣赏得来。
崔待诏住在王府外,他不是奴仆,是供应商。
某天崔宁出去喝酒,发现王府方向着火了,他赶紧就回去了,看看有帮忙的没有。
结果大家都撤退了——古代没有水龙带,火大了,大家就拆掉临近的房子,然后静静地等待火肆虐过去,然后灾后重建拉倒。
这个时候的火场,是一个禁忌的地方。
老话说“三场勿入”,其中之一就是火场。
别人家有没搬完的东西,丢了,有人看见你在火场出没,那失主就要怀疑到你头上来。
但是崔宁没准备偷东西,他遇到了秀秀。
秀秀拿着一包“金银富贵”,匆匆走出来,到底是公物还是她的私产,很难说。
“我出来晚了,大家都走散了,现在没人顾我,崔大夫你带我出去吧。”秀秀说。
崔宁想想也没啥,这不还算个未婚妻么。
崔宁把秀秀带回了家,秀秀让崔宁给自己买点心和酒,崔宁都买了,吃喝完毕,秀秀就鼓起勇气做了一个决定:
“你我今夜就做了夫妻。”
“岂敢!”
秀秀是王府里的养娘,王爷一定会追查的。
崔宁怕事,这是人之常情。
“你知道不敢,我叫将起来,教坏了你,你却如何将我到家中?”
这话有味道,你还知道怕啊,信不信我叫嚷起来,坏了你的名声?你怎么就敢让我来你家了?
好好一个姑娘,居然学了这样的手段,估计是同事们互相学习的结果。
其实秀秀这话,三分威胁,七分娇嗔。
她算准了崔待诏不是坏人,不舍得掐死她。
“那我答应你,但是有一条,咱们不能在杭州呆了,今晚就要走!”
你说这是糊涂人吗?
他想后果想得很明白。
你说这是明白人吗?
他为了一个女人抛下了一份好工作,逃到外地去了。
这不是糊涂和明白的问题,这就是爱了呀。
秀秀说“既做了夫妻,凭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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