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反案(1/2)
张县令命衙役们动手刨墓起尸。不一会儿,尸体被挖出,抬了出来,张县令命仵作,也就是验尸官,开始验尸。围观的人群也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也不知道是因为天气热,又刚下雨,还是因为这个老人死之前,身体就已经局部坏死。当仵作看到尸体时,尸体都已经腐烂的不成人样子,他一个手捂着鼻子,检验着报告说道:“张大人,该尸体系女性,已经腐烂,难以看清原来的面目。可见头发全白,身高中等偏矮,推测该尸体生前消瘦,年龄六十来岁,无中毒现象,看起来是病死的,身穿破旧衣服,报告完毕。”
张县令听完验尸的报告,这具尸体与王小三描述其母特征相符,看来这案子清楚了,又回想着王小三说的一切话,也都有些道理,至于王喜郎他搬运尸体时,在路上留下的痕迹,因为那天晚上刮了那么大的南风,已经把痕迹吹得无影无踪了。
张县令由此盖棺定论,他判断定案大声说:“本县宣告:原告王小三胜诉,被告王喜郎系刨墓盗尸,将其立即押回县衙,画押上报依法判处。”
王小三跪在张县令面前磕头磕的“啪啪……”直响,嘴里连声高呼:“小人多谢张大人,小人多谢张大人,张大人明镜高悬,明察秋毫,是我们的好父母官……”
“冤枉,冤枉,”于此同时,相反的是王喜郎,也跪在张县令面前,磕头如鸡子吃米似的,喊救命道:“张大人,张大人,小人冤枉啊!小人真的冤枉啊……”
张县令命令衙役将王喜郎押回大牢,他说着起身就准备回县衙。这时,我抱着大哭的小连收,跑着来到张县令面前,跪在地上气喘呼呼地求告着说:“张大人啊!张大人啊!喜郎他是冤枉的啊!喜郎他是冤枉的啊!”
“你是何人?问何为王喜郎喊冤?”
我连忙磕头答道:“张大人,小女名叫赵小翠,家住王家庄,是王喜郎的妻子。”
“本县是不会冤枉好人的,铁证如山,刨墓盗尸者系王喜郎。”张县令一副铁面无私的样子,命令衙役说道:“来呀,将王喜郎押回县衙大牢。”
就见两个虎狼般的衙役,像抓小鸡似的架着喜郎就走。
我抱着哭声不断的小连收,一边急忙跑着去追喜郎,一边忍不住撕心裂肺地,痛哭哀求地喊道:“官爷,官爷,你们不要带走喜郎,不要带走喜郎~,他是冤枉的,没有刨墓盗尸,喜朗他不是这样的人啊……”
我母子二人摔倒在地,也没能追赶上喜郎。
周围的乡亲们看到这里,有的摇头叹气,有的幸灾乐祸……
张县令认为验尸报告的情况,符合王小三所述,连日用了各种酷刑拷打,致使喜郎遍体鳞伤,从头顶到脚底血肉模糊,没有一处好的地方,简直惨不忍睹。可怜半死不活的喜郎他最终,身体承受不住继续用着的酷刑,被张县令屈打成招,衙役抓着,奄奄一息的喜郎手指,按了个手印。
张县令根据画押,判处喜郎死刑,已上报等候批文处决,案子就算这么定下了。民女多次抱着孩子前去县衙喊冤,张县令无动于衷,依然维持原判。
这些天在县衙喊冤没有结果,倒是那些被我的行为感动的,心软的乡亲们纷纷劝着我说:大司理宾胥无大人断案公正,从不冤屈好人……
于是,民女抱着孩子,冒着寒冷天气,来请大人给民女一家伸冤做主,喜郎他不是坏人,不会去做刨墓盗尸,丧尽天良之事,万望大人查出歹徒,还我喜郎之清白啊。
赵小翠把事情说完后,抱着孩子磕起了头。
宾胥无顿了顿,耿直地说道:“民女赵小翠你回家等候问话,本大夫调查一下,再办理此案,不会让一个坏人漏网,也不会让一个无辜的好人受到冤屈。”
赵小翠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脸上也露出了一点笑容,道谢地说:“民女多谢大人!民女多谢大人!”
宾胥无派人去小海县县衙,查阅王喜郎的案卷,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但是,赵小翠一副诚实而委屈的面容,时而浮现在眼前。宾胥无预感到,这个案子里很有可能存在冤情,小海县县令与自己派去的人,也没有查出个水落石出。于是,宾须无决定亲自前往小海县,探查案情。
第二天上午,宾胥无坐着轿子,带着护卫衙役等等一行人,直接来到,小海县王家庄王小三娘的坟上,他要刨墓起尸,来个二次验尸。
小海县县令张智慧他已提前接到通知,便在这一天,早早的就来到王小三娘的坟上等着,并赶紧命衙役支起了一大一小两个棚子,抬过来一大一小两个桌子,搬来了一大一小两个椅子,茶杯茶壶一切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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