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有孕(52)(1/2)
南书房
1677年,康熙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军机处
1729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帝始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乾隆帝即位后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直至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军机处外景
清朝责任内阁
宣统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18日),清政府宣布废除军机处,实行内阁制,任命内阁总理大臣和诸大臣组成内阁。由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劻组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内阁。然而,由于内阁成员中过半数为皇族或满人,又被称为“皇族内阁”。该内阁在辛亥革命后倒台,由袁世凯组成的新内阁所取代。
执行机关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为清朝最高执行机关,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
清朝前期重要官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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