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去往西旺里达的准备(1/2)
寒天躺在狼的肚子上,静静看着天空发呆。他不太理解为什么狼要说这样的话,北榆在他看来就是个跟他差不多大小,还没见过世面的孩子,能有什么危险?
狼说的危险不是北榆,而是北榆身后庞大的势力。要是兽族像往日一样壮大,他可以大言不惭的说“这人我保了”。可兽族已经支离破碎,到了危机的边缘,谁也不会买这个账。
寒天还不懂这个道理,所以讲了也没用。狼趴在地上,缓缓进入了梦里。它已经几天没有好好的睡过觉了,此时的它,感到周围一片祥和,没有任何危险的样子,所以放下了所有的警惕,整个身子如一滩软泥趴着。
寒天嘴里哼着小调,是老秃和叶舟打猎的时候喜欢唱的。寒天也慢慢的学会了吟唱,在大漠恐怖的风沙里,优雅旋转的曲子,在十几米高的院子里来回荡漾。
信听着醒过来,转头朝屋外看了眼,又轻轻合上了眼。小土房的四个人,都未听过这段洗涤人心的乐曲,好似回到了最初的时候,想着的绿水青山,和放言万里的豪情万丈。
寒天哼了整夜,直到太阳刚升起的时候,才没了力气,缓缓的闭上了眼。
四人静悄悄的进入梦里,好似做了一个世纪的美梦,无人打扰。
信的食物,只够四个人硬撑上半个月。狼能吃一顿饱餐管上好几天,其他的食物,大半是被寒天一个人消灭的。就连信屋内墙上的羊头标本,都被寒天拽了下来吃掉了半个头。
信听说过大胃王的传说,那还是他在军营里的时候。人类能吃成他这种熊样的,不是肥胖症,就是天生壮如牛。寒天却看上去跟普通的孩子差不多,只是稍微练过。这让他不得不怀疑到兽王一脉上去。
信问过狼这个问题,都被狼打了回去。信见怪不怪,经历过生死,体验过绝望,感受过孤独,体味过流浪。所以咽进了肚里,再没想过。
寒天和北榆很喜欢信,信在他们眼里,就是个超级搞笑好玩儿的大叔。没有花花肠子,吃喝全都拿了出来,还给北榆和寒天用骨头编制了一段腰佩,成对的别在了两人的腰间。
信说:“知道吗,我们那里勇敢的孩子,都用自己的战利品,打造成饰品摆放在家里或身上,来向别人炫耀自己战绩。”
寒天听得兴奋不已,扬言要打败天下无敌手,却被信和北榆嘲笑的憋红了脸。
信的战利品呢?他最大的战绩就是胸前那块骨片,被他雕刻成了项链,日夜挂在脖子上。骨片是杜普旺斯曾经最厉害的士兵的,那人此时已长埋地底,成了杜普旺斯最大的屈辱。
信是不会将这个辉煌的战绩告诉任何人了。起码现在来说是的,要是不巧真被杜普旺斯的人抓了去,他定会取下胸前的骨片,高声大喊:“这人就是我杀的!”
寒天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呢?”
家里的粮食已经所剩无几,再不出去采集,四个人都会饿死。
信有点不敢去西旺里达了,因为守城的士兵看过他的模样,肯定会在城门设下重兵。
他对狼说:“你们怎么打算?”
狼想的是继续在大漠里寻找秘密,可要是让信知道了目的,也是件棘手的事。不过信是大漠生存了十几年的半个土著,要论如何搜寻线索,他肯定是第一首选。
“跟你去一趟西旺里达吧。”狼回答。
寒天和北榆都高兴的抱成一团,开始欢呼了起来。
“可你怎么办?”信问着。
狼的身份可不比信,信能稍微隐藏一下就能蒙混过关。可这么大怪物,是个长了眼睛的人,都不会放它进城。
“我在城外守着你们,出了什么问题你让寒天叫我,我随时都会冲进城来将你们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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