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莒风云录》之《大太监庞大海》(1/1)
庞大海,顺州阎善人士,为永和朝静书房掌案大太监。
幼年入宫,先后在静事房、尚善局工作,后入先王嫡长子刘淼侍从太监,永和元年升迁为静书房司务太监,永和二年升为静书房掌案大太监。为永和朝中最受永和王刘淼信任的宦官。
永和四年九月初七,莒国王宫静书房掌案大太监庞大海被指控谋害国君,其后由太后决断处以凌迟,刽子手下刀三千三百五十六,庞大海忍痛未发一言未哼一声,刽子手明言将落尾刀,庞大海闻言高喊‘国君陛下!奴才庞大海去也,来生再做陛下的奴才’,话毕,刽子手高喊,‘恭送庞公公归天’而后施尾刀,庞大海气绝。而后新安城校尉尊太后懿旨将庞大海残尸置于城外暴尸三日,将割下之肉鳞喂予城外野狗,其后庞大海残尸不知所踪。
永和四年十月初,庞大海残尸被秘密运回阎善,其后被偷偷葬于阎善城郊外。
开元元年,圣祖皇帝降旨,在阎善城为庞大海兴建坟茔,并手书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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