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六章去饭店做杂工(1/2)
“太子,对不起了,欢欢不是个随便的人,欢欢的心里永远只有你!只是为了你,为了爸爸,为了妈妈,也为了你死去的爹娘,欢欢要做出一些不情愿的事,欢欢要找回我们的闺女,欢欢要用自己的一切找回盼盼,欢欢连死都不怕,更不怕再一次嫁人,太子,欢欢相信你会理解的!”
欢欢在小旅馆里,双膝跪地,面向家乡方向,泣不成声的说道。
……
镇上一个小饭馆里,多了一个农村模样的女人刷碗做杂事。
这个打扮土气的女人就是欢欢。
两根长辫子,蓝布裤子,小红花褂子,一双平地布鞋。
为了能嫁到农村,她必须要先认识农村的男人,总不能平白的跑到农村要嫁自己吧?
她决定现在小饭馆里做工,以此取得一个身份,然后借此机会认识一个农村的男人,而且家必须是附近村里的人,这样的话才能如愿。
当然她对外报的名字是大名:苏重花。
因为这个名字一般熟人都不太熟悉,只知道她叫欢欢,便于隐秘身份。
于是饭店里有了一个叫重花的女人,是从南方来的。
为了更加真实,她没有隐瞒自己的婚史,称已婚,生有一个闺女,男人死了,她被比较富有的婆家赶出门走,闺女被抱走。
表面看起来,这是一个走头无路,没有男人,被婆家赶出门的可怜女人。
因为从前的婆家比较富有,她之前倒是活的很舒适。
这样说的目的,是掩盖她曾经生活很富裕流露出的一些痕迹。
欢欢可谓是思考周密。
“重花,刷完碗把泔水桶送出去……”
“重花,先别刷碗,把这些菜都摘了,洗干净……碗筷晚上洗。”
为了使自己的角色更加逼真,欢欢选择住在了饭店里,白天黑夜都在忙活着,带着看店。
住处其实就是一间仓库,屋里大半地方都是放着菜等食材,只是一张床搁在角落里,供她夜间睡觉。
条件很是艰苦,好在欢欢都能咬牙适应下来,和太子曾经东奔西跑过了几年的清贫生活,使得她能吃得下苦。
渐渐地经常来吃饭的常客都熟悉了欢欢。
时间一长,她也适应了别人喊她重花了。
重花,这个名字将要陪着她一直找到盼盼。
……
“重花今天客人多,你去帮着上菜。”老板娘急忙喊道。
重花闻言,忙擦擦手,进了厨房去端菜。
第一次出来面对客人,这让重花有些小激动,来到这个小饭店已经一个多月了,基本都是在后厨洗碗打杂。
只有面对顾客才能认识人,她一直再等着机会。
机会终于来了,她的心自然是小小激动。
端着一盘炒菜,急忙来到客人桌前,由于激动有些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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