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弟弟(1/2)
追溯起来,妖族的起源与巫族恰恰相反。上古时期,龙族乃鳞甲一类至尊,凤族掌管整个飞禽一族,麒麟乃走兽一族王者,巫族居于不周山,妖族未现,人族未出。
龙凤麒麟大战后,龙族传承不绝,凤凰麒麟两族没落,异种为王,统称妖族。时值,人族诞生,分夺气运,圣人已定,天界未开,三界之主不明,巫妖两族率而揭杆争夺。龙族旁观,圣人顺应天道袖手,不料捅下滔天大祸。多番浩劫之下,九界形成,悠悠长年中巫妖并残余龙族和天地生灵合同并化,成为修仙界口中泛泛而谈的妖族,不复往日圣光,就连族裔在漫长的岁月中因各种缘由凋零或消失,天地灵气的消竭更是无法承担起一个种族的复兴。
在上古时期,极为注重血统,很少会有混杂着两族血脉的后裔,其中,龙族强于体魄,飞禽一族善控风之术,巫族生来无魂无魄,兽族主战善力,妖族如同人族一般,子嗣繁衍极多,此五者辨别之法极为粗劣,却也很有效。但是在天道的限制之下,越是修为高深,子嗣越是艰难,虽然妖族之主子嗣众多,到最后也仅剩一人,也是何等的残酷。
日出东方,东升西落,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落蚌成珠,沙里淘金,敖冰这一只三足金乌混在遍地都是龙形或鳞甲类妖族生活的龙窟里,一只鸟类,当然是无比的显眼。莫要说,三足金乌的稀缺,除了东君之外,也就敖冰这一只能化形成功的三足金乌,就血脉来说,完全可以碾压那些自视过高的龙族,毕竟龙族能够返祖的龙少之又少。
巫族咒术失传已久,就连现任巫族大巫薰烛也不过略通皮毛,根本就没有办法解开落在敖冰身上的封印,迫使他现出真身,这世上能解开的人一巴掌也能数的过来,沈清玦也是其中一个。但沈清玦素来看重敖冰,破封之事对她而言不是件难事,也不愿帮忙解封。在龙族,只要敖冰没有遭逢生死之即是不可能激发出真身的,凭着血脉羁绊和前世沈颐身上的血液做为掩护,被人识破的可能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再者说,妖族绝不会想到一只三足金乌本应主火且偏向金雷之术,竟然会是主修水木之道,与大多数龙族属性相吻合,这样子一来,只要事事小心,在遍地强者的龙族瞒天过海绝对能行。
自敖冰回归龙族之后,根本就没机会化身作战,平日里也小心谨慎,没让人抓到把柄,连身边的人也没透露一句,三足金乌这件事捂得严严实实的,能知道的人也已经灭口,说是天衣无缝也不为过,这下子被沈清玦一句话捅出来,那怕再冷淡的性子也是要破功的。
一双墨底竖金瞳睁开,悬若星河而璀璨,衬得人无比谪仙无尘,矜傲自贵。
“你是谁?沈清玦,你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会有这双眼睛?”金色瞳芒血色眼珠形似少年的女孩面色冷静的望着那头痛欲裂的男子,嗤笑道:“被人篡改记忆了!啧,真是没用!”
记忆中,似乎也是有这么一个人对着自己说过相似的话,在那一片梨花树林中梨花开至坠弯树枝,穿着一袭玄缁腾龙御风夔凤纹云海直裾深衣的身影背倚梨树,长身玉立,形似修竹,泼墨如缎的长发过膝披散肩头,满树梨花颜色甚至也抵不过一人风华。
风吹皱一池静水,泛起波痕,复又水平如镜。
雨过天晴。
沈清玦左手揽着他的肩背,温厚淳和的灵力顺着右手萦绕,沿着筋骨脉络运转,白色的光点深浅不一覆盖在那人的身体上,凝聚不散,令沈清玦那青黛描画的修眉越皱越紧,连周围的气压也降下了几度,脸上的神情也变得难以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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