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迷妄之林(1/2)
提起苏莞,韩柳想到两人之间的情意,也觉得很是怀念。只是这种怀念却像被盛放在一个盒子中似的,看得到却摸不到。
“放心吧,相信阿莞很快都会与我们碰面的。”柳玉容安慰道。
韩柳没有说话,仍沉浸在那种不可名状的情绪中,思绪也翻来滚去。
这日,又是中午时分,秋阳高照,万里无云。王谦等人选了一个空旷的地方停下马车。旁边林木森森,数丈高的树木叶冠如巨伞一般,下自成荫。
听了韩枫的介绍,他们才知道前面就是迷妄之林。而这里,正是迷妄之林的边缘,他们如今便要绕开迷妄之林,到栖凤城的南面进城。
迷妄之林,来历无人知晓,位于栖凤城东面,方圆万里之广,将栖凤城的东面遮得严严实实。更是因为它的神秘,从没有人能从这里通过,进入栖凤城。
再加上栖凤城北边就是栖凤山,山峰连绵不绝,高逾万丈,西面更是绵延数十万里的沼泽之地。
因此,入城的唯一通道,就只有南门。而他们要做的,便是沿着迷妄之林的边缘,绕到南门进城。
据韩枫所说,他们自从绕过了洛水河,几乎一直在迷妄之林的边缘行走。好在是迷妄之林的外面,还是很安全的。
而且,越靠近栖凤城,路上能碰到的修士也越来越多,再也不复之前的荒凉。
目前,他们离栖凤城,也只有千里远了,若是全速赶路,一天便可到达。但为了完全之间,他们每日也不过几百里路,照这个速度,估计还得两三天方能到达。
“都下来歇歇吧!”王谦与韩枫二人将马车停好,韩柳等人纷纷跳下马车。
脚再次踏在实地上,都不由得放松了许多。韩柳甩了甩胳膊,将柳玉容与岳林氏分别从马车上接了下来。
不一会儿,王谦就在地上摆好了垫子,众人团团围坐。而柳萌萌活动活动筋骨,便带着王谦与岳秋翎忙起了午饭。
几人歇了一会儿,韩柳便打听起韩枫所说的迷妄之林:“三哥,迷妄之林究竟什么来历?”
韩枫此时早已拿出一只鸡腿啃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啃完了,才同韩柳说起了迷妄之林的事。
韩枫摸了一把嘴上的油,说起了历史:“迷妄之林的来历并没有人知道,反正在很久很久之前,迷妄之林便在这里了。它同栖凤城的历史,可也有得一拼,好像就是突然出现一般,从来都没有人能说清楚它的来历。不过,倒是有个很有意思的传说,说的便是这迷妄之林。”
话说在万年之前,那时仙魔大战,妖族魔族鬼族与仙族几经合纵连横,最后都元气大伤。不少仙人坠落凡尘,落脚青云大陆。
那时的青云大陆,就是修士的天堂。取之不尽的灵气,用之不竭的资源。而凡人的生存范围越挤越小,最后渐渐都沦为了修士的奴仆,生死都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很久以后,有一个凡人女子,名唤随歌。父亲是修士,母亲却是一名凡人。
父亲家族本是仙人之后,可因身怀至宝,家族被众多修士围攻,从而家破人亡,流浪天涯。
为了躲避无穷无尽的追杀,便化为凡人,入了奴藉,托庇于其他的家族。
最后更是与一名凡人成亲,生下了随歌。
随歌出世之后,父亲被仇人发现了踪迹,从此一家三口又开始了逃亡之路。
随父虽是修士,却自幼颠沛流离,修为并不是很高。母亲本是凡人,更不用提。逃亡路上,几经生死,全靠着随父的天赋方才逃过次次追杀。
可好景不长,在随歌十岁那年,一家三口终于被围在了栖凤山山脚下,周围重重人潮,要他们交出至宝吞天锦。
随父不肯,女儿立时被擒下,以死相逼。夫妻二人泣血相求,求他们放过女儿。那些人却丝毫没有商量之意,抓着随歌高高举起,要将她活活摔死在二人面前。
生死关头,想起家族大仇,这些年的逃命生涯,夫妻二人恨意滔天,便以身魂为祭,请出吞天锦。
吞天锦出,天摇地动,风云突变。刹那间,在场的修士近一半都被吞入其中,尸骨无存,连神魂都未能逃出。
场面立时大乱,幸存的修士仓皇应对,却不得其法,一时之间只得各自逃命,而幼小的随歌就此逃出生天。
其实吞天锦本就是魔族之物,若要动用就需要有人活祭。早年间被仙族所缴获,便由随家先祖用本族秘法镇压。
时光荏苒,渐渐的,吞天锦不露人前。后来的人们也没机会再知道那究竟是何物,只知那是一件仙界至宝,得到它便可吞天纳地,从此再无一合之敌。
仙魔大战时,吞天锦就同随家的先祖随风一起坠落凡间。
同他一起坠落的仙人们只知随家有一至宝,有了它便可以再度飞升。流言不可信,但谁都没有追究来源,而对吞天锦就起了觊觎之心。最后终于忍不住还是出手了。
知道吞天锦真正来历的随家家主随朝云,不愿将吞天锦请出以免酿成大祸。最后却落得个身死道消的下场,连家族也被屠戮殆尽,只有一个少年郎揣着吞天锦和它的秘密踏上了逃亡之路。
从此青云大陆的修士便遭受大难,有了生人活祭的吞天锦,俨然就成了魔物。见了修士便会吞噬,却对凡人视而不见。神出鬼没,令人防不胜防。一时间,青云大陆风声鹤唳。
而小随歌在吞天锦的护佑下,逐渐长大成人,却依旧是凡人之身。
长大后的随歌对青云大陆的修士愈来愈恨之入骨,誓要与修士抗争到底,让凡人也成为青云大陆的主人,而不再被修士踩在泥土里,卑贱至极。
随歌发下宏愿的那刻起,承载着凡人全部希望的破晓反修联盟也破土而出,自此便开始了漫长的征途。
对于修士来说,凡人不禁毫无反抗能力,寿命更是短暂,区区几十年的性命又能成得了什么事。在他们的忽视下,破晓也在日益壮大。
为了有一个安稳的存身之地,随歌将破晓安置在了大沼泽之内的高地上。从此,破晓便在这里扎下了根,直至长成参天大树。
凡人的寿命的确是短,随歌为了弥补这个缺点,从魔族换来了借命之术,专朝修士下手。这一借,便是数百年,被她借命的修士,不知凡几。
随着破晓的壮大,对修士的威胁也日益变大。凡人虽武力值低下,但胜在人多。修士对凡人压榨激起了他们内心的血性,越来越多的凡人加入破晓,走上了与修士战斗到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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