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酸柠檬(1/2)
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说出了那样的话来,我看见他伤心难过,觉得一切好像是发生在了自己身上似的。我知道,如果我说要做他的女朋友,他一定会很高兴的,但没想到他立马就答应我了。
我对成为别人女朋友的事情感到十分的困惑,就好像刚刚出生的婴儿第一次学走路的时候,脚步阑珊没办法熟练的操作,就像小孩儿用惯了汤匙吃饭,突然要学会用筷子,实在是个不小的挑战。
等悲伤过后,迎来了好像全世界的反抗。早恋到底是多大的错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能够让戚轮希开心的话,如果能够让他回到以前那样闷骚讨厌执拗古怪的状态的话……
然后,当我再在学校里看见他的时候,我满心的只想要确认他高不高兴。
云奶奶和我打电话,电话里她那一张嘴就拗口的方言依旧让人费解,不过我很快搞清楚了情况。我稍微遐想一下便可以看见那样一副画面,他坐在浴缸旁边,脑海中想象的全部是自己最亲的人死去之时的样子,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但我知道那不是一种可以熟悉的伤痛。
我很想让他开心:“你知道吗?大鼻子有一件特别奇葩的事情,上一次他买鸡爪的时候,竟然有一只鸡爪只有五根手指,你说鸡到底有几根手指头?”
“我给你唱一首歌吧……不然你给我唱?”
然后,我对着所有人热烈的宣称,无论如何,我就是要和戚轮希在一起。我搞不明白我们之间到底哪儿变了,我们和往常一样上课读书,除了他现在在网吧教我写作业之外,其余的与以往没有任何两样。难道说在网吧教我写作业还会比从前在我房间教我要更难以让人接受吗?
总之如今我们连在一个教室里呼吸都成为了一个错误,我感觉到他的紧绷和阴郁,变得比从前更加沉闷,好像随着她母亲的死,也死去了一整个春天的花。只有在枫树底下我偷偷出现的时候,他的脸上才瞬间开放出一朵小花。笑容一滑而过,有片刻驱散了他脸上的憔悴,轻轻点了点我心底里平静的湖面。我感觉到,他需要我,因为他需要我,我选择陪在他的身边,这让我也感觉到百合花弥漫之时的快乐。在这段时间里,我像个圣斗士一样和周围的人战斗着、战斗着,没有人能够执拗得过我,包括戚轮希本人。太执拗了,以至于我不知道自己一直一往无前努力着的到底是什么。
突然有一天,爸爸妈妈拦住我和戚轮希,他们宣称他们同意了。
那时我,突然觉得有些不知所措了。
现在戚轮希每天早上都会来接我上学,有的时候他会给我带一两个红薯,有时候他会骑自行车来,有时候没有自行车,但是他也清早就出现了,大概是坐公交车来的。
总之,每天我出门的时候就看见了他,清瘦的人影呆呆的站在巷子口,这种感觉有些奇怪。在楼下等着我一起去上学的男生戚轮希不是第一个,但当邻居们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眼神望着我的时候,我却有些如芒在背的。大概这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道理。如今反倒是他不在意任何人的眼光了,别人的眼神钉在他身上,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好像那人被隐形了一般,他看着我,冲着我笑。
那些日子我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变化,我和戚轮希的亲密程度甚至及不上大鼻子,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好几次我走在他的身边,我悄悄的低头看了看他的手,他把手插在口袋里,或者背在身后,手指时不时的摩挲着。
叶笙歌生日的那一天,我见到了吴雾聆,她脖子上戴着一条很漂亮的黄金项链,她同我说,这是叶笙歌送给她的礼物,用他的零花钱。笑着同我说她现在已经不在奶茶店里工作了,在一家酒店做客房经理,是叶笙歌妈妈“推荐”的工作。又告诉我说听说戚轮希好像成绩很好,家庭条件也不错,挺好的。我看着今晚画着精致妆容的俏丽女人,突然觉得昨日的那个吴雾聆好像已经死了,那个躺在我的旁边看着天花板聊起她的自尊、她最后的执着的人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她的身体。
叶笙歌穿着“婚纱”,博吴雾聆一笑。他邀请吴雾聆跳舞,在她面前的时候,他的世界仿佛只有那一个人的存在。即使,昨日的吴雾聆已经死了。那一刻,我是多么羡慕吴雾聆。但当我回头时候,我看见一个遥远的角落里,戚轮希正在看着我。那一刻仿佛有种奇异的力量,让我感觉到安慰。
在众人的怂恿之下,叶笙歌当着所有人的面亲了吴雾聆。我第一次现场看见别人亲吻,好像亲吻并不是一件多么令人害羞的事情,反而看见别人亲吻是一件不可饶恕的罪过。我望了望戚轮希,突然在想,假如,我身边的那个人是叶笙歌会怎么样,或者叶笙歌面前的那个人是我呢?
当这个想倏然冒出我脑海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吓了一跳。我到底在想什么?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我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
第一次,我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情感,我大概将它称之为“愧疚”。
事实上那天晚上,我就接到了叶笙歌的一通电话,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在那个时候打电话给我,他告诉我,他和吴雾聆分手了。
我不知道这是他第几次和吴雾聆分手了,他们之间总是分分合合的,但是至少每一次的分手好像都十分的惨烈和严重。只是这一次,在电话那头,我竟然听见他在哭。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因为他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很快就挂了电话。
那天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我不断的想起叶笙歌在电话里的声音,他絮絮叨叨,前言不搭后语,他的哽咽,和他透过电话传递而来的心碎。我突然感觉自己的心也像是被掰成了两半那么疼,与此同时的,我再一次感觉到了一种情感,我依旧称之为“愧疚”。
如果愧疚是一种有等级的东西,那么我的愧疚等级正在不断的攀升着。
暑假的时候,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走马市区的一家酒吧里面,叶笙歌自从再一次和吴雾聆分手以后,假期里几乎每天都泡在那儿。
倒不是去借酒消愁,“忘了酒吧”有一只乐队,总共五个人,在酒吧里驻场。唱歌的叫“小斌”,是大家的老大哥。老大哥其实不太老,人很好。唱歌的时候有一种流浪者的气质,沧桑和洒脱集于一身。但私底下却总是在笑,笑起来眼睛旁边扯出三四条线来往旁边炸开,像是小猫咪长长的胡须,看起来有趣又十分可接近的样子。
老大哥教叶笙歌吉他,叶笙歌偶尔也在那儿唱歌,多数时候是帮忙弹弹钢琴。酒吧的老板很欢迎叶笙歌这样的大帅哥,据说只要叶笙歌在那儿的时候,酒吧的生意总是最好的,尤其多了许多漂亮的小姐姐。
老大哥的乐队取了“忘了酒吧”的名字,叫“忘了乐队”。有时候乐队会到隔壁的城市去助演,小斌说总有一天“忘了乐队”会名声大噪,会走出走马越走越远,属于他们的天空不止是头顶的这一片。
叶笙歌好像完全忘记了吴雾聆似的,他生日的那天也不是他在哭,好像吉他是他新的爱人。他带着我一起在酒吧里跳舞,事实上我是不会跳舞的,不过我的学习能力还不错,很快就会和别人一样在舞池里扭动了。跳舞的时候很开心,人越多越好,没谁会关注你,好像很多烦恼都可以被忘掉。酒吧之外的世界都不归我管了,酒吧里的只有无尽的快乐。
我和叶笙歌走得近,小斌他们总爱开我们的玩笑,于是叶笙歌说我是他的“老妹”。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我是他老妹的时候,我的心里都感觉怪怪的,好像挤了点儿柠檬水似的。
有一天我又在舞池里跳舞,叶笙歌在舞台上唱歌。当时好巧,他正在唱那首郑钧的《灰姑娘》,怎么会迷上你,我的灰姑娘。
时间仿佛倒流了一般,当时他穿着白衣黑裤,样子干净美好,好像最纯净的空气配上最蓝的天空和最碧绿的青草以及最温暖和煦的微风,满心满眼的看着吴雾聆,在一圈黑白色调的人里头唯独邀请吴雾聆起身。犹记得那一刻我的心情,他们是彩色的,只有我是灰色。
漫过许多的人群里,他突然看向了我,我当时的状态,用“意乱情迷”几个字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分。也是在当时,我害羞的扭过了头去,突然就看见角落里有一个非常非常与众不同的人。
不像酒吧里大多数谈笑风生和笑容满面的人,他孤独的坐在一个角落,那人侧着脸微微皱着眉头的样子也很像他。
我说我还有事我就离开了,那天晚上我约大鼻子一起去打游戏,恨不得将蓝点网吧里的电脑键盘按钮都敲飞出去。
第二天我给戚轮希发了一则消息,我说今天晚上他下班的时候我就去找他。
我觉得我应该要适可而止,虽然我不觉得去酒吧见叶笙歌是一件多么离谱的错事,但是有些东西不是对错的问题。
那一分一秒我是下了决心的,那种隐晦的不能与人道的决心。但是等到晚些时候叶笙歌给我发消息问我怎么没来的时候,我还是说了句,在路上。
那天晚上忘了酒吧的气氛十分的热烈,当天演唱的曲目又叶笙歌负责吉他的部分。他整个人在舞台上好像都在闪闪发光,配上小斌的摇滚烟嗓式唱腔,弹钢琴的白马王子好像完全换成了暗黑骑士。叶笙歌那分那秒的样子狂野极了,也好看极了,我看着他抱着吉他在舞台上摇摆,指尖不住的拨弄着,不时看看忘了乐队的成员和底下的观众,一点儿也没有属于我们这个年龄段大多数人的稚嫩和青涩。好像在他的人生里,没有什么是豁不出去的。
不止是我为之疯狂,酒吧里的人都迷醉在一种摇滚乐的极致快乐里。世界上的人那么多,好像每分每秒都有无数的人在累积着自己的烦恼。负面的情绪如果可以蓄积堆放在一起的话,会比最大的垃圾山还要大,比那里的垃圾还要种类繁多,还要来得恶臭无比。
散场以后大家一起出去吃夜宵,约好了几天以后到渠城去。这是叶笙歌和小斌他们认识以来忘了乐队第一次出门助演,大家强烈要求要带上叶笙歌。叶笙歌望了望我,好像十分随意的问了一句我要不要一起去,然后大家也这么强烈的要求我。我点了点头,突然开始期待了。一直以来,我觉得叶笙歌就像是为艺术而生的人,他喜欢的东西,无论是钢琴、美术、吉他还是远方,甚至是不可捉摸的吴雾聆,都是艺术的。他的人生好像也应该是在黑白琴键上的一只华丽的舞蹈。但是我不一样,我好像是洒脱奔放的,但潜意识里我的人生大概也只能是好好读书,考一个好大学,再找一份好的工作。
我向往去渠城,对叶笙歌所说的背包旅行的画家梦想,我也为之向往。
世界的另一端到底有什么,远方再远方会是什么样的风景,不同地方的海声会有所不同吗?这个世界上存不存在天堂一样的地方?是不是天堂也在人间的某个角落里?
那天到十一点之前一切都很美好很美好,和忘了乐队的成员们一起谈论自己的梦想。只有片刻我发觉自己在他们之间仿佛变得有些突兀。突兀的地方在于他们都有梦想,但是我呢,我好像根本不知道梦想是什么,人没有梦想会和拥有的时候有什么样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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