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1章 出境取证(3)(2/2)
“原告律师,证据都补齐了吗?”法官看着原告律师汪卓然问道。
原告律师看了一眼秦东,微微迟疑了一下,起身说道:“是的法官,已经补齐了。”说着便从一个纸袋里拿出资料递给法官:“秦东与其妻子的结婚证明、顾氏资产账目表。”
“两笔打款的汇出汇入帐户信息呢?”法官抬头看着原告律师,沉声问道。
“这个……因为银行不配合,所以今天还拿不到结果,大约要等到下周三。”原告律师沉着应道。
“没听你说需要法院协助?”法官目光锐利的看向原告律师。
“因为依银行程序,也是需要七个工作日的。”原告律师的眸光微微闪烁了一下,沉静说道。
“恩。”法官轻应了一声,随即掩下了犀利的目光,低头翻阅着补上来的新证据,半晌之后,才对方律师说道:“被告律师有没有新的证据?”
“有新的线索,但线索在加拿大,拿回来还需要三四天的时间。”方律师的目光,有意无意的自秦东的脸上扫过后,看着法官说道。
“哦?”法官沉吟了一下,似乎在考虑两边律师说话的真实性——若是属实,那么延期到证据到位后再开庭当然是最好的;但若律师是打的心理战术,根本拿不出证据来的话,那么延期只是拖延时间,反而会导致案情的变化。
“两位律师看有需要延期开庭吗?”法官的目光从方律师和原告律师脸上扫了一圈,慢慢的说道。
“我看不必,这个证据并非关键证据。”原告律师快速说道。
“我建议延期开庭,我手上的这个证据线索非常重要,能证明对方证人秦东的证词不足采信。”方律师紧紧盯着秦东——看着他的脸色由平静到阴沉、由阴沉到愤怒。
“无论你们查到什么证据,我的证词决不会更改,我说的就是事实!”秦东愤怒的握紧拳头,额头青筋隐约而现。
“是不是事实,不是由你说了算的。”方律师只是淡淡的说道:“法官大人,这个证据对我的当事人很重要。”
“法官大人,我怀疑被告律师有意拖延时间。在本案中,物证大于人证,我同意我方证人秦东的证词作为旁证使用。”
法官点了点头:“如期开庭。以物理证据为主要证据要素。”
“好的。”
“谢谢法官大人。”
“现在开庭。”
“法官大人,我有问题要问对方第二被告。”原告律师走到被告席前,看着乔恩说道。
“请问。”法官点了点头。
“请问第二被告,你的职务是什么?”
“在顾氏破产前,我是顾氏证券部部长;顾氏破产后,目前整个下市清算还未完毕,我协助审计公司和法院,对顾氏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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