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2)
白灵在国外的生活非常忙碌,一边要完成学业,一边还要趁着课余时间挣钱,常常是下了课,她就飞奔去打工的地方,晚上十点过后才赶回来扒开作业本写作业,然而有她心心念念的人在,这种忙碌的生活,她觉得充实无比。一大早起来用心做两份早餐,一份自己吃,一份是为肖博宇做的,喷香的早点给人非常好的食欲。每天能给心爱之人做早餐,她就觉得美好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当然,肖博宇还是高冷的,沉默寡言,对她根本不爱搭理。她不在乎,能住在他旁边,离他最近的距离,每天都能和他见面,她奋起直追,相信总能融化他。
她就是一个十足的偏执而大胆的女孩。
今天她跑了好几次门口了,隔壁的门依然紧闭,她纳闷,平日里,博宇哥这个点早就该回来了,今天怎么还不见踪影。她悻悻的回去写作业,让自己的门大开,这样他一回来,她就立刻知道了。
总算在写了半页试卷后,走廊里传来了响声,她放下笔跑出去,早上才见过的人,她表现得像一个冬季没见,“博宇哥,你回来了”
然而肖博宇对她没什么好态度,闷闷的“嗯”了一声,径直走过她。
他的冷漠是击倒不了她的,他开门,她围在她门口,“你今天去哪了,怎么比平日回来得晚?”
“你管得也太宽了,我上厕所也要给打报告吗?”他开门的动作很重,她吓得退开一步,感觉锁芯要被他弄断了。
“奥,对不起,我就是随便问一下,你不喜欢我问,我以后不问了。”
“你要是下次不问才怪了,我信你个鬼,你自己想一下你说过的那些话,哪句不是没有下次了,你做到了?你想一想,你说话还有可信度?”
他脸色黑了一个度,毫不留情的拆穿她,她的那些下次不对他根本没有含金量。
他讨厌她整天在他面前管天管地的,以前还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现在只觉得她就是个烦人精,唠叨得他耳朵起茧。
她接不上话了,“我,我…”她每次说的下次不会,就是比如现在她问他的问题,他很不耐烦,她赶紧想的一个让他少生气的法子。
他拉开门,她又想跟进去,“到底这是你家还是我家,你天天跟我这跑,干脆你来住这我搬出去好了”
“别,博宇哥,你千万别搬出去,你走了,我害怕,这里住的都是白人我害怕,我来拿一个东西马上就走”
她脸皮真是挺厚的,极快的跟他溜进去,他扶额,头疼,“这次又是拿什么,红酒都被你拿完了,你可以提个篮子过来,看得顺眼的一并拿走。”
“我今天忘记买橄榄油了,明天做早餐要用,我借一下你的”她随便编了个理由。
“全部拿去,不用还回来了”
“哦,那好吧”
他是怕她又以还东西来蹭他家吧。
她进厨房去拿橄榄油。他打开衣柜,里面整齐的摆着一排干净的衣物,一摸还带着烘干机的热度,他出门前手上摸的这一件白衬衫明明是他昨日换下的脏衣服,带着汗液的味道,他出门时随手扔在沙发上。他那天也不知道哪根经搭错了,她找他要她家的备用钥匙,他还真给她了。但他给她时,明确警告她,“进他屋,必须当面征求他的同意”她点头点得跟拨浪鼓似的,结果转眼就变卦,从那以后,他每日回来的屋子里都整洁有序,比图书馆还干净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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