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章 台湾论政(中)(1/2)
燕肃沉吟半响,又道:“先生曾有言,台湾府衙和县衙的设立要和以往有所不同,不知先生待如何设置。”
吴梦从袍袖里掏出一本折子道:“在下已详细编写好,朝廷的官制可谓叠床架屋,八成百姓们对官吏所掌职权不甚明了,在下此法简单清晰,诸位来参详参详。”
燕肃接过折子,智能和尚与林贵平凑了过去一起详阅。吴梦这官府的设置其实就是后世大明衙门各职位的翻版,相对于目前大宋县衙里的所谓什么贴司、手分之类的名称,大明衙门的称谓要清晰明了许多。
台湾府衙设佐官一名为通判,监督百官,掌司法院、主薄一名主掌赋税、财政,州尉一名主掌刑狱,设立司理院、司法院以及府衙十五科,十二科指吏、户、礼、兵、刑、工、农、商、运、税、御、医。
司理院负责监督刑科的刑案,审核案件,提起诉讼,司理院长官为司理判官,与通判同级。
司法院负责刑案、民案审定;司法判官由通判兼任。
吏科掌官吏的任免、考绩、升降等;
户科掌土地、户口、财政收支等,掌移民规划署;
礼科掌儒学、科技、典礼、科举、学校、印刷、出版等;
兵科掌军政、马政、武备库、军中司马;
刑科掌治安、缉捕;刑科较为复杂,内部机构众多,有牢狱、刑名、巡街、仵作、乡司。
工科掌工坊、工程、营造、
农科掌屯田、作物、水利、林业、畜牧;
商科掌内贸、外贸、商裁、商管等。
运科掌水陆交通、驿站、急递铺、车船检验、交通安全、
税科掌赋税。
医科掌医馆、行医、瘟疫、药物。
御史台掌监察御史,负责百官监督,与朝廷御史台合办,与通判平级。
十二科主官称为参军,副主官为郎中,郎中分掌各科事务,普通吏员分为主事、书办、书吏三级。
县衙设立十二科与州府相对应,知县一名,县丞一名,,主薄一名,县尉一名八品,各房主官称为押司,同样设置主事、书办、书吏三类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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