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蒙(2/2)
爱情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单方面付出不可能长久。
五年,季志全心全意的付出了五年,孙蒙理所当然的享受了五年的爱。
没有回报的付出让季志产生了疲惫感,他开始慢慢冷淡孙蒙。
而孙蒙早已习惯享受季志“理所应当”的爱,当她发现季志的冷淡后,愤怒的质问季志,如同荼毒生灵的昏君质问自己的臣子“你为什么不忠君?”,于是争吵开始了。
温文尔雅的季志总是吵不过孙蒙,每次都被说得面红耳赤。看着季志的糗样,孙蒙觉得很可笑,若是她的父亲,自己早就被打到地上爬不起来,因此她还总是嘲笑着季志:
“你连打都不敢打我,你还算不算男人?”
此类话语若只出现一两次还不算什么,可每次争吵中,孙蒙都会以胜利者的姿态,用这句话来嘲笑季志。
终于,季志爆发了,他发狂似的攻击孙蒙。
面对家暴的做法似乎刻在了孙蒙的骨子里,她依旧如同以前一样,不知躲避、反抗,唯一变化的是她的心态,她从以往的认同变成了怨恨。
打完后,季志对妻子心怀愧疚,他明明说过不会再让妻子受一点苦,可现在的自己与伤害妻子的老丈人有什么区别。
怀有愧疚之心,季志对的妻子的爱护又回到了以往的无微不至。
可孙蒙并没有改变,她仍然理所应当的享受着季志的爱。
然后季志冷淡孙蒙,孙蒙质问季志,两人争吵(孙蒙嘲笑),季志家暴孙蒙,季志心怀愧疚的回归往常。
两人的情况形成了一个循环,可这个循环的时间周期在渐渐的变短,家暴的频率在一直在增加,这是因为季志对孙蒙的愧疚之心一直再被消耗。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三天前,季志因为出手过重,从而导致孙蒙死亡。
那晚,季志想了很多,他也想明白了很多事,他不再对孙蒙留有一丝愧疚,甚至憎恨对方毁了自己。
“只是孩子是无辜的。”这是季志最沉重的心声。
虽然季志并不认为失手杀死孙蒙是自己的过错,但杀人已成事实,他躲不掉。
藏好孙蒙的尸体后,他便打算用仅剩的时间处理好后事。
季志的父母去世得早,他放心并且适合照顾女儿的只有他的表弟郭某。
季志花了三天时间将所有后事解决后,打算与女儿相处最后一晚,第二天就去警察局自首,结果正巧撞上了姜泽一行人。
(以上内容属于上帝视角讲解,毕竟季志不可能完全了解到孙蒙的心理活动。)
“……”
听完季志的讲述后,姜泽和相心汝都陷入沉默。
杀人确实是错,可杀人者确实被?被杀者逼得杀死被杀者。
若要追其根源,只能怪到孙蒙的父亲对孙蒙的教育上。
季志的话姜泽没有全信,毕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说的是对的。
“果然,这种事还是应该交给警察叔叔处理。”姜泽心中想着。
“鬼遁?消怨守心”
姜泽掐着鬼遁手印,随即手上发出若隐若现的圣洁白光,他轻轻一推,白光没入孙蒙魂体。
孙蒙眼中的癫狂之色渐渐消退,直至完全恢复清明,虽然她看向季志的眼神仍有怨恨,但在理智的可控范围内。
见状,姜泽收起幽冥锁链,并说道:“我暂时帮你压制住了怨气,我希望你冷静一点听我说完。”
“你们之间谁对谁错我不清楚,既然季志打算明天去自首,那就让他去,怎么判刑自有法院决定,这也是最公正的。”
“孩子是无辜的,孙蒙如果你想在最后一段里时光陪伴女儿,最好保持理智,不要总想着报仇,不然我的法术也会失效。”
“七天,你只有七天时间,七天后我的法术就会失效,如果你不想失去理智后,把自己的女儿杀掉的话,七天后你就随便找一个医院等着鬼差来接你。”
孙蒙心存感激,道:“谢谢。”
为了避免意外,姜泽在孙蒙魂体上做了标记,如果七天后她没有去医院等鬼差,姜泽就会打电话通知熊明抓鬼,毕竟这是熊明的本职工作。至于让他亲自动手?相心汝不发话,他才懒得动。
最后,姜泽还在季志身上施加了保护法术,时限为一天,以免孙蒙突然发狂,季志还没来得急自首就挂了。
小唂身上也有保护法术,是季志求姜泽做的,他担心孙蒙会六亲不认伤害到女儿。
虽然姜泽只是骗骗孙蒙,因为即使是孙蒙发狂了,她攻击的目标也是跟怨念有关,也是就季志,普通人都不会去伤害,更别说她爱的女儿。
毕竟一个鬼魂如果无缘无故杀了一个人,那被杀者死后会产生更强大的怨气,然后把那个鬼魂给吃了。
除非孙蒙长时间呆在人间,受到过多的阳气侵蚀,彻底失去理智,成为孤魂野鬼后,才会伤及无辜。当然,这最少得在人间待上好几个月。
……
半年后,某个幼儿园中,小唂与一个同龄小男孩似乎在争吵着什么。
小男孩是郭叔叔的孩子,自从小唂搬到郭叔叔后,便被安排和郭叔叔同龄的儿子一起上同一个幼儿园。
小唂很懂事,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并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爸爸。
两个小孩的争吵很快就分出了胜负,小男孩气得跺脚直哭。
反观小唂,她昂着头,用胜利者的姿态看着小男孩说道:
“都不敢打我,就会哭鼻子,你算什么男子汉。”
闻言,小男孩不服气,气鼓鼓的瞪着小唂。小唂不甘示弱,同样瞪着小男孩。
很快小男孩又输了,再次哭了起来,看向小唂的眼神不由多了一分怯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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