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83zws.com
首页 > 玄幻魔法 > 血凡的游戏 > 第十四卷 神州鼎 第三十六章 神族(下)

第十四卷 神州鼎 第三十六章 神族(下)(2/2)

目录
好书推荐: 直播之极限巨星 暴君在上:毒妃战天下 妖妃她今天也想造反 重生宠婚:莫少撩妻无度 逆世红妆 黑风铁骑 网游之席卷天下 机甲修仙狂潮 基础剑法999级 斗罗之唐银

冥音言道:“那是当然,除了我们这些在神殿的灵体生命不怕沾染因果,绝大多数无主的灵体生命,依然怕沾染无谓的因果。每次大劫来临之前,都会降世各种强大的法宝,就是为修真界提供一份援助,抵挡住毁灭一族的攻击。与此相同,毁灭一族也会这么做。”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无非是想知道神界里还有哪位其他的生命,可你走不出神殿,知道了又能怎样?在你没有认主一件法宝之前,有些秘密是你无法知道的。”

血凡缓缓地站起身,第一次看向漂浮在半空中的那缕残魂,痴痴地言道:“鸾儿,少主回来了,而你却走了,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复活你,绝不会让你的牺牲一点价值也没有。”

带着思恋的情绪,停顿了片刻,毅然转身,扫去了心底不稳的心情,对冥音一字一句地言道:“神女姐姐,我要认主的宝物,就是你。”

四位侍女笑了,冥音也笑了,言道:“选择我,将是九死一生的后果,以前还从未有人敢那么做,你是第一个。”

血凡言道:“认主一件法宝,不但要看个人的天赋,还要与宝物达成完美的契合度,那样才能让宝物自动认主。我知道自己的实力太弱,想要认主神女姐姐,必定是个长期的过程,现在能达成初步的认主资格,就可以在神族生活,并且找到复活鸾儿的办法。”

冥音笑道:“姐姐有点欣赏你了,起码你有自知之明,不会用自己的小聪明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事情。至少你的态度非常真诚,既然你选择了我,那么你要记清楚一点,从此以后,你就是你,除了我以外,任何人都没资格命令你,无论认主成功还是失败,其他生命都没资格约束你什么。”

血凡点了点头,言道:“姐姐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生命,也是神界的主宰,如果成为我最强的伙伴,我自然不能听其他人的命令。世上所有的规矩,对我都没有约束作用,因为我就是规矩的制定者。”

“神女姐姐,我叫血凡,外界的人都叫我血凡殿下,就是因为我杀伐果断、善于拿主意,懂得全局谋划。姐姐擅长利益的分配,与我擅长的方面,恰恰有很多的相同之处,如果成为最亲密的伙伴,必定能达成双赢。”

“我需要姐姐辅助成长,姐姐也需要突破自己的瓶颈。姐姐要做的事情,很可能毁灭一族也在做,他们也在挑选最合适的族人。神族与毁灭一族,未来必定会有一战,以前两族相持不下,总要分出一个结果,不然始终都是一种隐患,没人会把安全置于别人的手上。”

冥音言道:“既然你打算选择我,我也不会一点希望都不给你,也请神族所有子民们见证,我会给出血凡五步认主的考验。这不是考核,而是考验,只要失败一次,下场就是死,绝无生还的可能,这就是选择我的代价。”

整个神族时空,微微地一震,神族时空只是微微一震,太阳系却掀起了莫名的时空涟漪。在这一刻,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哪怕是女娲一族的东方怜、七彩圣女也感到莫名的惶恐,那种无形的威慑,影响着每个人的心境,彻底压制的他们抬不起头。

只是这种威慑,来的突然,消失的也很快,好似刚才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无数人交头接耳,各种大能传音着,始终推算不出原因。

神殿上空,出现一道庞大的投影,广场上的灵体生命们抬起头,看着投影中的冥音、四位侍女、以及血凡。因为她们知道,神族最强的法宝,同时也是神族实力最强者,神女冥音要开始选择主人了。

“认主考验,分为五步。”

“一,一天之内,看穿我的本尊,如果你连我是谁都不清楚,根本没资格让我自动认主。如果你能完成,我会给予你认主的资格,你将享有神族时空,所有神族子民都会听你号令。”

“二,百年之内,达到圣人修为。你将享有开辟领地,在神族时空培系自己的班底,可以接送外来者来到这方时空的能力。”

“三,万年之内,达到神王修为。我会为你出手三次,并且庇护你本尊不灭。”

“四,百万年之内,杀死上一任华夏城城主,给所有神族子民一个交代。如果你能完成,我将成为你的管家,同时赋予你制定规则的权力。”

“五,百万纪元内,达到玄灵境,我会自动认主,与你协同作战,永生听你命令,供你驱使。”

整个神界时空,所有的生命齐声言道:“我等见证,神女冥音认主仪式启动。”

在这一刻,神族的意志,全部降临于血凡一身,承受着这么强大的威慑,血凡全身大汗淋漓,却又很快恢复。

一天的时间,只剩下最后的两个时辰,能不能看穿冥音的本尊,成为认主的关键。

83中文网最新地址www.83zws.com
目录
新书推荐: 开局被冤枉?不好意思,都得死! 修真世界:从挨雷劈开始 提前通关,然后进入惊悚游戏 洪荒:我鸿蒙道尊,被女娲曝光了 听死者说 机甲纪元,拳爆天星 我在机甲纪元独自成神 从流民开始武道通神 让你练武,你练成了大罗金身? 他打铁出身,竟横压万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