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秋天A21(2)(1/2)
上次他在阿羽的撺掇之下,跑去厚着脸皮关心了一下班长的人生大事。
在一系列的旁敲侧击拐弯抹角之后,裴银歌发现班长拿的是官配的青梅剧本啊!应星遥的爸爸和班长的爸妈以前是大学同学,那个年代三个凤毛麟角的大学生年轻的时候就玩得很好。后来成家立业,有了孩子,应星遥就比班长小几个月,两人小学初中都是一起上的,家住得也不远,实在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那……你喜欢她吗?”
裴银歌憋了半天,终于问出了口。
“……哪种喜欢?”
图书馆里坐在桌子对面的人抬脸看了他一眼,窗子里透进来的暖色夕阳笼罩着他眉目周正的面孔。
“就是……喜欢嘛!”
他也不知道怎么解释,班长这是坏心眼地明知故问!
“喜欢啊。”
薛岚听低头继续写作业,笑笑答道。略低的声线听起来温柔无限。
他心里咯噔一下,五味杂陈。
“......”
“我也挺喜欢你的。”
班长顿了顿,接着加了句。
裴银歌十分感动......才怪咧!他一口老血喷出来——这能一样吗!这是一回事儿吗!
……
一句话总结,朋友妻不可欺。虽然他俩有没有产生男女之情待议,但班长这个人设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所以……社长的女神竟然是应星遥!这是注定情路坎坷,命运堪忧,要孤独一生的节奏啊!
“薛岚听?你说应星遥同一届的那个小白脸学弟?情敌嘛,老林当然知道啦。”
陆柏回答他。
裴银歌有点惊呆,第一次对班长的形象有了颠覆性的新认知。他搓了搓自己软软白白绵绵面面的脸颊……可能和社长那张脸比起来,谁都算得上是小白脸吧!
“他俩是青梅竹马啊!社长有机会吗?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啊?”
裴银歌连珠炮发问。
“哎,此事说来话长。”
陆柏开始给他讲社长以前的唏嘘往事。
“老林是因为搬家转去他们学校的,当年对——“他模仿了一下对方恶心的语气,“遥遥一见钟情嘛!”
“他使出浑身解数,初三了不好好学习,天天想着下楼制造偶遇,终于在小学妹面前混了个眼熟。然后就认识了小白脸学弟。”
“有一阵子老林是挺绝望的,这俩大学霸在年级里都挺有名,一个是ssp英语竞赛市一等奖,一个是大同杯物理竞赛市一等奖……还经常放学坐一辆车回家。除了年级和身高,老林简直一无是处啊!他只好悬梁刺股,发奋学习,还买了许多各种牌子的美白洗面奶,想要抢救一下自己。”
裴银歌喷饭,原、原来社长脸和脖子的微弱色差是这么来的......这,还是别抢救了......
“额,那社长后来怎么想开了?”
“就是没想开呗,不然到现在还能是这熊样?主要是这么多年了,小学妹和小学弟也没说真的在一起,让傻大个心中总有一丝侥幸。”他呵呵一笑,“人生最大的错觉之一,我喜欢的人有一天也会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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