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1/1)
中国的古代王朝中,多数的中原王朝在面对草原民族的时候,往往显得十分无力,不管他们在实力上是不是强于草原民族,从心理上,他们就弱了一头,未战先怯,打起仗来,哪有不失败的道理。但也有例外的朝代,比如唐朝,虽然搅乱大唐帝国的安禄山,是个胡人,但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大唐的臣子,属于谋逆,不算是外族入侵,而且,唐王朝的皇室血脉中,本就有鲜卑人的血统,不是纯正的汉族王朝。两宋,不用说,听到辽人、金人、蒙古人的名字,腿肚子就转筋,打起仗来更是屡战屡败,不值一提。大明朝,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中,面积最大的王朝,也是汉族王朝历史上,第一个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王朝,单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明王朝倒是远比汉唐强,对付草原民族方面,至少面对蒙古部落的时候,明朝的军队没有怕过,虽然有过土木堡之变,君王失陷于敌手,但那一战,战略失败,战术指挥错误是主要因素,在其他的时候,明王朝和蒙古势力不断维持着战略均势,并没有吃过什么大亏。
至于说后来的满清入关,能够说,是大明朝内忧外患的结局,内有李自成,张献忠的几十万农民军,如蝗虫一般周流窜,外有雄才大略的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虎视眈眈,但要说大明朝怕了女真人,那也不对,后世对清王朝推崇备至的大有人在,将努尔哈赤,皇太极等人吹捧上天的,也大有人在,但就是这些被誉为伟大的战略家,战术家的野猪皮首领,在大明王朝需要分出一大部分精力对付农民军的情况下,耗死了两代君王,到最后,都没能踏进山海关的门能够说,要不是李自成这帮人在里面闹,满清就是再过上几十年,也别想踏进关内。后人总把满清入关归结到明王朝头上,但真要说罪魁祸首,当属李自成,张献忠这些所谓的农民军。就是这些农民军耗尽了大明王朝的最后一丝生机,到最后,李自成打进北京城,逼死了崇祯帝,他自己当上皇帝,不思安抚天下,励精图治,倒是先学会了花天酒地,一帮土匪这个时候也掀掉了所谓义军的羊皮,显露狰狞的面孔,肆意祸害百姓,结果,对官员的**引起了反弹,吴三桂打开山海关,引狼入室,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这么有能耐的人,奋斗了一辈子都没能打下来的山海关,就这样轻松的便宜了多尔衮,也将大明朝的一片锦绣河山,拱手相让给了一帮未开化的鞑子。后人都说吴三桂是汉奸,李自成是英雄,但如果将所有的政治方面的因素抛开,那李自成才是汉族数千年来,最大的汉奸,是他,亲手毁灭了汉族的最后一个王朝,是他,让几万万汉人从此在异族的统治下,很憋屈的度过了将近三百年。三百年的时光,也将一个自立自强的中华民族变成了奴颜婢膝,张口主子,闭口奴才的劣等民族,从此再无站起来的脊梁。
汉朝四百年的历史,是中国大一统王朝中,享国时间最长的一个,在对待草原民族上,汉王朝并不像明王朝那样有自信,至少,在汉王朝的前一百年,和亲的事情时常发生,中央政权将和亲当作了外交的常规手段,并无意去考虑被送往草原的女子心中悲苦的心情。但汉朝建国百年之后,对草原民族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倾尽国力,将草原上的雄鹰――匈奴人,完全打成了没毛儿的山鸡,从那以后,草原民族再也无法再汉王朝面前抬起头来虽然汉武帝这一朝,因为与匈奴的交战,耗尽了西汉王朝的底力,成为西汉王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但从整个汉民族的角度来说,付出的代价也完全值得,因为汉武帝打出了汉民族的志气,打出了汉民族的骄傲,也打出了汉民族的脊梁,从此以后,虽然汉民族多次遭到游牧民族的侵扰,但一直有人能够撑起反抗的旗帜,将汉民族的骄傲延续下去。
远的不说,单说汉武帝之后的汉朝三百年中,汉王朝从老百姓,到军队,对于草原民族,那在心理上是占据优势的,终究自己的祖宗都能把草原上的霸主打得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自己就算是再次,也不能给老祖宗丢人不是到刘宇所处的东汉末年,虽然汉朝的国力急速衰退,但汉朝人的这股心气并没有散,宜君县里的军民百姓,就是这种心情,一听县尉大人号召大家共同努力,抵抗鲜卑,所有人都是摩拳擦掌,要跟鲜卑人好好的较量一下。
其实何涛对于守住宜君县城这件事,心里也没底,但他深知,士气这种东西,可鼓不可泄,别看这些人现在心气很高,那是没有见血,这兵不见血,永远算不上的精兵,宜君县虽然地处边境,平常有很多的冲突,但不管是马贼,还是鲜卑的部族,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冲着村庄下手,轻易地不会去攻打县城,缺少攻城器械是一个方面,不想和官府闹翻,是另一个方面,所以,如果一个县的县令,责任心比较强,守土安民的意识浓厚,那么听到治下的百姓遭到外来势力侵略的时候,他们会主动的派遣军队,或者围剿马贼,或者协助百姓守护村庄,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县城的军队也能够得到锻炼,获得宝贵的实战经验。可朱勇这个县令不是那种优良模范县令,他是能少惹事,就少惹事,从来不想主动的出去招惹什么麻烦,治下的村庄遭到侵略,他也权当没有听到,没有看到,龟缩县城之中,苟全自己的性命也就是了。
就是因为他这个县令如此的不称职,像何涛这些人才不得不在村庄里组织起民团自保。所以说,宜君县的兵马,可能操练的比较不错,但大部分人都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场,没经历过那种血肉横飞的战争场面,所以,当他们真正面对鲜卑人的马刀的时候,能不能,我听别人说过,万马奔腾是个什么容貌,那场景多么多么雄伟,可等你真正看到万马奔腾的时候,那种震撼,绝对是直透心底的,就好像后世的人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大海,可当他们第一次站在大海前面的时候,依然会被大海的那种无垠的大气所折服。现在宜君县的这些士兵,就是这样,刚才胡吹海捧,把鲜卑军队说的不值一文,但这个时候真刀真枪拼命了,这些人的腿都有点打哆嗦
何涛对这种情况很了解,他也是从新兵的阶段过来的,当然知道这些菜鸟的感受,但这个时候他也没空多说什么,只是高声大喝一声:“全军,准备迎战来人,擂鼓助威”古代人,给自己的军队助威,就是用大鼓,鼓声是士兵的胆魄,鼓声激烈高亢,军队的士气就高涨,要是这鼓敲得有气无力,那战场上面的人,肯定打不出好成绩。而且,鼓进金退,那是军法,就跟后世八路军的冲锋号一样,那别具特色的号声一响,所有人都得不要命的往上冲,别说是枪林弹雨,就是刀山火海,那也得睁着眼睛往里面跳就是这种一往无前,不怕牺牲的精神,让中国的很多敌人,如日本人,美国人一听到这嘹亮的军号声时,就脑门发胀,脑仁儿都跳着疼。
这边战鼓声一响,城头上的士兵,那心登时跟着鼓声跳动起来,一个个血脉贲张,再次充满战意。又过了没一会儿,鲜卑人的先头部队就已经逼近了宜君县城。这先头部队是谁指挥的?正是鲜卑娄乞部的大首领,迷吞这迷吞向毕古塔宣誓,要为拓跋部效命之后,毕古塔对他十分的热情,夸奖他,是这一片草原上最勇猛的勇士。你看人呐,禁不住夸,尤其是你的顶头上司夸奖你的时候,不管你的城府有多么深,多么的不喜形于色,那心里的痛快是免不了的。
何况这个迷吞,那是个直肠子的人,让毕古塔这么一夸,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心说,人家毕古塔大元帅,那是拓跋部的名将,连他都说我是最勇猛的勇士,看来,我还真是了不起他就这样夸自己那脸上,就跟带出一朵花儿来一般,那都是笑容,弄得他身边左右的那些个近侍从人,一个个都拿眼看他,心中发毛,暗道,首领这不是犯病了吧,怎么这一路上光在这儿傻笑个没完呢等回到部落,得给首领找个法师,好好的看看,驱一驱邪
迷吞当然不知道他手下这帮人的想法,他现在所想的,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攻下宜君县城,然后,在大帅的面前好好的露露脸,也顺便把自己这个第一勇士的名头给坐实了他的先头部队,就是他娄乞部自己的兵马,因为毕古塔的鼓励,迷吞心气很高,一下子,就从自己的部落中动员了两千五百人参加联军,他的娄乞部是三个部落中最弱的一个,整个部落的兵马加起来,也不过两千八百来人,这下子让迷吞一下子拉出两千五百人,能够说是倾巢而出。迷吞并没有将宜君县城放在眼里,因为他上次来宜君县,连一点抵抗都没有遇到,悄然松松的满载而归,能够说,这宜君县就是他的手下败将,他当然不将这些人放在眼中。
按照毕古塔的指示,这次打宜君县城,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趁着汉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速战速决迷吞对这一点不以为然,他觉得,就那些汉人,你就是让他们事先准备了,他们又能有什么作为,那羊群准备的再充分,那也抵挡不住狼群的攻击。但他对毕古塔十分的钦佩,这既然是大帅交代下来的事情,那他就得依令而行。
但是当马队前进到一定范畴的时候,迷吞身边有那眼尖的从人,指着宜君县城头,向迷吞道:“首领,您看,那宜君县城头上,那不满满登登的都是汉朝的军兵吗而且刀光剑影,根本就是在等着我们呢首领,咱们的行迹,被汉人给看破了人家这是要以逸待劳,等着咱们往上撞呢”
迷吞的眼神也不错,听手下人一说,他也是手搭凉棚,定睛观瞧,这么一看,他心里面也是咯噔一下,手下人说的一点都不错,这宜君县的汉人,确实是已经刀剑出鞘,弓箭上弦,枕戈待旦啊,这一定是早有准备哎呀,我们的行动计划,那都是绝密的事情,这突袭的方略,汉人是怎么知道的?莫不成,我们这边的人中,有汉人的奸细不成
他心里面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没有显露来,心思电转,略微琢磨了一下,他这心,又平静下来了,心说,我不正觉着突袭汉人,实在是没有意思吗?现在不是正合我意,这些汉人都有了准备了,正好与我公平一战想到这儿,他依旧催动军马向前,旁边有人劝他,说,汉人已有所防备,咱们是不是先停下来,等大帅的兵马上来,咱们再请令攻城不迟
迷吞一听,一晃脑袋:“不行这战场之上,战局瞬息万变,要是都得逐个请示大帅,那要我们这些人干什么?汉人软弱,便是有了准备又能如何?传令三军,还是按照原计划,马不停蹄,间接攻打宜君县城”
第一百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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