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引而不发(1/2)
第三百零四章 引而不发
“……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司法机关的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共化解较大、复杂矛盾纠纷8000余件。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民生取向,全市共办理较大法律服务事项13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
与上午在老干部局调研一样,田文建跟司法局干部一起在食堂吃了顿简单的午饭后,就来到三楼会议室开起了座谈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付文义、市***常委会副主任董利芸等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各局委办领导都回去了,前来陪同田文建调研的是分管***、司法工作的常务副市长陈彪,以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小稳。
司法局刘局长汇报的眉飞色舞,把1998年到现在的成绩,如数家珍的一一道了出来。很可惜光谈成绩,不提缺点的汇报,田大***根本没兴趣,甚至对司法局的工作还有几分不满。
一个工农业总产值近百亿的经济大市,居然仅有六名律师,其中五位还是***和法院退下来的检察官或法官,另外一位还兼任着花州律师协会临水分会主任。
至于他如数家珍的那些成绩,也都是建立在收费基础上的。墙上那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暂行规定》,结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的收费办法写得一清二楚。
解答法律咨询,每人每次收3元;代写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及其他一般法律事务文件收10元;审查、代拟合同每次30元;法律服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月收费100-500元……诸如此类的条款,不一而足。
令田文建倍感无奈的是,对于收取的费用如何分配,也有着明确的规定。自收自支的法律服务所,除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报酬外,剩余部分的10%上缴乡、镇人民政府,50%作为事业发展基金;25%作为奖基金;1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5%作为后备基金。
全额管理差额补助的法律服务所,须将收入的50%上缴乡、镇人民政府;50%用作发展事业基金。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由乡镇人民政府支付。
与高额的律师费相比,这样的收费标准的确算不上什么。可无论司法局还是乡镇司法所都是政府部门,经营和管理奇妙的结合在一起,让司法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想到这些,田文建干咳了两声,一边示意刘局长不要再汇报了,一边紧盯着有且仅有的那五位律师,淡淡地问道:“孙主任,今年法律援助中心提供过几次法律援助?”
前市***副检察长,现临水市律师协会主任孙凯明愣住了,想了好一会后,才支支吾吾地说道:“报告田***,尽管法律援助都是免费的,但也是有条件的。再加上平时聘请律师的费用都在2000元以上,标的额越大,费用就越高,所以老百姓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找律师。”
“你是说没有提供过免费的法律援助了?”尽管田文建对此心知肚明,还是禁不住地问了句。
刘局长很是尴尬,连忙插了进来,小心翼翼地解释道:“田***,提供法律援助并不是我们一家的事,由于大部分被告人自愿认罪,法院也不会为其指定律师。法院那边都不需要,我们也不能上赶着提供法律援助不是?”
不得不承认,刘局长的话还是有一番道理的,人家那边都已经尘埃落定了,你再没事找事的提供什么法律援助,那不是影响兄弟单位之间的团结吗?
田文建暗叹了一口气,接着问道:“那各乡镇司法所的人员构成呢?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吧?”
这个问题可把刘局长给难住了,因为司法所也是一个养人的单位,连自收自支的司法所都归乡镇管理,司法局只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在人事上和财务上并没有决定权。
看着他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常务副市陈彪连忙回过头来,呵呵笑道:“田***,司法所人员构成的确有些复杂,有撤乡并镇后无法安置的干部,有复员转业军人,还有一些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领导干部的家属和子女。但业务培训这一块,市里还是抓得很紧的,能者上庸者下,毕竟从事法律工作,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可不行。”
人口老年龄化是坏事也是好事,只要扎紧口子,坚持个五六年,庞大的干部队伍就能自然瘦身。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要不田文建也不会下那么大决心,准备在临水干八到十年了。
很多事情欲速则不达,尤其是极其敏感的精兵简政。田文建不再纠缠下去,而是若有所思地说道:“术业有专攻,还是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比较合适。陈市长,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们能不能对司法系统来个小小的改革。像老干部工作一样,把所有的乡镇司法所,统一归口到司法局?”
司法局归政府管理,就算把权力从乡镇领导手里收上来,也还在他这个分管***司法工作的常务副市长管辖范围之内。某种意义上而言,权力不但没被削弱,而且还得到了加强。
看着刘局长等司法局干部们那副急不可耐地样子,陈彪意识到自己必须表态了,想了好一会后,才欲言又止地说道:“田***,这不同于老干部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要不咱们再研究研究,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
这么大的事,他当然做不了主,毕竟他只是一个常务副市长。田文建微微的点了下头,若无其事地说道:“我只是提出一条思路,至于怎么干,还得需要经过研究论证。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普法才是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绝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不然还要律师干什么?”
说到这里,田文建站了起来,指着墙上悬挂的法律事务所收费规定细则,继续说道:“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特别是地方上的法律服务市场非常混乱,大量‘法律工作者’都在有偿办理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仅我省在册的法律工作者就有6366人,与执业律师人数基本持平,而且在实践中许多人都在冒充律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有没有许可律师之外的人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权力?有没有向某人颁发法律工作者证的权力?”
正如田文建所说的那样,***颁发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行政法规。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是一种无效的许可行为。虽然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律工作者的匮乏,但由于从业者良莠不齐,在实践中不但会侵害到其他公民的权利,同时也侵犯了执业律师合法权益。
田文建的言外之意很清楚,那就是司法所代理的那些有偿诉讼,都是在知法犯法。而司法局的本职工作,应该是普法而不是去搞法律经营。
陈彪反应了过来,连忙点头说道:“请田***放心,市财政一定会挤出足够的资金,保证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转。争取在两年内取消法律咨询、民间调解等现有的收费项目。”
田文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边示意他坐下,一边继续说道:“同志们,胡适先生曾经说过,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堕落成为一个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成为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因为种种原因,两千多年来,咱们就知道遵守规矩的是傻瓜,制定规矩的才是聪明人。在国外留学那么多年,看看人家的法制建设,再想想我们的以法治国,我不明白究竟是西方人太笨了,到现在还搞不清楚,还是咱们这些中国人太聪明了?”
在坐的不是司法局干部就是律师,哪能听不出田大***的言外之意。毕竟从内心来讲,他们也希望法制建设能落到实处。毫无疑问,田文建的这番话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就在众人深有感触之时,田文建继续说道:
“诸位都是法律工作者,应该比我更清楚法律就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权力高于法律,人们就会向权力求助,遇到任何问题都会运用“关系”来解决;如果法律高于权力,人们就会向法律求助,通过规则来解决问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同时也决定了道德基础。这就需要我们这些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绝不能在执法和用法的同时还知法犯法,践踏我们自己制定的法律。”
花花轿子众人抬,田文建的话音刚落,众人立即送上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尽管田文建清楚的明白光凭唱高调是不够的,但还是深情地说道:“在当前这个道德滑坡,法制意识的淡薄,不正之风横行的形势下,法律工作这个职业也成了容易出现问题的高危职业。
在处理每一个案件中,都可能遇到权力、金钱等各方面的诱惑,公正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因此,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
记得明朝洪应明编著的《菜根谭》中有一句话,‘魔者先降自心,心伏则群魔退听;驭横者先驭此气,气平则外横不侵’,我认为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自身修养的重要性。
特别是我们这些法律工作者,较之普通群众更应当立身高一步、处事高一阶、修德高一品、情操高一层;更应当从为官的角度,从法治的角度、从为民的角度,经常清理自己的思想,反思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思想上防蜕变,经济上防贪腐,工作上防失职,纪律上防松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良心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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