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我是破鞋 我曾经爱过(一)(1/2)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胡丽娟。
我恨这名字,就是因为这名字,从小我就有一个外号——狐狸精。
姐姐说:“别人怎么看你那是别人的事,自己怎么对待自己才是自己的事!”
我出生在南方山区城镇的一个普通家庭。
爸爸、妈妈都是生意人,长期出门在外工作,一年到头来也回不了多少次家。
小时候我常会问妈妈:“你们整天就是这样忙忙忙,最后,为的又是什么啊?”
妈妈说:“为了咱们以后的生活更好过一些!”
为了以后的生活更好过,就要拿现今的难过生活来交换?
大人们的想法,我有时很搞不懂。
镇西街的那栋两层楼,就是我与姐姐相依为命的窝。
姐姐说:“靠别人,还不如靠自己!”
姐姐是我最敬佩地人。
姐姐不但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又好。是镇中学学生会干部。学校晚会节目支持人。处理事情独立果断。人缘交际能力强。朋友多。
青苹果。总是在羡慕水蜜桃地多汁香甜。
姐姐说:“一个女人。无论将来多么地成功。最大地心愿。莫过于是拥有一份完美地爱情和一个幸福地家庭。”
席娟地小说常摆在我床头。
深夜细读。我总会莫名感慨:我也要拥有一份完美地爱情。
十六岁那年,我暗恋上了一个男人。
不说他是男孩,而说他是男人。
是因为他已经三十多岁了,是我初一级的语文老师。
师生恋,年龄的差异,这对于很多人来说,认为是一种变态行为。
但席娟的小说里不是说了吗?爱情,是不分任何种族、年龄、职业、地位、界限的。
我想我真的爱上他了。
每一次他的课,我都坐在下面很认真的在听讲。他的每一句话,他的博学多才,他的语言生动,他的风度偏偏,他的风趣一笑,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让我迷恋,深深地为他的一切着迷到无法自拔。
每当深夜人静的时候,我脑海里总会想起他,写日记的时候,整页都是他的名字。
席娟说:“爱是要说出来的,说出来,可能会没有机会,不说出来,就永远没有机会!”
我要告诉他,我爱他!
终于,我还是忍不住了,我忐忑不安地把我的恋情,装入一个信封,夹在语文作业本里,交了上去。
那一天,我整天心神不宁。
那一晚,我整夜辗转难眠。
想起那一封表白信,我的心里就扑通扑通地乱跳。
他收到信了吗?
他会喜欢我吗?
他会跟我在一起吗?
我们在一起会幸福吗?
他会不会介意我还是小女孩?
。。。。。。
第二天,他春风满面地走进了教室,他的课还是讲得那么博古通今,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充满磁性,他的笑容还是那么和蔼可亲、动人心魄,,他的外表还是那么俊朗迷人,但我什么都听不进去,坐在下面头脑空白,低着头一直不敢看他。
下课了,放学了,同学们都走*光了。
我还是呆呆地坐在座位上动也不动。
我是在等什么吗?等内心的平静?还是等他会过来?
放学后的教室只有我一个人,他过来了。
他在我的座位旁坐了下来,说:“你的信,我看了!”
我心里一惊,抬起头看着他。
他语重心长地说:“青春期,一时莫名其妙的心动,这个我是可以理解的,这个我也有过,不过现在,我更希望你能抛开这一切,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我望着他,坚定地说:“老师,我不是一时心动,我是真的喜欢你!”
他笑了笑,说:“真的,别傻了,小女孩子,你懂什么叫做*爱情吗?”
我不服气地说:“我不是小女孩子,我今年十六岁了!爱情,我懂,就是无论在做什么事的时候,总会在想着一个人,就微笑!老师,我无时无时刻都会想起你!”
他一呆,想了一会,认真地对我说:“丽娟,要不这样吧,你如果把学习搞好,我们再来探讨这个问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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