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六-七百四十七章 金雕(一)(2/2)
书上记载,最早牦牛鞭始载于《名医别录》,藏医称“仲”,又名牛肾。
牦牛鞭不仅蕴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字体甾体激素、维生素c、a及无机钙、磷、铁的高营养食品,而且还含有***酮等天然甾体激素,可促进雄性生殖器发育和维持其正常功能,更是中老年男性补益肾阳,增进性功能的上乘珍品。
而且野生的牦牛鞭,其效用要远远高于家养的牦牛,不过现在野生牦牛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行列里了。
现在市面上能见到的牦牛鞭补品,大多都是家养牦牛的了,和自己眼前这只,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白狮,去,把那开山刀拿来……”
庄睿满脸喜色的对白狮喊了一句,他不敢离开牦牛的尸体,是怕那两个家伙趁自己不备,要是一口将这牦牛鞭给咬下来,那自个儿可就亏大了。
牦牛浑身是宝,皮可以缝制帐篷,骨头可以做药材,但是在庄睿眼里,最珍贵的还是这只牦牛鞭,几乎可以和虎鞭相媲美了。
顾不上这东西散发着一股子怪味,庄睿接过白狮嘴里叼着的开山刀,从牛鞭根部连着***一起给割了下来,这才美滋滋的跑回到自己的背包前,翻出一个塑料袋,将之装了进去。
“要是只成年牦牛,这物件会有多大啊……”
庄睿掂量着手里的那只牦牛鞭,不禁浮想翩翩,没充血都像条粗壮的水蛇,这要是那啥的时候,最少能有成人胳膊粗细了。
庄睿不会处理这玩意儿,不过以山上的温度,搁置几天都不会坏,等明天下山的时候,交给那些村民们帮着处理一下就行了。
“白狮,你也去吃点吧,咱们今天当晚饭了……”
庄睿小心翼翼的将牦牛鞭收在背包里之后,用开山刀又在牦牛胸腹处,切下十多斤一块肉,准备等着烤着吃。
由于气压低的原因,庄睿已经连吃了两天水煮白肉了,现在来到这没有积雪的地方,说什么都要吃顿烤肉了。
和嘉措等人相处了几天,庄睿现在干起活来也似模似样,因为牦牛旁边的气味实在太难闻了,庄睿选了一处距离牦牛大概有三四十米远,长满了野草的平坡。
选好地方后,庄睿先是拿小铁锹,在地上挖出一个四十公分长宽深的坑来,然后拾了点石头,摆在了坑边上。
现在是夏天,在这雪线之下的地方,干枯的灌木和矮树枝还是很多的,庄睿拿开山刀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收拢了好几捆干柴,不过他的手也被灌木丛上的倒刺扎破了好几处。
又往山下走了三四百米,庄睿找到一处溪流将牛肉清洗干净,在溪流旁边将其切成厚片状之后,准备工作才算是做完了。
“靠,抢食来啦?”
拎着塑料袋里装的牦牛肉,再回到准备烧烤的地方,庄睿发现,牦牛尸体处,正有几只秃鹫,在虎视眈眈的和白狮几个家伙对峙着,拍打着翅膀,口中不时发出难听的叫声。
和昨天在望眼镜里看到的金雕相比,这秃鹫的样子实在是丑陋了点,光秃秃的脖子和黑褐色的头上,没有一根毛发,倒是在胸口上方,长着一圈羽毛,怎么看怎么让人感觉到怪异。
手里拿着七八十公分长的开山刀,庄睿倒是不怕这玩意,挥舞刀冲了过去,吓得这几只秃鹫拍打着翅膀往后退去。
和主动猎食的金雕不同,秃鹫主要是靠吃动物尸体为生,猎食的本领实在不怎么样,所以一直没敢靠近,在等着白狮几个陆地为王的家伙吃完之后,再上前来吞食尸体。
见到秃鹫退后,庄睿连忙用开山刀把牦牛一条后腿上的肉,都给剐了下来,放到准备好的袋子里掂量了一下,应该有三五十斤,足够明儿下山自己和白狮雪獒吃的了。
“白狮,回来吧……”
虽然白狮和雪豹胃口都不小,但是这只牦牛实在是太大了,几个家伙围着啃了半天,也不过就吃掉几十斤肉,连五分之一都没有。
庄睿知道自己守着这只牦牛尸体也没有,等到去烤肉的时候,这些秃鹫一样会扑上来,要是过上几天,等腐臭的味道传出去,恐怕方圆几十公里的秃鹫都会被引来,这些家伙的鼻子可不是一般的灵敏。
就在庄睿领着他的宠物队,返身向几十米外的烧烤地点走去的时候,天空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鸣叫声。
庄睿抬起头,看到一只金雕从高空俯冲而下,在庄睿的视野里从巴掌般大小,逐渐的变大,落到身前的地面上时,张开的翅膀足有两三米长,金雕收拢翅膀时,带起一阵狂风,连十多米外的庄睿都能感觉的到。
似乎有些惧怕这只金雕,先来的几只秃鹫,虽然鹫多势众,但还是远远的退开了。
以金雕的食性,一般都是要将猎物抓起到没人的地方,才会开始进食的,不过很显然,这只牦牛不是它所能抓的起来的,在煽动翅膀尝试了几次之后,这个在阳光下闪烁着金黄色的家伙,才终于放弃了。
高昂着头,金黄色的眼瞳旁若无人的四顾了一下,金雕低下了头,开始用爪子和弯钩一般的利喙,撕咬起新鲜的牦牛肉来。
金雕利喙的撕扯力非常的大,庄睿只看到这家伙一歪头,一条两指宽十多公分长的牛肉,就被它给叼在了嘴里,头一昂,顺着喉咙就吞下了肚子,动作非常的熟练。
回到了背包旁,庄睿拿出dv机,对好焦距之后,拍起金雕进食的场景来,对于雪山的生物,庄睿现在有些麻木了,似乎除了高原熊没见到之外,其它的都来齐了。
现在庄睿才算有时间好好观察这只金雕,这个骄傲的像个孔雀一般的家伙,站立的身高应该有一米左右,头顶是黄褐色,后头至后颈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端金黄色,在阳光下显得异常美丽。
金雕的腿上也是长有羽毛的,脚趾上长着锐如狮虎的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内趾和后趾上的爪更为锐利,就是牦牛背上那厚厚的牛皮,在金雕的爪子下也变得软若无物,一爪子就是三个血洞。
时不时张开煽动一下的翅膀,应该也是金雕的有力武器之一,最起码庄睿在金大侠那部《神雕侠侣》里有看到过,杨过的雕兄一翅扇将过去,就可以将猎物击倒在地。
“妈的,要是养这么个东西,那多威风啊?”
庄睿在一旁看的差点没流出哈喇子,如果能驯服这家伙,以后自个儿开个越野车,让金雕在上面飞翔,然后一个呼哨,立马落在自己肩膀上,那是一件多拉风的事情?
“嗯,这是在干什么?”
就在庄睿想的正爽的时候,他发现那只金雕,在吃了几块肉之后,又撕下了许多肉条,摆在了一边,大约有那么五六斤的时候,这只金雕用两只爪子抓住了那些肉,翅膀一震飞了起来。
“难道还真有雏鸟?”
庄睿激动了起来,不过看着随着天空上变得越来越小的金雕,庄睿也是有些无奈,谁知道这家伙的老巢在哪里啊?
庄睿看过一期人与自然的节目,就有专门介绍金雕这种猛禽的,记得金雕的繁殖期大概就是在四五月份,加上孵化期的45天,如果这是一对雌雄金雕的话,那么它的老巢里,肯定会有雏鸟。
一般来说,雏鸟出生后,还是要被父母抚养三个多月,才能离巢的,算下来现在是七月底,如果有雏鸟的话,应该只有一个多月大。
想到这里,庄睿心里不禁火热了起来,如果能找到金雕的老巢,他那左牵黄,右擎苍的梦想,很可能会实现啊!
“雪豹,能不能找到它的老巢?”
庄睿揽住吃饱喝足了的雪豹脖子,开玩笑似地问道,他也没指望雪豹能听懂,毕竟这家伙和白狮不一样,那是从小就养成了的默契。
“嗷唔……”
雪豹嘴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咆哮声,看着天空的那只金雕,居然点了点头,回身跑出了几步之后,扭过头看向庄睿。
雪豹可是这座大雪山陆地上的王者,行踪遍及整个雪山,它见过这只金雕回巢的情形,并且也曾经想过去偷吃雏鸟,只是差点没被金雕抓瞎了眼睛。
“回来,回来,现在可不能去……”
庄睿连忙把雪豹召了回来,这会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了,外出觅食的金雕肯定回巢的,只要雪豹知道地方,等明天金雕出去捕食的时候,自己再偷偷过去看看也不迟。
心情大好的庄睿开始烧烤起了食物,等到吃饱喝足之后,已经晚上六七点钟了,这里的动物实在是太多了点,除了那群在争抢牦牛尸体的秃鹫,不知道又从哪儿来了几只豺狼,那闪着绿光的眼睛,看的庄睿有点儿不寒而栗。
制止了白狮要去扑咬豺狼的举动,庄睿想了一下,拿起背包往山上爬了一段距离,到雪线的时候才停了下来,搭建起了帐篷,这里气温比较低,夜晚很少会有动物上来。
白狮以及它的准媳妇,虽然和那只雪豹还有点不对路,但是在庄睿的安抚下,倒也能和平相处,这一个晚上,庄睿睡的很香甜,他梦到自己骑着一只大雕,在天际遨游。
“雪豹,雪豹呢?”
第二天,刺目的阳光透光厚厚的帐篷,庄睿一睁开眼,就大声喊了起来,这家伙可不要半夜跑掉,否则自个儿去哪找金雕的老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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