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2/2)
“其实你犯了个错误。“王仲收回手掌,失去了气血供应后,这只刚刚看起带着毁天灭地气息的青紫色手掌便恢复了原状。”那就是,作为一名巫族人,不该跟我近身肉搏,其实你的巫法已经练到了一定境界,只要拉开距离,我就只能任你宰割。“
两人交手不过短短一瞬间,兔起燕落间已经见了分晓,王仲一句话就切中了这场短暂打斗的要害,那就是,火云不该与王仲近身肉搏。
相比起没有荒兽干扰的中央大陆,巫族所处的地方虽然物产丰富,但是由于荒兽横行,比起北方戎族世代所居的辽阔草原更加的环境恶劣,至少草原戎族面对的敌人只有一种,那就是成千上万的荒狼,而巫族面对的敌人却是各式各样的荒兽。
情况不同,自然修炼体系和发展就完全不一样,中央大陆没有荒兽干扰,连年战争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自然更加吃香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搏杀技巧,因此多是短兵相接,近身作战发展到了巅峰。
冰原上则大有不同,冰原上面对的是各式各样的荒兽,人与人的搏杀技巧很少运用到,那么点可怜人口如果还自相残杀,只怕巫族早就灭族了,于是巫法自然注重的是大面积破坏和远程攻击的技巧。
毕竟面对荒兽,你如果跟它短兵相接,那基本上就等于刀尖上跳舞,每一次战斗,都是一次生与死的冒险,没人会发展专门作死的巫法,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区别来源。
火云之前并没有遇到过中央大陆的武者,对于他们的战斗风格一无所知,因此犯了形式主义,他是巫族内罕见的喜欢学习近战搏杀技巧的人,这在同族比试中常常占大便宜,因为一旦近身肉搏,那么孱弱的同族战士,就只能束手就擒。
终日打雁被雁啄,火云依靠这样有些无赖的打法在自己本族内堪称年轻一代翘楚,在王仲这个扎根于中央大陆近十万年近身武学的人眼里,那就是天大的笑话,破绽百出都不足形容他的近身招式在王仲眼中的漏洞,被王仲一式翻天印就打败,自然不足为奇。
以己之短攻敌之长还能够战而胜之,除非处于修为无限碾压的状态,否则能赢才叫见鬼了。
王仲没有半死偏颇的评价,在火云耳中不谛于最辛辣的讽刺,他一直以贴身肉搏纵横巫族年轻一辈敌手寥寥而自傲,此时却被人告知,他根本不适合近身战斗,这简直就是赤果果的羞辱。
更加让他难以忍受的是,站在王仲旁边的文筠此时正嗔怪的看着王仲,眉眼中的娇俏模样让人一阵目眩神迷,可自己的未婚妻没有用这种眼神看自己,反而看着别人,此时自己还是以一种失败者的模样趴在地上,这让他如何能够忍受?
王仲的拳头并没有给火云带来特别致命的伤害,他的话语和文筠看都懒得看自己一眼的态度却让火云仿佛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气,自然半响都坐不起来。
“输了就是输了,失败者没有理由给自己找借口,我技不如人,败得心服口服,文筠能被你吸引,确实不足为奇,但是今日之败,不代表来日我会再败于你手,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你会更强,因为……”
说到这里,火云顿了顿,双眼如同两道利刃刺破夜空,直视王仲,一字一顿“我,必,将,败,你,于,脚,下!“
谁的人生没有几次挫折?一项顺风顺水的火云虽然前前后后遭受几次心灵上的重创,但到底没有倒下,一蹶不振从来不是火族人的性格,火族人今时今日的地盘和在巫族的地位,并非全然是阴谋诡计算计而来的,而是拼搏来的,没有挫折,哪里有成功?
火云说完这段话,整个人都开始变得不同,如果说之前怒火中烧,戾气滔天的火云是一把锋锐无双的利刃,那么此时他就是藏于鞘中的冷锋,不是沉寂了,而是等待光耀沙场的那一刻!
直到这时,火云也没搞明白王仲和文筠的关系,以为两人已经是一对情投意合的情侣,这句话说得文筠美眸连山,两道嫣红悄悄爬上了俏脸,看到这一幕的火云颇有些吃味,却再也没有发怒,因为他坚信,总有一天,这样娇俏的文筠,会为他而绽放!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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