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动作温柔点【114】(1/2)
四更的鼓声敲响了,可是她的血还未止住,她的脸色一点点地更加苍白下去。
“皇上,娘娘失血太严重了,若不及时想办法,怕是有性命之忧。”御医擦了擦额头的汗,低声说道。
“还有什么办法?你快去想办法。”安阳煜立刻追问道。
御医犹豫了半天,才小声说:“臣只在医书上看到过,可以给伤者输进活人血液,可是,臣并未试过,也不知道可行与否,而且便是输进血液,也可能会产生危险。”
“这算什么办法?再想!”安阳煜低斥了一声,眉紧拧了起来玛。
“只有此法还可一试。”御医跪了下去,磕了头,认真地说道。
到了此时,生死,也只是一试而已澉。
安阳煜颓然地坐了下去,好半天才说:“就用朕的血吧,此事由朕而起,朕应该还她。”
“用我的吧,三哥。”轩辕辰风上前来,大声说道:“你还有这么多事要忙,不可过度操劳。”
“都退下去吧,让御医好好准备。”
安阳煜低声说着,伸手又轻抚起了她的额头,冰冰凉凉的,似乎生命就要离她而去了。如果她真的走了,他要怎么办?
忙碌了一下午,御医终于做好了准备,细细的鱼肠用白酒烫过,空心的银针扎进了她和安阳煜的血管中,那鲜血慢慢地,便从安阳煜的体内流向了她的体内。
她那样的安静,就像他和她大婚的第一晚,他推开了门,看到她站在窗前时一样,安静得如同一株木棉花。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小猫儿一样闹腾的她。
御医和他一直守在榻前,注意着她的反应。
直到,她的眉微微皱了一下,御医才放松了脸上的神情,小声说道:“行了,大约是可以了。”
大约有时候听起来,并不是十分刺耳,也会带来几分希望。
一日一夜,他未离开过她的身边,他的手指紧缠着她的手,任那小银丝扎破自己的指尖,指尖血肉模糊……
至此,他与她可算是有了最紧密的关系了吧!
天亮了。
风吹散了云层,带来了阳光。
一名侍卫匆匆跑过来,在轩辕辰风的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轩辕辰风的脸色就沉了下来,他大步上前来,大声说道:
“三哥,不能拖了,南方的匪患已经占了南城,纠结了轩辕芙琳家的流窜残部,竖起了旗帜,说要迎沈璃尘为王,他们说三哥并非皇家骨血,要和朝廷对抗到底,我们必须马上出发才是。”
“你守着她,不许告诉她。”
他低声说道,深深地看了一眼榻上的云雪裳,一挥手,带着众人匆匆往外走去。江山美人,如一杆秤,在他的肩上挑着,半点不敢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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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裳。”
朦胧中,她似乎听到了沈璃尘的声音,她想睁开眼睛,可是又有大片的血光糊住了她的双眼,又有一双手紧紧地扼住了她的咽喉,让她喘不过气来。
“嫂嫂。”
又有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了耳中,她一个用力,睁开了眼睛,面前,是轩辕辰风那张憨憨的,焦虑的面孔。
“你终于醒了,你再不醒,我就要疯了。”
轩辕辰风跳了起来,双拳用力地相击打着,声音洪亮而欣喜。云雪裳挣扎了几下,身上到处都痛得厉害。
“我睡了几天?”她舔了舔干枯的唇,声音哑得像是嗓子被锈锯锯过了一般。
“五天呢,嫂嫂,你真是睡得香。”轩辕辰风笑着扶住了她,让她慢慢地坐了起来:“嫂嫂不要担心伤势,是三哥用自己的千里驹红荔连夜从宫里接来了御医,你放心,伤口连疤都不会留下的,包管嫂嫂的腿和以前一样漂亮。”
说完这句,他自己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便又笑了起来,低声说道:“南城出了点事,三哥赶去南城了,令我在这里守护嫂嫂。”
“是他要射死我的吧?”云雪裳恨恨地说道,一下山被人射了几箭,不是他还会有谁?他说过的,只要她逃,就会整死她!
“怎么会?嫂嫂莫乱说,反正……你醒了就好了,我送你去回宫去,然后还得去帮三哥。”轩辕辰风连忙说道。
“呆子,你为何总替他说话?”
云雪裳知道他是一心一意护着轩辕辰风,蹙起眉来,不悦地说道。她平白无故被扎成了刺猬,那人心狠手辣的程度她算是见识到了。
“罢了,我不是说话了。”轩辕辰风转身,大声对外面说道:“喂,你们进来,快点伺侯娘娘。”
“呆子,你送我下山吧。”
云雪裳伸手拉住他的胳膊,忘了手上的银圈儿,刺得轩辕辰风飞快地往旁边跳去,一面揉着自己的胳膊一面说道:
“好厉害,难怪三哥的手伤成那般,嫂嫂
tang,你也轻一些才是。”
“轩辕辰风,说正经事,你欠我的承诺还没还呢!”云雪裳恼了,可一用力说话,便咳嗽了起来。
轩辕辰风叹了口气,他本就是想胡乱说笑,好混过她的要求,可见她模样认真,只好小声说道:
“知道,三哥交代过,嫂嫂想去哪里,我便得送你去哪里,你就算想去沈璃尘那里,我便送你去沈璃尘那里是了。”
若那臭狐狸早这么好心,什么事都没有了!她拧了拧眉,掀开被子便要下床。
“嫂嫂小心,嫂嫂还不能走路,我抱嫂嫂吧。”
轩辕辰风上前来,小心地抱起她,又尽量地伸长了自己的手臂,避免自己碰到不应该碰到的地方,嘴里低声说道:“三哥说了,你定是一刻也不想留的,所以马车是早就备好了,御医也会跟着你,直到你安全到了沈璃尘那里。三哥还说,他是真心待你,希望你以后好好的。”
云雪裳怔了怔,说不出话来了。
那人真这么说?
但是轩辕呆子的神情,不是一般的认真呢!
难道是看她差点死了,良心发现?
马车铺得很软和,锦被、各式的糕点,还有一纸信笺斜斜地躺在马车角落上,上面画了一只铃铛,风吹来,她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一榻密密的银铃儿,还有他唇角那讥诮的笑。
他若不欺负自己,倒还不错。
她躺进了锦被里,轻喘着,闭上了眼睛,沈璃尘一定还在那里等着自己,她就要去关外了,去当牧羊女!
轩辕辰风的话倒是很多,一点也不像个稳重的大将军,有时候说几句笑话,有时候又会说几个不像谜语的谜语来让云雪裳猜,不过是不想让她太闷而已。
其实,这傻小子真是个好男人,赶明儿自己去给他说一房好媳妇,把他也从安狐狸的魔爪中解救出来。
云雪裳掀开了点窗帘,看向了外面。
马车的速度很慢,沿途总能遇到一群群衣衫褴褛,面色憔悴惊慌的百姓。
又打仗了么?赤月国总是爱挑起事端!
她强迫自己挪开了目光,看向了前方的景色,可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些不对劲,这方向和水镇的方向是反的!
“呆子,你把我弄哪里去?”她一激动,便咳嗽了起来。
轩辕辰风连忙策马过来,俯身,在她的窗口小声说道:“你睡了几日还不知道,沈璃尘在南城已经称帝登基了,你要去见他,必须走这边。”
“登什么基,称什么王?”云雪裳眼睛猛地瞪圆,她还以为在明月镇行宫的时候,沈璃尘说的是真心话,原来差点又被骗了!
轩辕辰风见她神色不对,还以为是为了沈璃尘的事难过,于是干咳几声,躲出了马车。
因为她的伤,一路上走得非常慢,本来三日的路程,走了七天才到。到达南城的时候,安阳煜的大军和沈璃尘的大军正在南城外对峙着。
南城垒起了高高的城墙,墙头上弓箭林林,旗杆上旗帜烈烈,她看到沈璃尘的王旗上写着一个紫色的大字“璃。”
他本身就像一片极闪亮耀眼的琉璃,无论在哪里,都那样引人注目。
时正中午。
安阳煜正在帐中和各位将领商议军情。
赤月国借了沈璃尘二十万大军,正越过赤河,乌压压地往这边压来。
赤月自然是希望大越打得一团乱的,而且,赤月的静雅公主自小爱骑射,懂兵法,又一心仰慕着沈璃尘,赤月国太后、皇帝司空慎自小就宠爱这位公主,要星星便不会给她月亮,现在她要嫁沈璃尘,赤月便倾尽全国之力来助她完成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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