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八章 十大酷刑(1/2)
听到上官轩弘这么自信的话语,心灵的嘴角微微扬起,“如果可以,倒是可以用用满清十大酷刑的!”
“满清十大酷刑是什么?”上官轩弘纳闷的问道!
心灵哑然,想了想,这才开口道,“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4]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魏忠贤喜欢在受刑人的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使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皮一同脱落,洗掉沥青便得到一张完整人皮。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满清十大酷刑之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弱得多。记得商鞅就受过车裂之刑,不过是在他战败死后,尸身被带回处以此刑示众。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
满清十大酷刑之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并请自己的儿子惠帝刘盈一起看,结果软弱的刘盈受了惊吓,从此一蹶不振。
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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