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二十年》——序(1/2)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放弃了写东西的习惯,或者是说,我戒掉了写东西的习惯。
人总是这么奇怪,想养成一个好习惯很难,想戒掉一个好习惯总是很容易的,当然这里不是说写东西就一定是好习惯,不写就相反。
或许对于我来说,无所谓好或者坏,亦或是我也不知道,善于留下些文字是好还是坏,可能在很多人眼里看起来,这是个好习惯。或者说,在他们看来,能留下些文字的人,都是比较有“文化”的人。
言归正传,开始决定着手写这些文章的时候,其实我是下定很大决心的,若非蔡先生的一再鼓励,我也不会再次决定留下些文字。
毕竟人长大了,想要决定做些什么改变之时,总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犹豫不决。上一次写比较长篇的文字的时间,应该是在六年前了,那个时候是高中时期,确切地说是高一。
彼时学业还不很重,还有机会让我在别人都刻苦读书时,我要么是写小说,要么是想小说,导致每次考试成绩都在二三十名开外。
当时我的班主任说,“看你学习也蛮努力的,应该成绩至少是在前十才对呀”,其实在老师以为我是埋头做题时,我都在苦写小说,在老师以为我思考题目时,我是在想小说下一步的情节。
这样说起来,倒感觉是有点辜负了当时老师对我的期望了。
那时的条件不比现在,从我初中开始,每一部长达十万字的文字都是自己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并不是像现在这样靠电子产品。
以至于我现在用电脑写东西还是会觉得别扭,应该是习惯用笔写了吧!
这就如同一个叫花子,从来没有奢望过红烧肉,只想着破碗里能时刻都有一只脏馒头,即便有了足够的红烧肉以后,还是会时不时想念当初的脏馒头。
貌似越说越远了,说说我自己写东西的历程吧。
我从初中开始写文章,我是指长篇文章,和课堂上写自由作文不是一个概念。
初中时,参加学校的演讲比赛,意外地站到了领奖台上,奖品就是一本在当初看来厚厚的而且是很漂亮的笔记本。
那个时候总想着,这么漂亮的一本本子,总得做点什么才能锦上添花,于是攒钱买了明星贴纸,把每一页都贴上长相好看的明星,然后没事就拿到班上来炫耀。
后来想着同学们每次都只能看看本子上的明星贴纸,横不能每次都炫耀本子上的明星贴纸吧,就想着要写点什么东西在上面,这样能让我的这本本子再次变得有价值起来,我也能一直炫耀它了。
于是我就开始拿起笔,在上面,写文字,写故事。
当然那个时候的文笔不是一个稚嫩能概括得清楚的,而且当时受韩流文章荼毒很严重,经常傻不拉几的幻想着,自己就是那个传说中一无是处,却遇到个一身长处,对别人冷酷到底,却对自己温柔无比的白马王子的,所谓的女主角。
我想,每个作家的作品里塑造的人物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影子,或是受到自己曾经读过的文字的影响,所以我当时的小说也可见一斑了。
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小说才写到本子的三分之一不到,就已经被班里的同学传疯了,尤其是女生。
基本大家都在看,但是这并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我的初衷只是想让这本漂亮的笔记本能够在大家眼里不过气,却没想本子里记载的故事超过了本子本身的价值,这让我想起买椟还珠的那个成语。
当那颗珠回到我手里的时候已经是面目全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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