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初创篇——又见马老三(1/2)
这个新收的伙计才来不到一个时辰,就有人找,真是奇了。刘玉娟对外望了望,好奇心顿起,拉起吴晶晶的手,跟在登临和小江南人身后,向大门走去。
“登临兄弟,登临兄弟,快出来啊……”熟悉的声音再次从外响起。
登临转出宅门,看清来人后,顿时笑了,果然是他。
马老三身着蹙新常服,和两名同样身着常服的武士站在宅门外的青石路上,三人身后,是一辆用驽马拉的小货车,货车不知装着什么东西,用粗布盖着,鼓鼓囊囊的。
登临和马老三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登临的记忆被封印后,第一个让他印象深刻的人,就是马老三。
当时,登临从外表看,就似一个流浪的乞丐,抱着一条瘦巴巴的小狗,漫无目的地走向雁门城。龙思思的马队经过时,龙思思看中了登临怀中的小狗,想要购买,马老三自告奋勇,与登临“谈论”小狗的价格,两句话没说,就动起手来。
世事奇妙,所有人都未想到,他们因为小狗而产生的交集后,没过几天,命运将他们扭在了一起。与匈奴骑兵一战,共同抗击北疆狼群,以及在北疆荒原中共同度过的那几天,令登临和这些战士建立了浓浓的战斗友谊。
男人之间的友谊,经历过血与火考验的,才是最坚固的。
马老三出生军伍,是个莽汉,崇尚勇武,他这辈子除了服龙一,就服登临了,不止是他,所有经历过荒原之战的武士同样如此。
不知道,她可在城中,还是继续在外奔波。登临的意识中掠过龙思思的身影。
马老三看到登临,哈哈大笑,快步走来,轻捶登临的胸膛,“兄弟,这几天不见,你还是这般神采飞扬,真是羡煞老哥哥啦。”
登临咧嘴一笑,也抬起胳膊轻捶马老三的胸膛。马老三的身体哪能和登临相比,先与胡骑交战后与狼群厮杀,弄了一身的伤,现在还未好利索,顿时一番龇牙咧嘴,“痛啊,兄弟轻些,老哥哥我的身体可不能和你比啊。”
二人相视,又是一阵大笑。
小江南、刘玉娟和吴晶晶站在宅门前,瞅着这一幕。
“玉娟姐,这人叫马老三,就是那家豪族的武士,登临大哥和他们并肩战斗过,交情非浅呢。”小江南低声说。
刘玉娟是习武之人,一眼就看出马老三孔武有力,眼中蕴含煞气,其身后的两名武士也是身子挺拔,眼神锋锐,只有久经战阵的精锐战士才会拥有如此气势,再观他们身穿的常服,虽然颜色较素,但面料考究,裁剪精细,显然价值不菲。燕京城中,能为护院武士提供如此衣衫的豪族,一个巴掌都能数过来。
最主要的,刘玉娟从这些武士看登临的目光中,读出了深深的敬服。
这个家伙,难道真的有几分本事?刘玉娟微蹙眉头,注视着登临的背影。
马老三指着身后的马车道:“登临兄弟,当日,我家大小姐许诺补偿两位商家,今日听闻你们回城,就立刻命我们送来啦,总共二十万纹钱,约合两百两银子,你安派人点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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