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我不能要(1/2)
林泽是个善良的男人,懂得担当,有责任心,但就是因为这份善良,他甘愿将自己和家人都成为牺牲品。所以,做他的朋友远剩余成为他的家人。
他一直低着头不言不语,因为他否认不了对他们的爱。他爱孙潇月,大学期间就爱,即使和我结婚后他也是将这份美好的爱情深藏于心底;他爱孩子,那是他生命的延续、他法定的义务甚至是爱情的结晶。
这样感情羁绊的三个人本就该是一家人的,我才是那个闯入者。
“林泽,别对我有愧疚,有前因才会有后果。”我起身走向了他,伸手拉住了他的手,“你的出现对我来说就像是一种恩赐,你陪我走过了人生最灰暗的一段路,甚至让我看到了将来的美好,即使到了现在这种局面我都没办法恨你,可是我好难过,不能爱又不能恨,林泽,求你,结束了吧。”我把他的手捂在了自己眼睛上,把流出的泪水都尽数让他承接了。
林泽离开时,我看着他的背影,那么的萧索落寞,曾经那样一个阳光开朗的男孩最终还是被我毁了。
我坐回了躺椅上,看着外面霓虹闪烁。夜晚成为了展示灯光艺术的天堂,原本几千年来被世人仰望的星空却鲜有人问之了。
林泽回了上海,我们给了彼此一个月的冷静期,如果一个月后,我的想法依然不变,他尊重我。
很快迎来了元旦,我宴请了刘凌,为他送行。他问我是否还记得最初的理想,我咬着筷子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最初的理想,那应该从何时算起?儿时?少时?青年时?成年时?每个阶段我都有不同的人生目标,儿时的终极理想是天天有糖葫芦吃;少时觉得电影明星又漂亮又迷人,我也想成为他们那样活跃在大屏幕上;青年时那可远大了,觉得自己就是天上的雄鹰,只会俯视人类;成年后务实了很多,有份稳定的工作和一个温暖的家。如今回头再想,就儿时的理想最是贴近生活,也最能体现我的人生观。
刘凌喝着手中的酒说到:“读高中时,还处于迷茫中,对将来做什么没有明确的认知,一次在图书馆看到了一篇关于越战的报道,一张图片的故事,摄影师拍下血腥暴力的真相后便遭遇了不测。我忽然觉得,人们需要真相,那谁才能成为真相的传播者?这些年我一直在为实现这个目标抗争着。灵焉,我终于要实现了,可我又一次错过了你。”
“你这人。前面听着还豪情满志,怎么结尾就儿女情长了。”我晃着手里的酒杯又说到:“你听过参星商星的故事吗?参星起商星落,这一起一落间,就是永远的错过。”说完一口喝干了手中的酒,这些年,酒似乎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高兴的不高兴的,都是它在陪我度过。
2013年来了,刘凌从后面紧紧的抱住了我,“灵焉,我想说你一定要幸福,幸福到让我悔不当初,可现在,我希望你等我,错过并不是结局,我相信我们终将同起同落。”
我没有给他任何回应,我没有资格。
隔天,刘凌踏上了实现他梦想的征途。
再隔天,我接到了一通电话,“您好,是岳灵焉小姐吗?”
“是的,您是?”我很好奇。
“我是天启律师事务所的赵启泰律师,我受刘凌先生的委托,有一份财产转赠协议,希望您能过来签字办理。”赵律师声音温厚的紧,让人不自觉的便会相信他的所言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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