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丹歌最理想的状态,是雨露均沾(1/2)
冬日下午,斜晖返照,建筑物、景观树都染上了些许金晕。
李丹歌穿着迷彩卫衣,牵着比特,在万科四季花城园区里的小路上溜达。
李丹歌是个军二代,这事他不否认,可是谁要说李丹歌是个纨绔的军二代,那他必定要和这人动手。他李丹歌正经军校毕业,后又在部队里当了5年兵,这期间他从没攀关系,本本分分的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一路走到数一数二的王牌特种部队。而且在部队里还立了战功,并且为了保卫国家安全执行任务负伤。
他离开部队也是因为这伤,李家就他一个独子,他这一伤给李母吓个半死,后来就死活不同意儿子在部队当兵了。李父对此并没发表什么意见,不过他的沉默显然说明了他的立场,他也不希望李丹歌再当兵。
李丹歌就这样离开了军队,下海成了一个商人。靠着李家多年的积累,他有数不清的优质人脉,所以资源和钱就跟滚雪球一样,都滚进了他的口袋。
他对钱不怎么热衷,所以在外人看来,他十分慷慨。就像他给了姜奂一张黑卡,随便花,他觉得用钱可以解决的问题,常常都不是问题。他乐得看身边人因为花他的钱而发自内心的对着他乐,对他来说,钱就是给喜欢的人花的。
李丹歌牵着比特下意识地走着,目光在比特油亮的毛发上发愣。他看着这条军犬,就情不自禁的会想起自己在部队的生活。想起部队的生活,他就会顺其自然的想起齐天一,因为他是李丹歌部队里的恋人。
齐天一是他几段感情中不轻不重的一个存在,却又是与他断断续续联系最久的一个恋人。他说不上自己对他的感觉,爱吗?早就谈不上爱了,更像一种亲情。李丹歌摇头笑了笑,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一栋灰白色高楼上,他知道自己现在爱的是谁。
只是他爱的那个人,现在搬离了他们的小家,他知道,那都是暂时的。姜奂会知道,谁才是他值得爱的人,谁才能给他幸福。
军犬比特突然躁动起来,只见不远的地方有几条大狗正聚在一起玩耍,比特跃跃欲试。李丹歌松开了牵着比特的绳子,没了束缚的比特撒欢一般地朝着那几条狗跑去。不一会几条狗就玩在了一起。
比特是李丹歌老爸李强忠的狗,但是李老的性格是虽然养狗,但自己从来不遛,谁要是因为这事说他,他指定会说:“你们看古时候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哪有自己牵个狗出去遛的?”
老爷子为了彰显自己是有身份地位的人,便将遛狗这活安排给了老伴、儿子、儿媳妇,还有一直住在他家的老妹儿(一辈子没结婚),大家排班遛狗。
那为什么不让阿姨去遛呢?“让外姓人遛狗?那比特能跟你自己家人亲吗?有你们这么当狗主人的吗?”
在外边跑了大半年的李丹歌,回家屁股都没坐热就被老爷子安排出来遛狗。其实李老也挺想儿子的,但是他领导当习惯了,什么事都觉得自己得绷着点,所以这对儿子思念的表达也就变的和别人家的父亲不一样。
就像别人问候许久不回家的儿子都会说一句,“儿子想吃啥?”要不就是“晚上咱爷俩喝点。”
而李老见到李丹歌说的第一句话是,“走这么长时间,家里很多事情都等着你呢!你说你,最后一站非得去什么澳门?深圳,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你才应该认认真真去看一看。”
“爸,深圳我去好多次了。再说叔叔阿姨们强烈要求去澳门的嘛。”李丹歌一边把外衣脱下来交给老姑,一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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