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夏特登场(1/2)
窗外的阿罗玛看着宿舍里这一幕,急忙开口道:“皇家妖精不可以跟光之美少女分开呀!”可是别人听不到阿罗玛说的话。
“它有主人吗?”其中一位女同学问道。
“不过它没有项圈呢!”另一位女同学也开口说道。
“还是交给警察来处理吧!”纪律委员长如月说道。
“等一下…”
美馨不能让她们说下去了,免得真的把泡芙送走,要是那样就糟了。
“那个,我觉得它很可爱,大家能不能让我们一起养着它。”
美馨说着说着最后声音小了起来,美馨也不确定她们会不会养它,听听她们的意见。
“对呀,我们就在宿舍里养着它,可以吗?”
小遥听到美馨的话,立马眼前一亮,急忙也对同学们劝道。
“你们两个在说什么呀!”如月气愤的对两人说道。
“你看,看明明这么可爱,毛茸茸的,摸起来软软的…”
小遥说着说着将泡芙抱了起来蹭着脸高兴的说道。
“毛茸茸的?”
“好想摸摸看…”
有两个女同学说道。
“这算不上什么理由吧!光辉学园女子宿舍校规第二四条,宿舍里禁止养宠物,难道你们两个要明知故犯吗?”
纪律委员长如月对那两个女同学说教了一下,随后又对美馨和小遥养宠物的事说教了一番。
“不是明知故犯而是有所创造,小学里不也是有饲育委员吗!”小遥对如月辩解道。
美馨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小遥的说法,这时学生会副会长发言道:“饲育委员吗,说起来也挺不错呢,我想当…”
“我也想当…”
“我反对…”
……
随后各自相争了起来,各自占一半同意不同意的。
“我是宿舍阿姨白金,宿舍里的问题由学生自己解决,这是光辉学园的传统,抉择就交给学生会长吧!”
当宿舍管理阿姨让学生会长做决定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向了海藤南,美馨用手摸了摸鼻子,感觉这事有点不太好办。
“虽然我觉得养宠物对学生也有好处,不过女子宿舍舍规第33条,制作新规定的时候必须得全员同意,那我们就先来投票吧!”
海藤南说着让同学们投票做决定,同学们都表示赞同,最后投完票最后的结果出来后是个占一半,这下就有点犯难了。
“赞成和反对各占一半,期限为一周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所有人都同意的话我们就可以用它了。”
海藤南对众人决定道。
美馨叹了口气,还得多多努力才行啊!
……
小遥几人来到外面,找了个安静没有人打扰的地方,小遥对海藤南鞠了个躬感谢道:“真的非常感谢你…”
“辛苦的还在后面呢!”海藤南无奈的说道。
“对啊,不怎么好办。”美馨也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
“这下不好办了,要想让小遥和小楠成为真正的公主,必须有我们陪在身边才行。”阿罗玛苦恼的说道。
“我也不想离开你们。”泡芙沮丧道。
美馨想了想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记得在原著中最后也解决了这件事,所以美馨打算顺其自然就行。
“没事的,因为我最喜欢泡芙了,所以只要让大家认识到泡芙的优点就好了,那样大家也就都能够接受你了。”
小遥说着鼓励泡芙的话语,泡芙闻言开心的点了点头,她发现越来越喜欢小遥了。
美馨和海藤南对视一眼笑了笑,最后小遥做出了一个决定,让大家喜欢泡芙的大作战计划。
其一,让大家认识到泡芙的可爱性,随后在泡芙的努力下大家也慢慢的喜欢上了泡芙,最后有一批反对的同学表示赞同收养泡芙了。
其二,让大家知道泡芙的聪明性,和同学们握手,最后经过不断的努力又有一批同学撤销了反对,表示收养泡芙。
最后终于经过大家不断的努力,让大家更喜欢上了泡芙,而反对的只有纪律委员长如月了,这时小遥看到了如月,准备让她和泡芙玩,因为她很害怕狗,所以她对泡芙有恐惧症。吓的她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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