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都是小事情(1/2)
第九十二章都是小事情
“无农不稳,无商不富”。
这是云昭留给白水县的八个字。
白水县土地贫瘠,不适合大面积耕种麦子,倒是非常适合种植糜子,高粱,跟谷子,土豆在这里的沙质土壤里也长得不错。
主要这里的原住民不多,当年李洪基在陕北闹事的时候,这里就是官兵与贼寇的拉锯的战场,因此,如今的白水县里的居民,大多是外来户。
好不容易安居下来的流民,对于目前安稳可以吃饱饭的生活已经满意的无以复加,可是,对于白水县官吏们来说,百姓没有上进心,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这里的里长,大里长,县令全部都铆着一股气想要把地方治理好,将来也好叙功之后,再去担当别的大任呢。
如果关中其余地方的百姓都过上好日子了,自己管理的白水县老是没有变化,对自己的仕途来说,那就太不利了。
云昭出巡,也是对关中官吏们的一次大促进。
有本事的,能把地方治理的井井有条的官吏们恨不得云昭住在他们县,好把他们的功绩全部看个遍,没有治理好地方的官吏,一个个则如临大敌,想方设法让云昭只看到他们县的好,莫要看到不好的地方。
老妇人拦路喊冤,穿着孝服的女子带着孩子跪地拦路的,一大群苦难的百姓顶着插满香的香炉跪在路边不断磕头的,这种突发性的群众**云昭一路上遇到了不少。
他当然没有功夫去办理这些案件,这也不是他的职责范围,更不会只听了百姓们的一面之词,就把这里的官员斩首示众,或者五马分尸。
这对官府的公信力很不好。
每当这个时候,本地官员就会欲哭无泪,想要上前跟云昭解释一下,见云昭神情阴冷也就不敢上前,一个个面目苍白冷汗直流的任由獬豸属下那群年轻人问询,记录。
自从獬豸出现在了蓝田县之后,云昭就没有再杀过人。
这一点很重要,如今的蓝田县,政令不能再杀人了,能杀人的只有律法。
云昭没有权力,也没有这个意愿直接下令把某某某人五马分尸,当然,密谍司除外!
这是云昭身为关中最高权力中枢的威慑力量。
权力最根本的来源就是暴力!
军队,法庭,监狱,就是权力最稳妥的三根支柱。
无数的书本中都告诉人们,我们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的根基是人民,他们往往会忘记,权力的使用对象往往就是人民。
基于此,道家思想延伸出来了“无为”他们甚至希望人们‘返祖”,在他们的想象中,权力带来的坏处实在是太多,而在人类之初,没有权力这个概念。
云昭在外边整整工作了一个半月,好在,那些拦路告状的人虽然大多有自己的道理,还有一些人的诉求与律法是相悖的,并无真正意义上的重大社会**。
儿媳不孝这种事都能拦路告状,还敢彪悍的对这云昭护卫吐口水的人,云昭不觉得她需要保护。
县令最后判决分家另过,她又脱光了衣衫躺在公堂上,且把下.体对着县令……还扬言不把她的儿媳妇浸猪笼,她就一辈子这样缠着县令。(这非编造,作者亲身经历)
为了多占地,就在两家的田垄上种树,树长高了之后,就说树是自家的,就另起田垄把书树圈进自家的里地,而邻居家的地瘦了一大块。
被邻居家的壮汉痛殴之后,树被砍了,田垄被堆回来了,占不着便宜就是吃亏,然后就拦路告状,见有人记录他的事情,就四处扬言说县尊要砍邻居的头……害得邻居家的壮汉连夜逃遁,背井离乡的不知去了哪里……
一群人跪在路边告状的原因是——县令大人居然不准许他们在乡间建庙,这东西自然是要被驳回的,不论建的是什么庙宇,只能在县里,在州府上,在玉山上,乡野间不准建淫祠别祀。
这些事情的调查令是云昭发下去的,回音自然会传到他这里来。
为了处理这些事,云昭特意抽出来半天时光。
他如今处理的事情越发的琐碎了。
一点都不像是人家口中传说的一代奸雄。
面对身体强健的如同母豹子一般的冯英,云昭即便是一代奸雄在床榻上也不得不败下阵来。
“我要再生一个!”
“可是我们今天已经生了三次了,要不,明天再生?”
“不成,明天你就去钱多多那里了……再来!”
云昭很想拒绝,可是冯英曼妙的身体带给他的强烈刺激,让他情不自禁的再次投入到她的怀抱中。
第二天,云昭又重复了在冯英房间的所作所为……以至于让云昭强烈怀念起在外边奔波的劳苦日子。
一些很有趣的夫妻间增进感情的活动,如果过于频繁,就是折磨乃至酷刑了。
冯英的云彰被钱多多抢走了,只能期望再有一个,而钱多多也期望再多一个孩子,这样就能永远压冯英一头,在两个女人开始较劲的时候,男人是死是活基本没人考虑。
好在他的大军在外边依旧很给他长精神,蓝田城准备在张家口旧址上再修建一座城池,好让蓝田城看起来没有那么孤单。
事实上,他们已经在河曲受降城旧址上已经修建了一座城池,从甘肃金州一路而下的羊皮筏子飘满了黄河,将无数物资运往这座受降城,最终送到蓝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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