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活下去的价值(1/2)
“有圣光的味道。”大贤者一进到隐蔽空间,就肯定的说到。
“圣光还能有味道?”罗骱心中暗道,然后一跳下去,果然感应到一股怪怪的气息,怎么形容呢?就像被福尔马林泡久了一样。
当然,这只是罗骱和大贤者这些不死生物的感觉,梅丽沙下来转一圈,说到:“很干净的感觉,有什么东西被净化了。”
看来人类和不死生物,对圣光是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这间房子是谁的?”罗骱问到,莱恩哈特赶紧找人问了一圈,很快就问出来了:“是菲米斯的,一个二十几岁的人类,是土生土长的蔷薇镇人。从他的曾祖父开始就一直住在蔷薇镇了。”
“平常没有接触过什么奇怪的人吗?”罗骱问到。
几个平时与菲米斯接触得比较多的镇民被抓了过来,准备搜魂查记忆,不过被罗骱制止了。
“别这么粗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别扩大到无辜人的身上。”罗骱训了莫巴克一嘴。
莱恩哈特暗暗松了口气,他的镇子里发现了光明教会余孽的踪迹,这件事情可大可小,大到钢骨之王把整个镇子屠光了都不意外。
他当然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又没有立场说什么,幸好钢骨之王不是那种暴虐的人。
其实也不是暴虐,而是观念不同,让一群不死生物敬畏死亡很难,不过罗骱又不是原装的不死生物。
几位捡了一命的人类,一股脑的把关于菲米斯的所有情况都倒了出来。
“从没离开过蔷薇镇,几代人都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潜伏得好深呀。”罗骱感叹到。
根据调查的情况,这个菲米斯是土生土长的蔷薇镇人,包括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没有离开过蔷薇镇,只有曾祖父那一辈了从外面迁来的。
理论上,他们一家是接触不到光明教会的,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曾祖父的那一辈就已经是虔诚的信徒,信仰通过家庭内部流传了下来。
这就意味着,菲米斯一家是从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前就潜伏下来的探子。
一百年对不死生物而言,转眼即逝,但对人类而言,却是几代人的坚守,用几代人的一生在蔷薇镇扎根,他们到底想得到什么?
“得到我的最新动向就够了。”罗骱喃喃道:“我在修路,改建蔷薇镇和卖书的事情,估计都知道了。这个菲米斯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间?”
“四天前?顺利的话现在已经穿过荆棘荒原,再追也追不上了,算了,不理他了,让商队加快速度,把书卖出去,莫巴克,你亲自带队。”
罗骱对这个光明教会探子的事情没太在意,只要自己的书能卖出去,光明教会的名声注定会臭不可闻,任何阴谋诡计都阻挡不了这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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