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2/2)
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问,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产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下列,哪一个说话正确?(单选)
a说,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的吗?)
b说,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c说,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评价完全相同。
d说,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个人观点——
不看书,我感觉第一个真的是毫无缺点可言,逻辑挺对。就应该重新审批啊!还是再看看!说实话,我感觉第三个也对!这下好了,坑大发了。到底哪个对呢?(算了,看解析吧!)
——解析——
......还真的是第一个正确,我哭瞎了。
而第二个错了,应当重新评价,而非后评价。(与一冲突)
第三个也错了,为什么呢?只是要求不重复,并没有要求完全相同......
第四个也错了,只有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才为三年。停止侵害,不受时效限制。
——分割线——
矿产资源法问,甲有限公司与乙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对某区域进行煤炭资源勘探,由此所获利益双方平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说,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的联合勘探主体,在勘探中的投入达到最低比例后,可以将探矿权予以转让。
b说,甲公司与乙公司完成勘探后,有权优先取得勘察作业区内煤炭资源的采矿权。
c说,需要县级政府审批。
d说,矿区地面归集体所有,地下资源归公司所有。
——个人看法——
首先,第一个就解决第四个,为什么?看着就是错的。然后第三个,我觉得也是错的,为什么呢?不是国务院行使所有权吗?县级人民政府有这个权利吗?应该没有吧?又因为多选,所以只剩下第一个和第二个,不过,选倒是选对了,可是我没看懂......
虽然说,排除法也是一种,但是还是弄懂一下吧。也占了2分呢!
——解析——
它是这样说的。
探矿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完成规定最低勘查投入后,经过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
所以说,第一个跟第二个是对的。
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勘查管辖权限,属于国务院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而非县级政府。
而第四个,是最简单的,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是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完——
(作者:说实话,一边看书再一边做题,晚上也如此,好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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