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代持股协议与冒名登记(八)(1/2)
在法考路上的你,你好!
今天,继续昨天没有讲完的一点点内容,然后讲新的内容。
昨天提出的问题,我解决了但是没有写出来,是什么呢?
你是公司的名义股东,但是我实际上的实际出资的股东,可是在外人眼里,都觉得你是他们公司的股东,而工商登记上面的股东也是你。我是因为怕被人知道我有钱,我想偷偷的隐匿在后面赚钱。
(就是公,也认为你是股东,私,也认为你是股东,问:你是否真的具有股权处分权利,将股份卖与第三人?)
其实,看到来龙去脉,我们已经明白了,就是出现了一个情况,你看着我最开始的分红那么高,心有不满只拿身份信息赚钱的20w,你想更多,而且他们都认为你是股东,法律上也承认你是,于是,你想接着这个身份,把股权卖与第三人,然后跑路,你们觉得,这个情况出现后,该如何处理?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你的情况。
你的情况是什么情况?
你,是名义股东,有股东身份,有股东权利;所以有权卖股份。
(这里,就会涉及到一个东西,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参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处理;正因为卖的股权,在股权身上有扯不清的人身依附性,而且这个股权的实际权益是不是跟我这个实际投资人有关?因为我这个的存在,所以不能忽略不计背后的我。)
不过,在这里,又扯出了一个情况,那就是这买方(要买股权的人),这个人到底是知道你是名义股东,还是不知道呢?
如果是知道你是名义股东,还配合着你做变更转让股东,那么他是不是就有权益侵犯?所以,如果是知道,那么就不能够让这个买方如意取得,不然就会对我有不公平的损害。
但是,如果是买方不知道你是名义股东呢?这,就是上面的问题,会怎么样?当然就是直接成功,交易完成,买方成为了从零公司的股东。这是流程走的,知道为什么吗?
我怎么知道你在干什么?我又不知道你的心里在想什么,这种事情肯定是事后才知道啊,我是上帝啊,他差刚产生这个想法,我就突然跳出来说,你竟然敢把我的股权给卖别人,你,滚蛋。(可能吗?除非我有超能力!不然肯定是事后才知道,请不要犯逻辑错误!)
所以,对我这个后来才知道的情况,我只可能是主张要求他进行赔偿,却不能问那个买方要求返还真正属于我的股权。(为什么?因为他们之间的签订是合法有效的,除非这个买方是知情,那么我就可以要求)
最后结果就是:主张你对我进行赔偿!不就行了?
——总结——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代持股协议是一般有效的。
矛盾纠纷的解决点,第一个是关于钱的问题;
(如果是分红的情况,我们会保护名义股东,因为只有名义股东才具备股东身份;如果是实际投资收益,那么就是保护实际投资人)
第二个是关于身份的问题;
(如果背后的实际投资人想显名化,直接做股东,能做吗?答案是不能!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第二是要办理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变更登记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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