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业火(1/2)
卖木簪的摊贩走到常应面前,双手合于胸前拱礼,诚恳的说道,“这位小友,我敢担保此女并非妖物,还望小友不要做出不可挽回之事。”
“这妖物狐媚众生,害人性命,阁下恐怕是受了她的蒙骗。”常应礼貌的回揖,拒绝之意却很明显。
大叔继续解释道,“那妖狐曾在此逗留片刻,现下早已离开。只因它附身的孩童同这女娃相识,才沾染了些气味,望小友莫要错杀无辜。”
常应淡淡地说,“若不是阁下业障已除,今日也是你的死期。”
大叔闻言微微一笑,将双手拢于袖中,不再说话。
其实也怪不得沧溟弟子,即便那妖狐没有将半数妖气刻意渡给顾月澜去金蝉脱壳,她自身带着的死气也足以被人误会。
待乌云行至头顶,电闪雷鸣滋滋作响之际,大叔从怀里掏出了一只酒葫芦,潇洒自如的喝了一大口,张开嘴便对着常应喷了过去。
常应皱眉,却没有放在心上,几个翻身起落就立在了百米之外。然而那酒却仿佛长了眼睛,常应刚刚站定,酒水就立即追上喷洒过去,落地瞬间燃烧为熊熊火焰。
风雷水火土,五行相生,五行相克。雷属金,当由火克。寻常的烈火以常应的资质本不会放在心上,然而眼下灼烧他的竟是能燃尽一切的红莲业火!
火焰围成一圈在四周燃烧,困住了他的行动,却没有伤及分毫。他心里清楚,这只是一个警告,若是那道阎雷真的劈下,烈火就会在瞬间将他烧成灰烬。
“你和那位……你们是什么关系。”常应表情一变,胸中掀起了滔天波浪。
这句话说的云里雾里,但大叔却明白常应的话中所指。
他是谁?他是……那位大人啊。
相传一千年前,江湖中有一神秘的暗杀组织——玥辰阁。阁中杀手皆需在手腕处纹月日以表身份。上月下日,先月后日,嚣张至极。寓意其能颠覆洪荒、逆转阴阳。
杀手被层层筛选后,依据能力大小,分别被选入天地玄黄四部。其中黄字万人、玄字千人、地字百余人,而天字却只有三人。
玥辰阁成立三年后,占据了以金陵为首的江左一带,在老阁主的带领下,势力逐渐渗透入中原,直至二十年后,成为整个武林乃至朝廷都闻风丧胆的存在。
朝廷不甘被玥辰阁掣肘,暗中培养伐月军,派入奸细窃取阁中机密,同天字部叛徒来往密谋,终于,在阁中众人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之际,伐月之战开启了。
风云变色,血洗长空。
那一战,他们几乎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人们这才知道,那个曾经名震天下锐不可当的玥辰阁,早在内部腐烂之际,就已经有了失败的端倪。
而正当此时,玄字部一位籍籍无名之徒,在残肢肉沫的死人堆里爬了出来,他满脸鲜血,衣裳破损脏污,眼瞳却比那夜的圆月更加清澈纯净。
当晚,熊熊燃烧的红莲业火燃尽大地,上月下日的旗帜被尽数烧毁、而整个皇城也同样付之一炬,无人生还。
他浴火重生,如同修罗鬼刹,以一人之力焚灭天地。人们怕他到了极点,连名字都不敢去提,只会在私底下议论时,小心而谨慎的称呼一句:那位大人。
那位大人,是从地狱里爬回来的,真真正正的恶魔。
他是让无数家庭流离失所的祸首,也是净化一切肮脏龌龊的神迹。
火焰化红莲,天罪自消衍。毁灭之后,就是新生。
那位大人,曾经赠予他一支朴实无华的木簪。那位大人,面如皓月,眼含星辰,拥有绝代之风姿,令人只看一眼,便忍不住倾心折服。那位大人啊,谁也不知道当他松开束发的抹额后,绛唇轻点,眼波婉转,竟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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